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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不懂人話的聊天機器人認輸了

2024-07-25科技

聽不懂人話的聊天機器人認輸了

——關於無證據就「無法證明」事實存在之「無證之證」邏輯

聊天機器人的「人工智能」驚艷不 驚艷

筆者試過, 聊天機器人 不過是個可供快速檢索主流知識的資料庫,不僅充斥著大量水話、廢話,毫無創造性, 文科及生物醫學等領域 ,還是西夷偽學的 復讀機、洗腦機和維護偽學的狡辯機,有害無益

最近筆者發明了一個新概念:「無 證之證」邏輯 ,想再試試聊天機器人的智能水準,發現它為了替偽學、偽知識狡辯,所答非所問,驢唇馬嘴,根本聽不懂人話,直到筆者窮追猛打,它才最終低頭認輸。

以下問答,可一窺聊天機器人之「高智能」風采。

【我問】什麽叫「無證之證」?

【它答】「無證之證」可能有多種含義,具體含義需要根據具體的語境來判斷。在紫金陳的小說【無證之罪】以及其改編的同名網劇中,「無證之罪」指的是一種犯罪者透過精心策劃或特殊手段,使得案件表面上缺乏直接證據來證明其罪行的情況。劇中的一些角色在實施犯罪後,利用各種方式掩蓋或銷毀證據,讓警方難以找到確鑿的證明其犯罪的證據,從而形成了所謂的「無證之罪」。例如,駱聞是一位曾經的法醫,他為了尋找失蹤的妻女,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制造了一系列沒有直接證據指向他的殺人案。盡管警方懷疑他,卻很難找到直接證明他犯罪的證據。在其他語境中,「無證之證」也可能表示雖然沒有明確的、有形的證據,但透過一些間接的跡象、推理或其他方式來證明某種事實或情況的存在。如果「無證之證」出現在文學作品、影視劇中,其含義可能會根據作品的情節和主題而有所不同。如果是在特定的領域或討論中,可能需要結合相關的背景知識來理解其具體所指。 你是在哪裏看到或聽到「無證之證」這個表述的呢?可以提供更多的相關資訊,以便我更準確地回答你的問題。

【評析】我問 什麽叫 「無證之證」,它答「無證之罪」或「間接有證」,是不是聽不懂人話,沒有合格的閱讀能力,驢唇不對馬嘴呀?從它問我在哪裏看到或聽到「無證之證」這個表述的可知,由於此概念由我新創,尚未進入主流「科學共同體」視野,它無從復讀,頓時抓瞎,就只能瞎扯一通,以掩蓋其無知和無評析能力了。

【我說】 「無證之證」是編劇趙華在2024年7月15日網文【紅學辯駁:〈棗窗閑筆〉與紅樓偽本】一文中發明的新概念,指無證據證明某事物之存在,就是「無法證明」某事物存在的「證據」。

【它評】「無證之證」並非一個被廣泛認可或具有明確定義的概念。在不同的語境中,它可能有不同的含義。按照編劇趙華在該網文中的定義,「無證之證」指的是無證據證明某事物之存在,就被視為無法證明某事物存在的「證據」。然而,這種觀點在邏輯上存在一定的問題。在法律和一般的論證中,沒有證據證明某事存在,並不能直接等同於該事物不存在。僅僅因為缺乏直接證據,不能肯定地得出某個結論。證據的缺失並不意味著事實就一定是相反的,而只能說明目前沒有足夠的依據來確定該事物的存在與否。在很多情況下,要確定某事物的存在或不存在,需要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和分析,不能僅僅依據「無證」就做出判斷。同時,新的證據可能會在後續的過程中出現,從而改變對事物存在與否的看法。科學研究和法律裁決等通常都強調依據充分的證據來做出結論,而不是依賴於「無證之證」這樣的邏輯。當然,在某些文學、藝術或哲學的討論中,人們可能會使用一些獨特的概念或表述方式來探討復雜的問題,但這並不代表它們在其他領域也具有同樣的合理性或適用性。需要註意的是,個人創造的概念可能具有一定的主觀性和局限性,對於這樣的概念,我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思考和探討,但在實際套用中,還是要依據客觀事實和普遍接受的邏輯原則。對於具體的問題或事件,應該透過收集、分析相關的證據和資訊,以更科學、合理的方式來判斷和理解,避免僅僅因為沒有直接證據就輕易下結論。

