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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都是寶,營養又美味!藏羊,放牧養殖技術

2024-05-23三農

1 範圍

本檔規定了青藏高原綠色食品藏羊放牧養殖的產地環境、生產區設施器材配套、引種與轉運、投入品使用、草地建設與利用、疫病防控、廢棄物處理與利用、檔案管理各個環節應遵循的準則。

本檔適用於青藏高原草地放牧為主的綠色食品藏羊養殖。

2 規範性參照檔

下列檔對於本檔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註日期的參照檔,僅註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凡是不註日期的參照檔,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

GB 13078 飼料衛生標準

GB 18596 畜禽養殖業汙染物排放標準

NY/T 391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素

NY/T 393 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

NY/T 394 綠色食品 肥料使用準則

NY/T 471 綠色食品 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

NY/T 472 綠色食品 獸藥使用準則

NY/T 473 綠色食品 畜禽衛生防疫準則

NY/T 635 天然草地合理載畜量的計算

NY/T 1176 休牧和禁牧技術規程

NY/T 1237 草原圍欄建設技術規程

NY/T 1342 人工草地建設技術規程

NY/T 1343 草原劃區輪牧技術規程

NY/T 1569 畜禽養殖場質素管理體系建設通則

NY/T 1904 飼草產品質素安全生產技術規範

NY/T 3617 牧區牲畜暖棚建設規範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

3.1廢棄物

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糞尿、病死羊 及相關組織、墊料、失效獸藥、殘余疫苗、一次性使用的獸醫器械及包裝物等。

3.2 生產區

指藏羊放牧完後歸攏集結區域,主要涵蓋包括羊舍、圍欄、貯草棚、圈窩子種草區、隔離區、廢棄物處理區等。

4 生產環境要求

4.1放牧區環境質素要求及布局

4.1.1草地環境質素應符合NY/T 391規定。人工草地建設須符合NY/T 1342要求 。

4.1.2應遵守【草畜平衡管理辦法】和NY/T 635的規定確定合理載畜量,按照NY/T 1343、NY/T 1176規定實行草場輪牧和禁牧。按地域差別,分為冬春牧場和夏秋牧場,也可分為冬春牧場,夏季牧場和秋季牧場。圈舍附近的草地留給冬季哺乳母羊和羔羊。

4.2生產區域選址與布局

4.2.1選址布局應符合NY/T 473、NY/T 3617的要求。

4.2.2應選擇地勢較高、向陽、背風、幹燥、水源充足地域,遠離山谷、窪地等易受水浸威脅的地段。

4.2.3應選擇生態環境良好的地區,距離交通要道、城鎮、居民區、醫療機構、工礦企業2km以上,距離垃圾處理場、屠宰場、制革廠、無害化處理場、動物和動物產品集貿市場等汙染源5km以上。遠離生活飲用水源地、風景名勝區、人口密集區、檢疫隔離場等環境敏感區。

4.2.4生產區周圍套用圍墻、柵欄等設立防疫隔離帶與外界隔離,內部設有人員、物料、車輛等消毒設施。羊舍應設在生產管理區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廢棄物處理區應設在羊舍的下風向。廢棄物處理區應有糞汙儲存處理、病死羊無害化處理等設施。

4.3 羊舍建設

應有公羊舍、母羊舍、羔羊舍等不同類別的圈舍,有防寒保暖、通風換氣、防火、防風、防雪壓等功能, 符合NY/T 3617的要求。面積能保證成年羊1.5㎡/只,羔羊0.3㎡/只~0.5㎡/只。

