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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銀行」中和農信的生意經:以ESG之名獲得低息資金,卻向農民發放高利貸?|ESG關註

2024-07-18三農

作者|王曉悅

「窮人銀行」中和農信有限公司(下稱「中和農信」)近期申請在港交所上市,卻因向農民發放「高利貸」飽受爭議。

在大量的宣傳通稿及IPO說明書中,中和農信以「鄉村振興」、「助農惠農」為宣傳點,在ESG領域頻繁獲獎。而中和農信為振興鄉村,主要業務是向農民放貸。根據資料,中和農信投胎於1996年的一個扶貧試點專案,一路發展為目前中國農村市場最大的非傳統金融機構放貸方。

資料顯示,中和農信以其農村市場放貸物件為宣傳點,從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得了大量以「鄉村振興」、「綠色金融」為名義的低息資金。但轉過身,中和農信將這些資金以高息放貸給農戶。

在部份法院看來, 中和農信與農戶簽訂的合約中,約定的年利率大多超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 。而在追討欠款時中和農信基本頂格追債,即以年利率為24%標準計算利息,更有部份案件追討利息超過24%,被法院否決。

向農民發放利息如此高的貸款,中和農信在ESG實踐上,是否真正做到了「助農惠農」?

以ESG為名的「饋贈」

中和農信的業務起源於1996年,國務院和世界銀行在中國合作的小額信貸等多途徑扶貧試點專案。

中和農信表示,自誕生伊始,公司就是一家具有強烈社會使命感的企業,始終致力於將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和企業社會責任(CSR)理念融入業務發展與公司治理的各個環節,將企業自身發展使命和願景與國家「鄉村振興」、碳達峰及碳中和戰略目標及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相順應。

正是擁有這樣的「扶貧」背景和先天內建的ESG元素,中和農信獲得了來自國際銀行、信托公司的低息資金。大量在ESG宣傳上有訴求的國際金融機構,長期以「鄉村振興」、「綠色金融」等名義向中和農信提供資金。

2024年,一家台資銀行富邦華一銀行在其ESG宣傳稿中表示,公司牽頭完成了中和農信境內首單可持續發展掛鉤人民幣定期銀團貸款,以金融工具積極引導農村向綠色發展,推進鄉村振興。

2023年,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下稱「亞投行」)與中和農信簽署貸款協定,亞投行為中和農信鄉居新能源提供總金額5000萬美元等值人民幣的綠色貸款,用於支持中和農信農村分布式光伏業務發展。這一合作,被亞投行以「產業興旺」、「生態宜居」、「生活富裕」、「綠色貸款」及「鄉村振興」等關鍵詞進行ESG宣傳。

2021年,亞洲開發銀行(下稱「亞行」)與中和農信簽署4000萬美元等值人民幣貸款融資協定,用以助力鄉村振興。通稿稱,此後五年,這筆貸款透過中和農信提供的小額貸款服務,為廣大農民和農村地區小微企業主發展生產提供急需資金,提高生活質素。

亞行表示,該專案至少60%貸款面向女性借款人,將透過「性別行動計劃」來增加為女性提供融資服務和其他非金融服務,例如金融教育和生活技能培訓等,預計將有3萬余名女性從中受益。

該合作同樣被用於宣傳ESG理念,通稿稱「亞行一直致力於實作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繁榮、包容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堅持消除極端貧困」。而早在2016年8月,亞行曾為中和農信提供了5000萬美元的貸款,以幫助中和農信在鄉村提供金融服務,助力貧困及中低收入農戶發展,這也是亞行面向中國普惠金融領域提供的第一筆非主權貸款。

2021年,恒生銀行也向中和農信提供了雙邊貸款人民幣1.05億元。恒生中國在通稿中表示,這是其在ESG實踐道路上又邁出的重要一步。此後恒生中國還將參與由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牽頭的7500萬美元「抗疫流動性貸款」支持計劃,透過為中和農信提供流動性資金支持,幫助小微客戶及農戶應對因新冠疫情引起的流動性資金緊缺。

2021年1月7日,位於北京的中關村銀行與中和農信合作的農村普惠金融產品正式上線。據通稿,中關村銀行攜手中和農信,透過為農村地區小微企業和個人創業者提供專項助農貸款,切實解決農戶在生產經營方面的資金需求問題,著力打通農村金融的「最後一百米」,將「及時雨」源源不斷輸送到農業生產一線,幫助農戶發展產業、增加收入,進一步改善農村地區金融生態。

這些向中和農信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都是以「鄉村振興」、「綠色金融」等作為專案關鍵詞,並以此作為其ESG宣傳的一個案例。憑借助農惠農的光環,中和農信不僅獲得了大量的資金支持,還頻繁入選各類ESG獎項評選中。

那麽,這些資金最終被如何用於「助農」呢?

