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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師大、上海海事、上理工、上大、上商2024年考研復試分數線公布→

2024-03-25教育

考研的小夥伴註意啦,上海師範大學、上海海事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大學、上海商學院的復試分數線已公布,報考這幾個學校的小夥伴可以根據劃線情況做出安排了。此前,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電力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工程技術大學、上海科技大學 、 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音樂學院、上海海關學院、上海政法學院、 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體育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海洋大學(←點選檢視)也公布了202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基本分數線,具體資訊詳見↓

上海師範大學

復試分數線

經上海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現公布2024年第一誌願報考學校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除「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外,一誌願報考學校的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符合A類考生普通國家線要求,並且符合以下條件者即可參加學校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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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學校不再寄發復試通知,請考生仔細檢視復試分數要求,具體復試時間、方式等安排另行通知,請關註本網站和相關學院網站。

2.推免生不再參加本次復試。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定向省份為新疆的考生總分不低於所報考學科(專業)A類考生普通國家線總分的83%,定向其他省份的考生總分不低於所報考學科(專業)A類考生普通國家線總分的75%,且總分滿分為500分的考生總分不低於251分,總分滿分為300分的考生總分不低於151分。

4.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初試總分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若達到學校復試分數線(含加分後),請將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於3月25日16:00之前,發送至以下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請註明「加分專案:***(專案)+考生編號+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上海海事大學

復試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相關檔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學校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如下:

上海海事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

招生考試復試分數線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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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說明

一、各位一誌願考生即日起可登入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碩士查詢系統(https://yzxt.shmtu.edu.cn/xscx/),點選碩士考生查詢系統註冊後(註冊時填寫姓名、身份證號、考生編號等資訊)查詢確認。

二、具體復試時間、復試工作辦法、資格審查等資訊,近期會陸續公布在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及微信公眾號「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請考生密切關註並做好復試準備。

上海理工大學

根據教育部有關檔精神,結合學校報考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批準,現將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分數線要求和有關說明公布如下:

第一誌願考生

凡第一誌願報考學校並且符合學校第一誌願復試線的考生可參加學校組織的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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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參照所報考學科的國家一區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基礎上總分下降15分,單科下降5分。

調劑考生

學校部份專業接受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達到【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分數線的考生,可於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後,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檢視學校相關專業缺額情況並填報調劑誌願。學校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調劑申請。

按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可享受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於2024年3月27日12:00前將有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發送到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計劃」加分材料證明+考生姓名+考生編號),逾期未申請者,將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權利。

學校復試方式原則上采取現場復試,個別采取遠端網絡復試的專業以報考學院通知為準。請考生及時關註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及報考學院網站後續釋出的復試辦法等相關通知。

聯系方式

各學院聯系方式見下表,考生可點選「 閱讀原文 」 檢視復試安排,如有個別學院復試安排尚未公布,請考生耐心等待並及時關註相關網頁。

提醒

考生憑初試準考證和學院復試有關通知進入校園。學校不提供機動車校內停車場地,自駕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園。

上海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

(2024年適用)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3〕2號)和教育部公布【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以及有關檔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碩士研究生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調劑、錄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環節。碩士研究生招生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完成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二、組織機構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管理和重大事項的決策。

2.學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全程監督復試、調劑、錄取工作。

3.學校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處理招生考試、宣傳、後勤保障等突發事件。

4.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管理和協調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三、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符合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考生。

2.根據考生報考誌願,原則上按考生報考的學科專業進行復試。

3.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強對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學業表現以及潛在能力素質的考察,將其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

4.實行差額復試,一般按專業錄取人數的120%名額進行差額復試。達到國家線上或調劑復試缺考考生多的專業,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5.擬錄取的考生均須是參加復試且復試合格者,已經復試過的推薦免試生可不再參加復試。

四、復試組織

(一) 資格審查

學院在復試前對考生的準考證、居民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或取消復試成績。

考生參加復試應準備以下資料:

1.【誠信復試承諾書】;

2.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3.往屆考生須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考生提供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原件;

4.英語四、六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

5.加蓋有公章的大學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均可);

6.同等學力考生按照學校招生簡章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的原件;

7.其它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的材料;

8.未透過網上學籍學歷驗證的考生須提供透過學信網線上驗證的【電子註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籍學歷驗證報告原件,國外學歷考生必須出具教留服的認證證明原件;凡不按要求送出驗證證明、隱瞞學籍學歷校驗資訊或送出虛假驗證證明造成不能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結束現役證】的原件。