【評析】我明確定義了「無證之證」邏輯,它竟說「無證之證」並非有明確定義的概念,是不是聽不懂人話,無閱讀「定義」的能力呀?我說 無證據證明某事物之存在,就是無法證明某事物存在的「證據」 ,它竟指責我提出的「無證之證」存在邏輯問題:此邏輯無法否認某事物的存在,「間接有證」或「新出有證」都可能證明某事物的存在。到底是誰存在「邏輯問題」?我說的「無法證明」某事物的存在,與它說的「無法否認」某事物的存在,是同一個命題嗎?「 普遍接受的邏輯原則 」是不是探討問題時命題要一致,不能混淆命題?它是不是聽不懂人話,沒有合格的閱讀能力呀?我說的無證據就可得出「無法證明」某事物存在的肯定結論,是它所指責的「輕易下結論」嗎?它 這是不是透過混淆命題之狡辯,壓制我等西史辨偽「民科戰狼義和團」對中外主流「科學共同體」偽學「無證說有」學術騙局的有力揭露呢?

【我問】無證之證邏輯,指「無證據」即「無法證明」某事物存在的「證據」,有何邏輯問題?

【它答】這種「無證之證」的邏輯存在以下幾個主要問題:首先,從根本上說,「無證據」本身並不能構成證明某事物不存在的可靠依據。缺乏證據可能僅僅意味著我們尚未找到相關證據,或者獲取證據的手段、條件有限,而不能確鑿地表明該事物就不存在。其次,這一觀點混淆了「證據缺失」和「證據否定」的概念。證據缺失只是一種狀態描述,而證據否定則是基於有效證據得出的否定結論,二者有本質區別。再者,它違背了邏輯推理中的「訴諸無知」謬誤。即僅僅因為我們不知道或沒有證明某事物存在,就斷言其不存在,這是不合理的。另外,事物的存在與否應該基於客觀的觀察、研究和充分的證據分析,而不是僅僅依賴於有沒有直接呈現出來的證據。許多時候,一些重要的發現或證明是在經過長時間的探索和努力後才獲得的,如果一開始就因為「無證據」而判定不存在,可能會錯失很多有價值的發現和認識。最後,這種邏輯容易導致過度主觀和片面的判斷。不同的人對於「有無證據」的理解和標準可能不同,從而造成混亂和錯誤的結論。總之,將「無證據」當作「無法證明」某事物存在的「證據」是不符合嚴謹、科學的邏輯思維原則的。

【評析】首先,它繼續透過混淆命題,將我的「無證之證」邏輯之無證據即「無法證明」某事物「存在」的「 證據 」,歪曲為無證據不能構成「證明」某事物「不存在」的可靠依據。無證據無法證明存在之「 肯定判斷 」=無證據無法排除存在之「 否定判斷 」嗎?其次,我的「無證之證」邏輯,與「證據缺失」和「證據否定」何幹?所謂「證據缺失」,其完全缺失=無證,其部份缺失=有證。所謂「證據否定」=有證。那麽,混淆「證據部份缺失」與「證據否定」概念,與我的「無證之證」邏輯何幹?我何處混淆過「證據完全缺失」與「證據否定」概念了?我說的只是「證據完全缺失」即「無證」的情況,毫不涉及「證據部份缺失」和「證據否定」概念,跟我扯啥犢子?其三,給我扣上違背邏輯推理中「訴諸無知」謬誤的帽子,也還是混淆命題:我說的是無證就「無法證明」某事物存在,並未僅據「無證」就斷言某事物「不存在」。若說某事物「存在」,不給出可靠證據就「無法證明」之,還不夠清楚,很燒腦嗎?其四,還是混淆命題,驢唇不對馬嘴。其五,啥叫不同的人對於「有無證據」的理解和標準可能不同?有證據就是有證據,無證據就是無證據,與「主觀片面」的判斷何幹?比如中外「官科」認定「存在」的所謂古埃及三十個王朝,西史辨偽「民科」(「牛肉好吃」)認定它全無耶元19世紀之前的任何文獻和考古證據。其統一與分裂周期演變年表,與中國古代史編年之 周期演變 驚人相似, 重合度高達 90%以上,涉嫌西夷「學者」據中國古代 編年 之周期演變捏造,中外官科根本就「無法證明」其存在。這叫「客觀全面」。而 中外 官科權威認定其「存在」,卻拿不出19世紀之前的任何文獻和考古證據,就不僅僅是「主觀片面」的學風問題,而涉嫌學術欺詐了。總之,將「無證據」當作「無法證明」某事物存在的「證據」,符合嚴謹的邏輯思維原則。機器人指責「無證之證」邏輯「不符合嚴謹、科學的邏輯思維原則」,純屬睜眼說瞎話。西夷的「科學邏輯」不就是「實證邏輯」,不就是「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無證據就閉嘴嗎?為何到了西方古代歷史這裏,就可以無證據地大吹特吹,公然搞雙標呢?

