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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以精準司法築牢醫保騙保法治「防火墻」

2024-03-12三農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近日聯合釋出關於辦理醫保騙保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要求依法從嚴懲處醫保騙保犯罪,明確從嚴從重處罰和從寬處罰的情形。

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錢」,絲毫不得蠶食侵占。 然而在現實中,不法之徒總是對老百姓的「救命錢」特別上心,致使醫保領域的各種騙保犯罪行為多發。為依法保障全體醫保參保人利益,凈化醫療醫保秩序,近年來司法機關不斷加大對醫保騙保犯罪的打擊力度,有效遏制了醫保騙保犯罪的蔓延,充分展現了司法機關的責任擔當和積極作為。

不過,隨著司法打擊力度的「水漲船高」,醫保騙保犯罪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但犯罪主體從早期單一的參保人員多元化發展到定點醫療機構及其人員,而且騙保的手段日益多樣化,給如何精準打擊醫保騙保犯罪提出了挑戰。在此語境下,「兩高一部」釋出辦理醫保騙保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就醫保騙保犯罪的定罪處罰、法律適用、政策把握進一步予以明確,彰顯了以精準司法懲治醫保騙保犯罪的價值取向,必將有助於築牢醫保騙保犯罪的法治「防火墻」。

「刑罰的威懾不在於刑罰的嚴酷性,而在於其不可避免性。」不讓醫保騙保犯罪的各類主體逃脫刑罰懲治,需要司法精準切入。從過往司法實踐的具體情況看,雖然總體上刑法對涉及醫保騙保的各種犯罪有了較為明確的定罪處罰規定,但也存在操作實務性不強、定罪量刑與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要求不能完全平衡等問題。如此不僅讓司法機關對法律適用陷入爭議,也在實質上讓刑法對醫保騙保犯罪犯罪的打擊,不能完全彰顯「剛牙利齒」威懾效果。對於這些不涉及立法的實務操作問題,惟有在刑事政策方面出台具體規定,才是解決之道。

此番「兩高一部」釋出的指導意見,以精準打擊為根本遵循,在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和從寬處罰方面逐一作了細化,有助於解決司法實踐中的操作實務難題。比如指導意見提出,定點醫藥機構實施虛構醫藥服務專案、虛開醫療服務費用;分解住院、掛床住院;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專案收費等行為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對組織、策劃、實施人員,依照刑法規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在此基礎上,指導意見對行為人騙保犯罪的懲處,亦作了具體規定。如此細化的犯罪情形認定和定罪標準, 為醫保騙保犯罪織密了法網,掃清了司法精準打擊騙保犯罪的法律適用障礙,必能釋放出應有法治正能量。

尤其值得肯定的是,指導意見將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予以重申,要求在重點打擊幕後組織者、職業騙保人的司法中,對其中具有退贓退賠、認罪認罰等從寬情節的,要從嚴把握從寬振幅。司法張弛有度地寬嚴相濟懲治醫保騙保犯罪,必然更有助於確保罪責刑相適應,實作對醫保騙保犯罪打擊最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當前,醫保騙保犯罪仍呈上升態勢,需要司法精準發力。各級司法機關要以此次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為契機,堅持罪刑法定原則,依法不枉不縱地精準懲治醫保騙保犯罪,努力為醫保基金安全執行構築起預防和打擊犯罪的法治「防火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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