5 生產設施與器材

5.1飼養器材宜選用羊專用產品,飲水設施應安裝合理,冷季飲水應防凍結設施。

5.2草場圍欄應符合NY/T1237的要求。

6 引種

6.1種羊引進

種羊須從有【種畜禽生產經營特許證】、【動物防疫合格證】的非疫區種羊場引進,應出具檢疫證、消毒證和非疫區證明。

6.2隔離觀察

跨區域調運,按動物防疫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6.3繁育技術

6.3.1采用人工輔助交配的生產方式,防止近親繁殖。公、母羊比例1:25~1:30,有條件的地區可進行人工授精。

6.3.2公母羊初配年齡1.5歲以上,配種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母羊使用年限不超過6年為宜。

7 投入品

7.1飼草

7.1.1根據養殖規模制定年度飼草采購(或種植)計劃,保證常年穩定供應。藏羊日糧鮮草、青幹草或青貯飼料等所占的比例不應低於60%(以幹物質計);對於育肥期和泌乳期藏羊,比例可降低為50%(以幹物質計),可參考附錄表A.1。 飼草應儲存在通風、蔭涼、幹燥處,防止飼草黴變。

7.1.2飼草生產須符合NY/T 1904要求, 草地的農藥、化肥使用應符合NY/T 393、NY/T 394規定, 嚴禁使用有二次中毒特性的殺蟲劑、滅鼠劑。

7.1.3外購飼草,應來源於綠色生產 基地。

7.2飼料及飼料添加劑

7.2.1精補料、濃縮飼料、單一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飼料添加劑及飼料原料須在綠色飼料生產企業或綠色生產基地購置。

7.2.2飼料產品及原料應符合GB13078和NY/T 471要求。

7.2.3飼料添加劑使用應符合【飼料添加劑使用規範】要求。

7.2.4不得使用的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包含但不限於):無產品標簽、無生產特許證、無產品質素標準、無產品合格、無產品批準文號或進口登記證、含非蛋白氮、來源於蹄角及毛發等動物產品生產的胺基酸、含乳及乳制品以外的動物蛋白。

7.2.5應根據養殖規模制定年度采購計劃,保證常年穩定供應,飼料變更需要7d以上過渡期。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應儲存在通風、蔭涼、幹燥處,分類存放,防止變質和交叉汙染。

7.2.6自配料原料應為【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品種,並符合GB13078、NY/T471要求。自行配制飼料,可參考附錄A.2執行,並保留飼料配方。

7.3 獸藥

7.3.1應符合【獸藥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不得使用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NY/T 472以及農業農村部公布的禁用藥物和淘汰獸藥。獸用處方藥使用須按執業獸醫處方執行,或鄉村獸醫按「鄉村獸醫基本用藥目錄」範圍內出具獸藥處方執行,並按【獸醫處方格式及套用規範】出具處方。常見疾病防治可參照附錄B。

7.3.2禁止將原料藥添加到飼料、飲水中飼餵藏羊,禁止將人用藥品用於治療藏羊疫病。

7.3.3須嚴格遵守休藥期的規定。

7.4飲水

定期清洗飲水槽(碗),飲水應符合NY/T 391要求。

8 生產管理

8.1飼養人員

8.1.1飼養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無健康隱患,具備一定專業知識和技能,熟悉藏羊生活習性、綠色食品生產和質素安全等知識。按需配備至少一名畜牧獸醫技術人員。

8.2放牧管理

8.2.1冬春季放牧

冬春季放牧出牧宜遲,歸牧宜早。放牧時應先遠後近、先高後底、先溝後平。有天氣變壞預兆時,及早趕羊到羊圈附近。全天放牧,早晚補飼。

8.2.2夏秋季放牧

夏季放牧宜早出晚歸,晚秋有霜時宜晚出晚歸。上午陽坡,下午陰坡,可夜牧,但要註意防狼。小雨可正常放牧,大雨應迅速避開河槽和溝底,將羊群趕到較高地帶;久雨不停,應不時哄動羊群活動,避免受涼感冒。配種季節忌跑遠路,羊群7成~8成膘時,不宜再上山。放牧宜先山崗,再到山腰山底,最後到草灘地。