利息遠超民間高利貸?

以「鄉村振興」等名義獲得的貸款,融資成本並不高。

根據中和農信在其IPO中的披露,其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前三季度從銀行或其他機構獲得的計息借款,最低年利率僅為3%,最高的年利率為6.50%。

此外,中和農信還發行了資產證券計劃獲得資金,年利率為4.8%。中和農信還與一家信托公司合作,透過轉讓及回購貸款收益權獲得資金,年利率為6.5%。

然而,這些相對低息的資金,最終被以高利率出借給鄉鎮的底層群眾。

據中和農信披露,公司在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前三個季度,在平台上發出的貸款實際年利率分別為17.5%、17.9%及17.8%。

撮合大量的貸款,中和農信透過中間的利率差賺得盆滿缽滿。

在剔除非現金專案及一次性及非經常性專案影響後,中和農信2021年、2022年經調整凈利潤高達5.06億元、4.73億元,而2023年僅前三季度就已完成4.53億元的凈利潤。經調整後的純利率高達19.5%到22.8%。

盡管數據顯示中和農信在發放利率較高的貸款,但其在IPO檔中表示,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報告,其出借利率整體趨近中和農信所經營市場現行市場利率的相對下限。

然而,資料顯示,部份中和農信放貸的年利率可能超過了法定範圍。

根據一份公開資料,中和農信曾在2021年發放一筆5萬元的貸款,借款人是在河南唐河縣經營農業公司的一對夫妻。 貸款協定顯示,這筆借款的年利率為18%,逾期則在原基礎利率上浮50%。也就是說,若這對夫妻逾期,按照協定要償還的借款利率高達27%。

因疫情影響,這對夫妻在2022年未能償還所有借款,被中和農信告上法庭。法院認為,該案件中利息和逾期利息兩者之和已高於法定年利率24%的標準,高出部份不予支持,最終判決中和農信在24%的範圍內追償。

根據多份裁判文書,大量的農戶、鄉鎮中小企業主在逾期後,都被中和農信「頂格」追討欠款。

大量借款人在法庭上反對24%的高息演算法,並提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處理,即不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以2020年7月20日釋出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4倍計算為例,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若按照此演算法,不少借款在簽訂合約時就已超過了借貸利率標準。

對於這種說法,不同的法院做出了不同判決。

部份法院將中和農信定性為非金融機構,並認為其借款糾紛屬於民間借貸糾紛,因此反對中和農信提出高息追債訴求。最終,多個法院依法調整至按合約成立時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年利率大約在15%左右。

而在另一些判決中,不少法院則認可中和農信24%頂格追債的合法性。

部份法院認為中和農信是經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企業,因此案件為金融借款合約糾紛,並非民間借貸糾紛,不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處理。按照合約約定計算借款利息及逾期罰息,並按年利率24%計算逾期利息並無不當。

不過,在一份判決中,法院雖然認可中和農信是金融機構,但也認為其貸款利率不能超過民間借貸的最高限額。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在判決中就指出,根據司法解釋的精神,作為金融市場主體的銀行等金融機構,其貸款利率不應超過民間借貸的最高限額,若超過民間借貸最高限額,就會與其應承擔的社會職能不相適應,故金融機構貸款的利息、逾期罰息、違約金等費用設定應予以適當限制。因為作為經營金融貸款業務的銀行、小貸公司等金融機構,具備信用中介與支付中介以及信用創造與金融服務的職能;同時,銀行等金融機構還應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維護金融穩定;故與個人及其他經濟主體相比,其社會責任更大,更應註重社會效果,因此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必須受到司法的平衡保護,尤其是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的借款人的正當權益不容侵犯。

最終,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對中和農信要求借款人按照年利率24%標準支付利息的訴求不予支持,只要求借款人以不超過合約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年利率13.8%)計算相應利息,對超過年利率13.8%的部份不予支持。

而這些暴露出來的案件,只是中和農信大量的鄉鎮貸款的冰山一角。

那些沒有鬧上法庭的農戶,可能簽訂合約之時就已承受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的貸款利率,在逾期後則需面對或超過24%年利率的超高罰息。

參考資料:

[1]中和農信有限公司IPO申請檔,中和農信

[2]亞行貸款4000萬美元支持中國鄉村振興,新華社

[3]富邦華一銀行首次亮相2024上海國際碳中和博覽會,「碳」索未來,信陽日報

[4]這家企業用租約模式推動分布式光伏下鄉,但農村電網建設還需加強,界面新聞

[5]恒生中國與中和農信近期簽訂助農貸款協定,中國經濟網

[6]中關村銀行攜手中和農信 助力農村普惠金融發展,北京中關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