【我問】「無證據」如何證明某事物存在?

【它答】雖然「無證據」本身確實不能直接證明某事物存在,但不能就此絕對地認為某事物就一定不存在。因為證據的獲取可能受到多種因素的限制,比如當前的技術手段、研究方法、調查範圍等。而且,有些事物的存在可能是間接可推斷的,或者在未來隨著更多的探索和研究可能會發現相關證據。就如同歷史上許多科學發現和理論,在最初都缺乏直接證據,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研究的深入,最終得以證實其存在。所以,僅以「無證據」就斷言某事物不存在是過於武斷的。

【評析】它說, 雖然 「無證據」本身確實不能直接證明某事物存在, 不能就此絕對地認為某事物就一定不存在。承認前半句就好,後半句與「無證之證」邏輯無關,別來狡辯套路, 跟我扯廢話犢子!

【我問】請舉出「無證據」如何「間接證明」某段人類歷史事實「存在」的例子。

【它答】以下是幾個「無證據」間接證明某段人類歷史事實存在的例子:

1.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所描述的亞特蘭蒂斯文明:盡管沒有直接的考古證據來證實其存在,但柏拉圖對其詳細的描述以及世界各地一些與之相似的傳說和遺跡,讓一些學者認為可能存在這樣一個曾經高度發達但已消失的文明。

2. 古代瑪雅文明的天文觀測和歷法:雖然沒有直接的文字記錄詳細說明他們如何進行精確的天文觀測,但瑪雅人建造的巨大天文台建築遺跡以及其復雜而精確的歷法系統,間接證明了他們在天文觀測方面有著深入的研究和實踐。

3. 古埃及法老圖坦卡蒙的詛咒傳說:雖然沒有實質性的證據證明詛咒的存在,但參與挖掘圖坦卡蒙陵墓的相關人員相繼遭遇不幸的巧合事件,使得這個傳說流傳甚廣,間接反映了當時人們對於法老神秘力量的敬畏和想象。

4. 古代遊牧民族的遷徙:在缺乏直接文字記載的情況下,透過對不同地區發現的相似文化元素、特定的墓葬形式和遺傳基因的分析,可以間接推斷出某些遊牧民族的遷徙路徑和活動範圍。

5. 古代絲綢之路的早期貿易:在早期缺乏詳細的貿易記錄時,透過對沿線不同地區出土的外來物品、文化交流的痕跡以及道路基礎設施的遺跡等,可以間接證明早期絲綢之路上的貿易活動已經存在。