8.2.3特殊羊只管理

對羊群中弱、病、孕晚期母羊適當減少放牧時間,必要時單獨分群放牧,遇到惡劣天氣時在羊舍飼養。

8.3藏羊補飼

8.3.1 補飼原則

放牧攝入不足時,及時補飼飼草和精料,日糧 可參考附錄A.1執行。

8.3.2種公羊

配種前一個月每天補飼精料0.25kg,青幹草2.0kg,配種開始後,種公羊每天補飼精料0.5kg,青幹草2.0kg。配種後期應視公羊體況減少精飼料的補飼量。

8.3. 3繁殖母羊

8.3.3.1空懷期母羊

夏季放牧青草充足時不補飼,冬春季應適量補飼。

8.3.3.2妊娠期母羊

母羊在妊娠期前3個月,除近處放牧外,視情況適量補飼,保持中等膘情;妊娠後期2個月的母羊,每天補飼精料0.2kg、青幹草0.5kg,註意保胎、保暖。

8.3.3.3哺乳期母羊

哺乳前期每天補飼青幹草0.25kg,補飼精料0.25kg;哺乳後期每天補飼青幹草0.15kg,補飼精料0.15kg。

8.3.4待出欄羊

在冬季和青草不足時,適量補飼,每天補飼青幹草1kg—2kg,補飼精料0.2kg—0.3kg。

8.3.5羔羊

羔羊隨母羊放牧飼養,補飼羔羊精料補充料,逐漸增加飼餵量。

8.4羊群觀察

放牧羊群回羊舍後,飼養人員應及時觀察羊的食欲、精神狀態、飲水、糞便和行為表現等,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

8.5 相關管理制度和規程

應建立生產管理、防疫、消毒、廢棄物無害化處理等相關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

9 疫病防控

9.1預防管理

應按NY/T 473要求開展疫病防治,加掛免疫標識,不得采購生鮮羊肉、內臟及未加工的皮毛絨等進入養殖區域。發生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迅速采取隔離措施,並上報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不得私自棄置、藏匿、轉移、出售、屠宰。

9.2免疫接種

9.2.1根據當地疫病流行情況和羊群免疫抗體檢測結果,制定免疫接種計劃並實施, 對超過免疫保護期或免疫效果不佳的藏羊應及時補充免疫,可參考附錄B.2。

9.2.2應制定疾病監測及疫情預報預警制度,在申報綠色食品或綠色食品年度抽檢時,應提供口蹄疫、羊痘、小反芻獸疫、布病等疾病的病原學檢測報告。

9.2.3根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要求,制定重大疫病應急預案。

9.3衛生消毒

9.3.1消毒原則

宜采用高效、低毒和對環境汙染低的消毒劑,不得使用酚類消毒劑。不同類別的消毒劑交替使用,定期檢測消毒效果,常用消毒劑使用可參考附錄B.1。

9.3.2環境消毒

9.3.2.1羊舍周圍環境可用2%氫氧化鈉溶液或生石灰每月消毒1次。羊舍入口用2%氫氧化鈉溶液或生石灰(冬春季)消毒,15d更換一次。

9.3.2.2羊舍定期清除糞便和廢棄物。每10d用0.2%~0.5%過氧乙酸溶液等消毒,夏季增加消毒頻次。每批羊出欄後,先用水沖洗,再用2%氫氧化鈉溶液噴灑,待幹燥後,最後用0.5%過氧乙酸消毒,24h後用水沖去殘藥。密閉羊舍,可采用40%甲醛等熏蒸l2h~24h。土壤地面可用含5%有效氯的漂白粉溶液或10%氫氧化鈉溶液消毒。停放過傳染病羊屍體的場所,先將表層土壤掘起30cm左右,翻地時撒漂白粉(0.5kg/㎡ )與土混合,妥善運出掩埋。