註:符合教育部認可或備案的「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專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27日12:00前將有關證明材料發送到學校研招辦郵箱(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計劃」加分材料證明+考生姓名+考生編號)送出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照片,相關材料/證書掃描件),學校將在核對無誤後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加分。逾期未申請者,將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權利。

(二)復試時間

預計4月8日前完成一誌願考生復試錄取工作,4月28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具體安排以學校研究生招生網或各學院網上公布的復試時間為準。

被列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參加復試,逾期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內容

根據學科、專業要求確定復試內容,重點考察學生的科研能力及創新意識。

主要參考指標: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2.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等);

3.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等;

4.綜合知識套用能力;

5.外語能力(聽力、口語);

6.語言表達能力、思維的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

7.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要突出對考生專業知識的套用和實踐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復試方式

復試包括筆試與面試。原則上采取現場復試,具體以學院通知為準,要求如下:

1.筆試

以專業課測試為主,由各學院統一組織,考試時間各專業自主確定;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每門考試時間不少於90分鐘,試卷滿分為100分,成績低於60分(不含60分)為不合格,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面試

面試由各學院在規定的時間內安排。

(1)時間一般每生不少於20分鐘(含外語測試);

(2)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於5人;

(3)每個復試小組還應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情況進行現場記錄,並妥存備查;

(4)同一學科(專業)各面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個別采取遠端網絡復試的專業,各復試小組須使用統一復試平台並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具體要求以報考學院通知為準。

五、錄取原則

(一)復試成績

1.復試成績滿分100分。采取現場復試的,筆試成績為40分,面試為60分。申請調整筆試和面試比例的學院,經研究生院審批後,可按調整後的比例計算。申請調整比例的專業和采取遠端網絡復試的專業,復試成績組成以學院通知為準。

2.復試時填寫【上海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表】,並附有詳細明確的復試情況記錄,復試內容附後,並由復試小組成員寫出評語並簽字,根據復試綜合情況由學院招生工作小組簽署錄取意見並報研究生院。

3.復試成績低於60分(不含60分)均確定為復試不合格且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錄取成績計算

全國統考(滿分合計為500分):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5%+復試成績×45%

全國統考(滿分合計為300分):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3)×55%+復試成績×45%

(三)錄取排名

按照考生的錄取成績進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並以此確定擬錄取名單。

(四)錄取通知書

按照教育部檔要求,學校將按時寄遞錄取通知書。

六、調劑

凡有意向調劑的考生請先仔細閱讀學校【2024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密切關註各學院網站相關通知,及時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檢視學校相關專業缺額情況並填報調劑誌願。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考生調入專業與第一誌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範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擬調入設有統考數學考試科目專業的考生,其初試科目須包含數學,並實行就高原則;英語一、英語二原則上可由高向低調劑,不可由低向高調劑。

6.有專門規定的情況從其規定。

(二)調劑工作要求

所有調劑錄取工作必須透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接受調劑考生。

學院網站及時釋出調劑資訊(主要包括調劑時間、復試流程安排等資訊)並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及時向考生反饋是否接受其調劑復試申請。

透過學校組織的復試後,學校將盡快透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出擬錄取通知,請考生註意檢視並及時接受擬錄取通知。

七、咨詢監督

咨詢電話:021-55272521

監督電話:021-55270716、021-55272521

監督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八、其他

本辦法由上海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上海大學

復試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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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時間及安排

① 上海大學各學院陸續組織復試,待學院確定復試時間後另行釋出,具體註意事項請關註學校研究生招生資訊網(‍http://yjszs.shu.edu.cn/‍)及各學院網站(‍https://yjszs.shu.edu.cn/lxwm/gxylxfs.htm‍)。

② 復試期間考生憑有效身份證進入校園。

復試方式

原則上采取現場復試方式,具體復試安排及要求以各二級招生單位後續通知為準。考生必須認真閱讀【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場規則】。

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檔要求,復試前須對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具體見【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通知】。考生應簽署【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嚴格遵守復試考場規則,獨立誠信應考。在復試過程中不得拍照、錄音、錄像、直播。在復試期間及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傳播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否則一經查實按作弊論處。對違反招生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加分材料送出

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請符合條件的考生務必於復試前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照片(正反面)、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發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格式為:加分專案名稱+考生編號+姓名。

上海商學院

復試分數線

在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總分和單科要求基礎上,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現公布上海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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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工作辦法及相關復試安排請廣大考生密切關註所報考學院相關網站及學校研究生教育網站(https://yjs.sbs.edu.cn)。