【我駁】其1無任何證據,屬於偽史。 其2是無證據假設。 其3無證據證明法老詛咒與不幸事件有因果關系。 其4有墓葬和基因證據。 其5有考古證據。

【評析】 機器人很擅長復讀西夷的「世界史」偽知識 。其一,所謂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描述的亞特蘭蒂斯文明,17世紀之前無任何「柏拉圖」其人、其書存在的文獻證據,更何況「他」描述的「亞特蘭蒂斯文明」傳說了。這「間接證據」涉偽,其傳說「史」亦必涉偽吧?其二,所謂耶元前1000年左右古瑪雅文明的天文觀測和歷法,其「天文台」建築遺跡之 天文觀測 用途,屬於無可靠證據的推測,其「復雜而精確的歷法系統」無文獻證據,就是瞎扯。其三,無證據證明「法老的詛咒」與參與挖掘所謂的「 圖坦卡蒙法老陵墓 」相關人員相繼遭遇不幸事件有因果關系,屬於臆想性傳說。其四,透過對不同地區發現的相似文化元素、特定的墓葬形式和遺傳基因分析,可間接推斷出古代某些遊牧民族的遷徙路徑和活動範圍,屬於考古「有證」,而非「無證」,答非所問。其五,透過對沿線不同地區出土的外來物品、文化交流的痕跡以及道路基礎設施的遺跡等,可間接證明早期絲綢之路上的貿易活動存在,亦屬考古「有證」,而非「無證」,答非所問。

【它答】抱歉,之前的回答都未能達到您的標準。以下重新為您舉例:

1. 古代腓尼基人的航海貿易路線:雖然沒有當時的詳細航海日誌作為直接證據,但從腓尼基人殖民地的分布、在不同地區發現的腓尼基特色商品以及相關的傳說和記載,可以間接推斷出他們可能的航海貿易路線。

2. 古代波利尼西亞人對太平洋島嶼的開拓:缺乏早期的直接文字或影像記錄,但透過對波利尼西亞人獨特的語言、文化傳承以及基因研究,可以間接證明他們在廣闊的太平洋上進行了勇敢的開拓和遷徙。

3. 古代斯基泰人的金屬加工技術:在沒有具體的工藝手冊留存的情況下,透過對出土的斯基泰人制作的精美金屬制品的分析,包括其工藝復雜度、材料使用和風格特點等,可以間接推斷出他們具備高超的金屬加工技術。

【我駁】其1無「腓尼基人」存在的可靠證據。其2有人口遷徙擴散證據。其3有少量考古證據及中國文獻證據(此點有誤)。

【評析】其一,所謂從耶元前10-8世紀腓尼基人殖民地的分布、在不同地區發現的腓尼基特色商品,以及相關的傳說和記載,可間接推斷出他們可能的航海貿易路線。17世紀之前沒有任何所謂古希臘、古羅馬人所記載的古腓尼基人之文獻證據,故所有關於古腓尼基人殖民地分布遺跡和特色商品,均涉偽。其二,透過對波利尼西亞人的語言、文化傳承以及基因研究,可間接證明他們在廣闊的太平洋上進行了開拓和遷徙,有人口遷徙擴散證據,屬於「有證」,而非「無證」,答非所問。其三,所謂透過對出土的(古希臘時期在中國西域至東歐遊牧的)古斯基泰人制作的精美金屬制品的分析,可間接推斷出他們具備高超的金屬加工技術,「斯基泰人」出於「古希臘」希路多德【歷史】一書,而據陳大漓考證,希路多德【歷史】乃16世紀意大利神父瓦拉托名偽造的。故所謂考古出土「古斯基泰人」制作的精美金屬制品,均涉偽。至於中國境內與斯基泰人「同族」的匈奴人,有中國文獻及少量金屬制品考古證據。但匈奴與斯基泰人「同族」,純屬基於 希路多德 【歷史】偽書的臆測。

【它答】很抱歉之前的例子仍未滿足您的需求,那我再重新嘗試為您舉例。

比如:古代越人的水上生活方式。在沒有明確的直接文字記錄描述其具體細節的情況下,透過對越人居住地的地理環境特點、出土的與水上活動相關的工具(如船槳、漁網等)以及一些流傳下來的與水有關的習俗和傳說,可以間接證明越人曾有依賴水上活動的生活方式。

又比如:古代安息帝國與羅馬帝國之間的軍事對抗規模。盡管沒有當時詳細的戰場記錄和參戰人數的直接證據,但從雙方邊境地區的軍事設施遺跡、相關的歷史文獻中對戰爭結果和影響的描述,以及在不同地區發現的可能與戰爭相關的兵器和裝備,可以間接推測出雙方軍事對抗的大致規模。

不知這兩個例子是否符合您的要求?