9.3.3人員消毒

進入生產區須更換工作服和工作鞋,按要求消毒。鞋可采用苯紮溴銨溶液消毒,皮膚可采用酒精、碘酊、苯紮溴銨溶液等消毒。

9.3.4器具消毒

每周用0.1%苯紮溴銨溶液或0.2%~0.5%過氧乙酸對飼餵用具、水槽等器具消毒兩次,免疫、治療用器械應在使用前後徹底消毒。

9.3.5飲水消毒

飲水可用漂白粉、高錳酸鉀、二氧化氯、過硫酸氫鉀復合粉等消毒。

9.4驅蟲及治療

根據當地寄生蟲流行情況,有針對性的制定驅蟲計劃,定期驅除內外寄生蟲。防止羊包蟲病時,宜同時對犬只進行預防性驅包蟲,常用獸藥參照附錄表B.3。

10 運輸和出售

10.1藏羊運輸或出售前,應向所在地 動物檢疫部門申報 產地檢疫, 合格者方可運輸或出售。

10.2根據當地自然地理、交通路程、季節等因素選擇合適的運輸方式。運輸前,車廂鋪上墊料,根據運輸時長準備 藥品、器具、飼草和飲水, 並攜帶好檢疫證明和有關單據。

10.3銷售或轉運前禁飼12h,運輸時要加裝防護欄,裝卸車應防止擠傷、跌傷 。

11 廢棄物處理與利用

11.1糞便及時清理或資源化利用,糞汙排放應符合GB18596的規定。

11.2一次性使用的獸醫器械及包裝物、過期獸藥、殘余疫苗等廢棄物應分類存放,送指定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

11.3對病死羊應按【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無害化處理。

12 生產檔案管理

12.1檔案記錄

12.1.1藏羊養殖應根據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的要求和生產實際,建立追溯體系。 按【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建立藏羊來源、繁殖、出欄、檢疫、銷售、糞汙處理、病死羊處理以及投入品飼料飼草、飼料添加劑、獸藥使用記錄,檢測報告等養殖檔案,記錄內容按NY/T1569規定執行。

12.1.2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使用記錄應 包括商品名稱、通用名稱、生產單位、批號、有效期、儲存條件、飼餵時間、飼餵數量等內容。

12.1.3獸藥記錄應包括診療、消毒、免疫、出入庫等內容,其中:動物診療記錄應有發病時間、癥狀、診斷結論、用藥、休藥期、死亡以及無害化處理情況等內容;消毒記錄應有消毒劑名稱、劑量、消毒方式、消毒時間等內容;免疫記錄應有疫苗名稱、劑量、免疫方式、生產廠家、有效期、產品批號、接種日期、接種人等內容;出入庫記錄應有商品名稱、通用名稱、主要成分、生產單位、批號、規格、有效期、儲存條件等內容。

12.2記錄要求

記錄要求及時、真實、清晰,易於辨識和檢索。檔案資料保存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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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A

(資料性附錄)

藏羊養殖推薦飼料使用方案

表A.1 藏羊全價日糧組成參考比例

種類

精飼料(%)

粗飼料(以幹物質計)(%)

備註

生長羔羊

0~40

100~60

一月內羔羊可用代乳料,精料粗蛋白大於16%

育肥羊

40~50

60~50

精料粗蛋白大於14%

泌乳母羊

40~50

60~50

精料粗蛋白大於16%

註1:粗飼料主要包括青貯牧草、青幹草、農作物優質稭稈等。

表A.2 藏羊自配飼料組成參考配方

精飼料平均

日餵量(kg/只)

能量飼料(%)

蛋白飼料(%)

飼料添加劑氯化鈉(%)

添加劑預混合飼料(%)

0.3~0.6

60~65

25~30

0.5~1

4

註1:能量飼料指玉米、小麥、青稞、麩皮等;蛋白飼料指豆粕、菜粕、棉粕等;預混料指維生素、微量元素、鈣、磷等。

2:種公羊、繁殖母羊禁用棉粕。

附 錄 B

(資料性附錄)

