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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換新裝,先過審批關!」 —— 宅基地翻建那些事兒

2024-07-17三農

20世紀八九十年代,許多農民朋友透過審批獲得了宅基地,並在此建造了房屋。但十幾年甚至二十幾年過去了,房屋開始出現損壞、老化的情況,需要對房屋進行翻修、翻建。然而擺在他們面前的最大困惑既不是籌集資金,也不是聘請哪家施工隊,而是在自己的宅基地上進行房屋翻建行為到底是否需要審批?那麽下面就由 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史西寧主任律師 來跟大家聊一聊。

律師解讀

一、為什麽翻建房屋要走審批?

首先,你可能會問,我家的地,我翻建一下自己的房子,為什麽要審批呢?這主要是因為,國家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以及確保城鄉規劃的有序進行,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和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這些規定要求,無論是新建還是翻建房屋,都必須依法進行,以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

二、審批的具體流程

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進行房屋翻建需要有權行政機關進行審批,具體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情形一 :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41條的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某個村的宅基地翻建到底是否實行規劃特許管理,還得具體看各省有沒有制定相應的規定或者辦法。

情形二 :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

根據【建築工程施工特許管理辦法】第2條第2款的規定,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需要辦理建築工程施工特許證。也就是說,農民在宅基地上翻建住宅如果金額或者面積超過上述標準,除根據各省規定核實是否需要取得鄉鎮政府頒發的鄉村建設規劃特許證之外,還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特許證。

村民在自己宅基地上進行房屋翻建行為需要經過有權機關審批達成共識。大致程式:首先由村民向村委會送出申請,其次由村委會稽核透過後送出鄉鎮政府,最後由鄉鎮政府根據規劃進行審批。需要強調的是,如果翻建行為沒有履行上述審批程式,有可能會因為住宅未經批準或者違反規劃等原因,而由鄉鎮政府按照鄉村違法建設進行查處。

總之,在老宅基地上翻新蓋房,雖然繁瑣,但只要按照規定走完流程,就可以安心建房,享受自己辛勤努力的成果了。記住,合法合規,才是最穩妥的建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