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記者 南深
7月23日晚,深交所官網披露,海諾爾環保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諾爾)及其保薦人申萬宏源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根據相關規定,深交所決定終止其在創業板發行上市的稽核。
值得註意的是,海諾爾上市申請在2020年12月17日獲受理,2021年11月5日獲上市委會議透過,但一直未送出證監會註冊,經過32個月後,上市之旅還是戛然而止。
海諾爾是一家定位於中小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服務商,采用BOT、TOT、BOO特許模式經營。根據公司在2023年9月28日更新的問詢回復,2023年上半年公司的期後營業收入幾乎停滯,而凈利潤和扣非凈利潤均出現了下滑。
申報檔顯示,海諾爾認定實際控制人為駱毅力,其女兒駱的直接持有公司22.26%的股權,並擔任公司董事、副總裁,但並未被認定為共同實際控制人,該情況被深交所問詢。
2023年上半年業績下滑
根據海諾爾招股書,公司定位於中小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服務商,是國內最早進入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行業先行者之一,率先采用BOT、TOT、BOO特許經營模式,為國內中小城市量身客製適合其自身特點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綜合解決方案,並提供一體化、專業化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投資、建設和營運服務。
申報檔及問詢回復顯示,海諾爾焚燒發電業務毛利率高於可比公司均值,部份原因為公司的焚燒發電專案位於四川、廣西兩地,可比公司的焚燒發電專案多數位於東南沿海地區或中部核心城市長沙,故公司在人員、材料、專案運維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本優勢,毛利率高於可比公司均值。
稽核問詢中,深交所要求公司結合人員、材料、運維等占成本的具體比例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差異情況,進一步量化說明成本優勢對發行人毛利率的影響、成本優勢作為解釋發行人毛利率高於可比公司的理由是否充分。深交所還要公司披露最新一期業績情況,及下一報告期業績預計情況。
海諾爾透過數據分析後稱,與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單位垃圾處理量所需的材料、人工、運維成本均分別處於中間水平,但專案營運成本合計數相對可比公司較低,具有一定的成本優勢,主要系公司經過二十多年發展形成了較為成熟的管理經驗,專案營運效率較高,營運成本控制較好,單位垃圾成本相對較低。
而期後業績來看,公司更新的最近一期財務數據為2023年上半年的,結果顯示其營業收入為3.274億元,與上一年同期的3.273億元相比幾乎沒有增長;其凈利潤則為1.27億元,比上一年同期的1.35億元小幅下滑,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同樣下滑。
實控人女兒持股22.26%
未被認定為共同實控人
申報檔顯示,海諾爾認定實際控制人為駱毅力,其女兒駱的直接持有公司22.26%的股權,並擔任公司董事、副總裁。深交所要求公司對照【創業板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稽核問答】問題9的要求,說明未將駱毅力及其子女認定為共同實際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海諾爾稱,駱的作為公司董事、副總裁,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但更多的是協助總裁處理、執行日常具體事務,公司的重要經營決策主要由駱毅力做出,駱的對於重要經營決策起到的作用有限。
另外,海諾爾表示,自前次申報IPO、新三板掛牌至今,駱毅力一直是公司單一控制表決權比例超過50%的股東,駱的一直是公司第二大股東。公司對實際控制人的認定及披露均未發生變化。海諾爾認為,其對實控人的認定符合【創業板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稽核問答】問題9的要求。
海諾爾在申報後罕見出現新增股東情況,也被深交所問詢。海諾爾解釋稱,2020年12月17日晚18點30分,公司收到深交所IPO申請材料的受理通知,2020年12月18日開市前,公司透過主辦券商向全國股轉系統申請緊急停牌,但由於主辦券商辦理緊急停牌審批流程較長,公司股票未能在上午9點30分開市前停牌,而是在2020年12月18日中午起停牌。
經對比2020年12月17日與2020年12月18日的股東名冊,2020年12月18日上午交易時間,海諾爾新增2名股東孫茂振和楊桂紅,分別持有公司3000股和1800股,合計持股4800股,持股比例為0.0043%。
但海諾爾認為,公司申報後新增股東不涉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持股變動,不影響公司控制關系,亦未改變公司主要股東的持股情況,且均透過新三板集合競價交易系統產生,股權變動清晰,不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符合【正選註冊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發行條件。
編輯:喬伊
稽核:木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