藏羊獸藥使用及免疫接種推薦方案

B.1常用消毒劑選擇

類別

藥名

途徑

濃度

消毒劑

苯紮溴銨溶液

羊舍、飼餵用具、水槽

0.1%

過氧乙酸溶液

羊舍、飼餵用具、水槽

0.2%~0.5%

次氯酸鈉粉(溶液)

羊舍、飼餵用具、水槽

0.1%

枸櫞酸粉

羊舍、飼餵用具、水槽

0.1%

漂白粉

飲水

6~10g/t

過硫酸氫鉀復合粉

飲水

1:1000

氫氧化鈉溶液

土壤

10%

漂白粉

土壤

5%有效氯

甲醛溶液

羊舍熏蒸

40%

75%酒精溶液

人員

75%

表B.2常用免疫接種疫苗選擇

疫苗名稱

接種方式

免疫期

羊快疫、猝狙、羔羊痢疾、腸毒血癥、肉毒梭菌 (C型)中毒癥五聯幹粉滅活疫苗

肌肉、皮下註射

6個月

羊快疫、猝疽、羔羊痢疾、腸毒血癥三聯四防滅活疫苗

肌肉、皮下註射

6個月

綿羊痘活疫苗

尾內側、股內側皮內註射

1年

山羊傳染性胸膜肺炎滅活疫苗

皮下、肌肉註射

1年

綿羊大腸桿菌病活疫苗

皮下註射、氣霧

6個月

Ⅱ號炭疽芽孢疫苗

皮內註射

6個月

口蹄疫O型、A型二價滅活疫苗

肌肉註射

6個月

小反芻獸疫活疫苗

頸部皮下

3年

肉毒梭菌(C 型)中毒癥滅活疫苗

皮下、肌肉註射。

1年

布氏菌病活疫苗(S2)

口服、皮下或者肌肉註射。

3年

羊敗血性鏈球菌病活疫苗

尾根皮下 (不得在其他部位)註射

1年

羊棘球蚴 (包蟲)病基因工程亞單位疫苗

皮下註射。

1年

註:本免疫程式供生產中參考;孕期母羊、種公羊、羔羊免疫參考生產廠家提供的(說明書)。

表B.3常用治療獸藥選擇

類別

藥名

用途

途徑

劑量

停藥期

抗寄生蟲藥

三氯苯達唑片/顆粒

肝片吸蟲病

口服

10mg/kg

56d

碘硝酚片

羊線蟲(鉤蟲)、羊鼻蠅蛆、蟎和蜱感染

口服

10~20mg/kg

90d

愛滅蟲制劑

線蟲、寄生性昆蟲、蟎病

皮下、口服

0.2 mg/kg

35d,泌乳期禁用

硝氯酚片

片形吸血蟲病

口服

3~4mg/kg

28d

氯硝柳胺片

絳蟲、前後盤吸蟲病

口服

60~70mg/kg

28d

鹽酸左旋咪唑制劑

胃腸道線蟲、肺線蟲病

口服

7.5 mg/kg

3d,泌乳期禁用

皮下、肌內

7.5 mg/kg

28d,泌乳期禁用

氯氰碘柳胺鈉片

肝片吸蟲、胃腸道線蟲、羊狂蠅蛆病

口服

7~10mg/kg

28d

吡喹酮片

吸血蟲、絳蟲、囊尾蚴病

口服

10~35mg/kg

28d,棄乳期7d

抗生素

註射用青黴素鉀(鈉)