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以及教育部【關於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2024年上海市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指導意見】等檔精神,根據【上海商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辦法】等相關條款規定,制定【上海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方案】。現公布如下:

一、指導思想

(一)堅持立德樹人。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二)堅持科學選拔。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堅持把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為復試核心任務的原則,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和實踐能力的人才。

(三)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規範,確保質素、按需招生、擇優選拔、寧缺毋濫。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以及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全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三)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協調本學院研究生復試選拔工作,並對本學院的招生工作結果負責;負責組織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科目命題、閱卷、評分等工作;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資訊公開及招生考試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應對學院研究生復試全程中各類爭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申訴處理等工作。

(四)學院應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復試規定、保密紀律、調劑錄取等環節執行情況進行督察巡視,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三、復試組織

(一)組建各專業復試小組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成立若幹專業復試小組,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復試專家和復試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保密意識方面的培訓,全覆蓋簽訂保密協定書,嚴肅招生紀律,規範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各學院復試組織要落實「兩辨識」「三隨機」「四比對」制度,確保復試規範公平。

2.專業復試小組由不少於5人的考官組成(至少有3人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組長由學科帶頭人或學位點負責人或學術骨幹擔任,每個小組配備2名以上工作人員。

3.專業復試小組成員強調具備公正、廉明的職業道德, 負責保證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學有效。復試工作人員負責以錄像的形式記錄復試過程,以錄音、現場記錄的形式記錄復試內容。

4.專業復試小組應與考生逐一簽訂【復試誠信承諾書】,確保送出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二)加強復試督察與紀律監督。研究生處會同學校紀檢監察等部門,透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時糾正組考不規範行為。

(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或存在其他利益關系可能影響當次復試公平公正的,教師和復試工作人員應當回避接觸當次考試的命題、閱卷、復試、現場評分和錄取等工作。凡參與命題、閱卷、復試、現場評分和錄取工作的教師和復試工作人員,必須簽署承諾書和保密責任書。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和專業復試小組成員名單須在復試開始前報研究生處備案。

四、復試方式和時間

學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擬於3月下旬至4月下旬開展,原則上采用現場復試方式。

① 對於全日制一誌願考生原則上於3月30日在徐匯校區現場復試。

② 對於全日制調劑考生原則上於4月8日—4月28日在徐匯校區現場復試。

五、復試程式

復試開始前由學院工作人員完成考生「兩辨識」「四比對」資格審查與身份認證。

(一)復試

復試在考查考生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著重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思想品德、未來發展以及英語口語與聽力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復試方式為面試。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復試滿分成績為100分,其中英語聽說測試為20分。

(二)復試成績評判方法

每個復試教師應根據考生的復試表現獨立打分,由專業復試小組組長在復試結束時綜合每個復試教師的獨立打分分數,評定每個考生的最終分數。考生的最終分數應反映在考生的復試審查匯總表上。

六、加分政策

(一)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等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二)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人文社科類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四)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單科分同國家線,總分在國家線基礎上降低15分。

(五)符合初試總分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復試資格審查前送出相關證明材料,經學校核實無誤後給予認定。

七、破格復試

2024年學校原則上不進行破格復試。

八、錄取標準

根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辦法,總成績核算方式如下。

(一)總成績=折算成100分的初試成績×60%+復試總成績×40%。

(二)復試總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考試違紀、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不得錄取的考生以外的各專業考生,根據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五)一誌願與調劑考生的錄取總成績分別排序,優先錄取一誌願合格考生。

(六)當招生專業出現多名考生總成績同分並列的情況,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當總成績相同,復試成績高者,名次前列;當總成績和復試成績相同者,專業課1成績高者,名次前列。

(七)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現和品德情況,並組織入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入學後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研究生處在各專業復試小組匯總復試成績後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批準後,在研究生處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後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九、違規處理

考生應簽署【上海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嚴格遵守復試考場規則。考生在本人復試結束後,全校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傳播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否則一經查實按作弊論處。對違反招生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十、監督復議

研究生處及時公布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資訊。在公示有關資訊的同時,保證考生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對申訴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進行處理,涉及復試過程中的違規違紀問題由校紀檢監察機構處理。研究生處聯系電話:021-64163253;郵箱:[email protected]; 校 紀 檢 監 察 機 構 聯 系 電 話 :021-67105467。

十一、其他

(一)學校及相關招生學院以研招網資訊平台、學校及學院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訊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資訊、檔和訊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本方案由上海商學院研究生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檔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