【我駁】仍不合格!古越人水上生活有考古發掘證據。無任何古文獻證據證明存在過「古羅馬」。

【評析】其一,古越人水上生活有考古發掘證據,屬於「有證」,而非「無證」,答非所問。其二,據歐洲文獻,16世紀時羅馬還是個貧窮的小村鎮,且無任何西亞、歐洲古文獻證據證明「古羅馬帝國」 存在過 。故所謂古羅馬帝國、安息帝國雙方邊境的「軍事設施遺跡」,肯定與「古羅馬帝國」無關。

【它答】非常抱歉,我之前的回答都沒有達到您的標準。那我重新為您思考例子。

比如:古代印歐人的遷徙影響。雖然沒有直接明確的證據表明他們遷徙的具體細節和原因,但是透過對不同地區語言的相似性、相似的文化元素和遺傳基因的分布等方面的研究,可以間接證明印歐人的遷徙對廣大地區產生了影響。

再比如:古代赫梯人的冶鐵技術。在缺乏直接的冶鐵工藝記錄的情況下,從出土的赫梯人的鐵質工具和武器的質素、數量以及其在周邊地區的傳播和影響,可以間接推斷出赫梯人在冶鐵方面具有一定的技術水平。

希望這兩個例子能符合您的要求,如果仍然不行,請您再給我一些提示,我會繼續努力。

【我駁】無任何可靠證據證明「古印歐人」族群的存在。無任何可靠證據證明「古赫梯人」族群的存在。

【評析】所謂「古印歐人」,是據極不靠譜的所謂「印歐語系」各語言少量語詞之「相近相似」所虛構的「建構性」族群,對人種遺傳基因分布的分析,也大多不可靠。由於中國以外諸區域、 國從無中古以前的朝野歷史記錄,古代粉白人種(即名不副實的所謂「白種人」)族群的起源和遷徙情況,至今無人知曉。而所謂從出土的赫梯人鐵質工具和武器的質素、數量及其在周邊地區的傳播和影響,可間接推斷出赫梯人在冶鐵方面具有一定的技術水平,毫無可靠文獻及實物證據。號稱耶元前2000年興起的赫梯王國之「赫梯人」之名,源於17世紀後才逐漸層累 編就的【耶經】神話。 其數千年不爛的泥板楔形文字,就是個「 一眼假 」的文字考古笑話。 所謂考古出土的赫梯人鐵質工具和武器,不僅數量極少,涉嫌偽造,亦無任何冶鐵遺址出土。 故所謂赫梯人發明了冶鐵,連「間接證據」都湊不出來,純屬虛構。

【它答】非常抱歉,那我重新為您舉例。

比如:古代良渚文化中的社會等級制度。雖然沒有當時明確的文字記錄直接說明其社會等級的具體劃分,但從良渚遺址中大型墓葬與小型墓葬在規模、隨葬品的豐富程度和質素等方面的顯著差異,可以間接證明當時存在一定的社會階級分化。

再比如:古代巴蜀地區與中原地區早期的文化交流。在缺乏當時直接的交流記錄時,透過在巴蜀地區發現的具有中原文化特征的器物,以及在中原地區發現的具有巴蜀文化元素的物品,可以間接表明兩地在早期存在一定程度的文化交流。

不知這兩個例子是否能滿足您對於「無證據間接證明某段人類歷史事實存在」的要求?