革蘭氏陽性菌感染、放線菌及鉤端螺旋體感染。

肌內

1~2萬IU/kg

0d,棄乳期72h

註射用普魯卡因青黴素

革蘭氏陽性菌感染、放線菌及鉤端螺旋體感染。

肌內

2~3萬IU/kg

4d,棄乳期72h

硫酸康黴素制劑

革蘭氏陰性菌感染,結核桿菌感染。

肌內

1~1.5萬IU/kg

28d,棄乳期7天

硫酸慶大黴素註射液

革蘭氏陰性或陽性菌感染

肌內

2-4,mg/kg

40d

合成抗菌藥

硫酸小檗堿註射液

腸道細菌感染。

肌內

0.05~0.1g/次

/

烏洛托品註射液

尿路感染。

靜脈

5~10g/次

/

解熱鎮痛藥抗炎藥

安痛定註射液

發熱疼痛性疾病,關節痛、肌肉痛,風濕癥。

皮下、肌內

5~10ml/次

28d,棄乳期7d

安乃近片/註射液

肌肉痛,風濕癥,發熱性疾患和疝痛等。

肌內

1~2g/次

28d,棄乳期7d

口服

2~5g/次

柴胡註射液

感冒發熱。

肌內

5~10ml/次

/

水楊酸鈉註射液

風濕癥等。

靜脈

2~5g/次

/

糖皮質激素類藥

氫化可的松註射液

急性感染或炎癥,妊娠毒血癥等。

靜脈

4~16ml/次

/

地塞米松磷酸鈉註射液

炎癥性、 過敏性疾病,妊娠毒血癥。

肌內、靜脈

4~12mg/日

21d,棄乳期3d

清熱解毒藥

魚腥草註射液

肺癰,痢疾,乳癰,淋濁。

肌內

5~10ml/次

/

板藍根註射液

流感,肺炎及發熱性疾病。

肌內

10~25ml/次

/

楊樹花口服液

痢疾,腸炎。

口服

10~20ml/次

/

穿心蓮註射液

腸炎,肺炎。

肌內

10~15ml/次

/

解毒藥

碘解磷定註射液

解救有機磷中毒。

靜脈

15-30mg/kg

/

硫酸阿托品制劑

有機磷酸酯類藥物中毒、麻醉前給藥和拮抗膽堿神經興奮癥狀。

口服、肌內、皮下、靜脈

麻醉前給藥0.02-0.05mg/kg;解毒0.5~1mg/kg

/

維生素,微量元素類藥

復合維生素B制劑

維生素B缺乏癥所致多發性神經炎,消化障礙,癩皮病、口腔炎。

肌內、口服

肌內:2~6ml

/

口服:7~10ml

維生素AD註射液

夜盲、角膜軟化、皮炎、佝僂病、骨軟癥。

肌內

2~4ml

/

磷酸氫鈣片

磷、鈣缺乏癥

口服

14片/次

/

氯化鈣葡萄糖註射液

低血鈣癥、心臟衰竭以及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所致的疾病。

靜脈

10~100ml/次

/

消化系統藥物

健胃散

傷食積滯,消化不良。

30~60g/次

/

人工礦泉鹽

消化不良,腸弛緩,胃腸卡他;早期大腸便秘。

口服

健胃:10~30g/次;緩瀉:60~100g/次

/

硫酸鎂

導瀉

口服

50~100g/次

/

止血藥

酚磺乙胺註射液

內出血,鼻出血及手術出血的預防和止血。

肌內、靜脈

2~4ml/次

/

中樞興奮藥

樟腦磺酸鈉註射液

呼吸抑制和心臟衰弱等輔助治療。

肌內、皮下、靜脈

2~10ml/次

/

外周神經系統藥物

甲硫酸新斯的明註射液

胃腸弛緩、重癥肌無力和胎衣不下等。

肌內、皮下

2~5mg/次

/

泌尿生殖系統藥

呋塞米片/註射液

利尿藥,用於各種類別的水腫。

口服、肌內、靜脈

口服:2mg/kg

/

註射:0.5~1mg/kg

電解質,酸堿平衡調節藥

碳酸氫鈉片/註射液

酸血癥、胃腸炎,也用於堿化尿液。

口服、靜脈

口服:5-10g/次

/

註射:2-6g/次

註:獸藥使用以最新版本NY/T 472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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