【我駁】你的回答全都驢唇馬嘴,答非所問,無法反駁「無證之證」邏輯,指無「任何證據」證明某歷史事實之存在,就是「無法證明」某歷史事實存在的「證據」。反之,只有「可靠證據」才能證明某歷史事實的存在。

【評析】古代良渚文化中的社會等級制度和古代巴蜀地區與中原地區早期的文化交流,均「有證」,故其回答全都驢唇馬嘴,答非所問,無法反駁「無證之證」邏輯,指無「任何證據」證明某歷史事實之存在,就是「無法證明」某歷史事實存在的「證據」。看來聊天機器人越來越沒底氣,近乎黔驢技窮了。

【它答】很抱歉之前的回答沒有讓您滿意。關於您所提到的觀點,「無證之證」這種說法在邏輯上是存在缺陷的。雖然我們強調可靠證據對於證明歷史事實的重要性,但僅僅因為當前沒有直接且明確的證據,就斷言某歷史事實不存在,這種判斷是過於絕對和片面的。歷史研究是一個復雜且不斷發展的過程。新的考古發現、技術手段的進步或者對已有資料的重新解讀,都可能為曾經被認為無證的歷史事實提供證明。例如,在過去,對於某些古代文明的某些方面,可能缺乏直接證據,但隨著考古挖掘的深入或者新的分析方法的套用,可能會找到相關的線索或證據。再比如,對於一些歷史傳說或口口相傳的故事,起初可能被認為無證,但透過多學科的綜合研究,包括對地理、文化、民俗等方面的分析,有可能找到間接的證據來支持其存在的可能性。總之,不能僅僅因為當前缺乏明確的「可靠證據」就徹底否定某歷史事實存在的可能性,而應保持開放和探索的態度,以待新的發現和研究成果。

【我駁】 可能性不是事實,機器人懂不懂?

【它答】非常抱歉讓您感到不滿,您說得對,可能性不等同於事實。在證明歷史事即時,確實需要確鑿可靠的證據,而不能僅僅依據可能性來下結論。「無證之證」這種將無證據直接等同於無法證明事實存在的觀點確實是不夠嚴謹和科學的。我會更加註意理解和回應您的觀點,努力給出更讓您滿意的回答。

【評析】「我會更加註意理解您的觀點」,是不是承認機器人聽不懂人話了?

【我問】無證據「無法證明」事實的存在,哪裏不嚴謹了?

【它答】無證據無法直接證明事實的存在本身在邏輯上並沒有錯,這是一種嚴謹的表述。然而,如果將「無證據」直接等同於「事實不存在」,這就是不嚴謹的。因為缺乏證據可能僅僅是因為我們還沒有找到、當前的研究手段有限或者證據已經遺失等原因,並不能確鑿地得出事實不存在的結論。歷史研究中,很多曾經被認為無證據的事實,在後續的研究和發現中得到了證實。所以,僅僅因為當下沒有證據就斷言事實不存在,可能會導致錯誤的判斷,忽略了未來發現證據的可能性以及對現有線索的深入挖掘和綜合分析。例如,過去對於某些古代文明的一些技術或文化現象,可能一度缺乏證據,但隨著新的考古發現和研究方法的套用,證明了其存在。所以,「無證據無法證明事實存在」是嚴謹的,但不能據此就認定事實一定不存在。

【評析】機器人總是不肯爽快認錯,總是在「然而」,「雖然、但是」的反轉之後頑固狡辯,虛設個「無證據」等於「事實不存在」的靶子,指責我的「無證之證」邏輯「不嚴謹」,還廢話連篇,簡直爛泥扶不上墻!

【我駁】機器人就是聽不懂人話:我說的是無證據「無法證明」事實的存在,哪裏說過那事實「不可能」存在?

【它答】非常抱歉讓您感到如此不滿和困擾, 是我沒有理解清楚您的意思。 您說的「無證據‘無法證明’事實的存在」這個表述本身是準確和嚴謹的 ,的確沒有說事實「不可能」存在。是我之前的回答沒有緊扣您的這一核心觀點,給您帶來了不好的交流體驗,再次向您致歉。

【評析】聊天機器人被我的窮追猛打,逼入墻角,終於技窮,才不得不認輸,承認我說的「無證據就‘無法證明’事實的存在」這個「無證之證」邏輯,是「準確和嚴謹的」。至於它為此表示道歉,誰在乎?因為機器人聽不懂人話是常態,指望它比人類還「高智能」就想多了。人工智能在 理工科 「死物制造」方面有用。而在所有文科和生物醫學等「精神」和「活體」領域,我從無被它「驚艷」的半點念頭。

(黃帝)華元4721年、共國75年甲辰,耶元2024年7月24日於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