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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公司名稱要加上「有限」兩字?「有限」到底是什麽意思

2024-05-30財經

現在越來越多人意識到,或許自己創業才是最好的選擇, 有時候給老板打工還不如自己創業賺得多,還要受老板的窩囊氣。

既然這樣,那為什麽不自己創業呢? 要創業首先就要搞清楚公司的幾種類別,很多公司的名稱上都帶有「有限」兩個字,這到底是什麽意思呢?

弄清楚這個問題,才能走出創業的第一步。 看完這篇文章,帶你搞清楚什麽叫「有限」?不同的「有限」又有什麽含義?

一、什麽叫「有限」

最早的有限責任制要追溯到古羅馬時期,不過那個時候還沒有這種說法。 那個時候,人們經常三個人或者五個人合夥做生意。

這樣賺了錢大家分,賠了錢大家也一起分擔。 以這樣一種方式讓大家一起承擔風險,這就是「有限」的雛形。

直到十九世紀中葉,世界上才第一次出現「有限責任制」這個說法,是由英國先提出來的。

那個時候英國十分強大,殖民地遍地都是,英國急需要資金和人手進行擴張。

只不過單個英國人的資金都是有限的,他們並不足以支撐起殖民地的發展。 這個時候就會幾個人合夥做生意,也就是最開始的有限責任制公司。

現在的有限責任制,指的其實是責任有限。 比如你要創辦一家公司,你的啟動資金只有一百萬。

一段時間後由於經營不善,公司欠下了債務面臨倒閉。 如果經過鑒定,公司的倒閉符合正常流程與創業者本身沒有直接關系。

那麽等到公司宣告破產時,你只需要承擔一百萬的債務,超過本金的債務不需要償還。這 極大地保障了創業者的利益,但也不能靠這一點來投機取巧。

一般來講,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其公司所能呼叫的資金並不會超過本金太多。

一方面是為了不讓自己承擔那麽大的壓力,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不想面臨破產的風險。

投資人會把自己所面臨的風險控制在自己能接受的範圍之內, 這樣即使破產,也不至於生活不下去。

這樣的分配其實是最合理的,因為投資者合理地調配了收益與風險的概率。 在保證收益的同時又能把風險控制在可控範圍之內,就算創業失敗,也沒有到影響自己正常生活的程度。

有限責任制的出現其實是有利於創業者的, 在某種程度上保護了他們的利益,可對於普通參與者來講,卻並非如此。

目前市面上的公司大致分為四種,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獨資企業與合夥公司。

獨資企業與合夥公司都非常好理解, 合夥公司顧名思義就是幾個人合夥開公司,不管賺了還是賠了都由這幾個共同承擔,怎麽分配由這幾個人協商。

而獨資企業就是一個人出資創辦的企業,所有的決策都由這一個人說了算,這樣的企業有利有弊。

好處就在於,獨資企業賺了錢也是屬於一個人的,不用和別人分享。 可是這個人也要承擔所有的風險,不管什麽時候來講,收益和風險都是成正比的。

不過合夥公司的決策需要合夥人共同決定,有時候這樣的方式並不利於公司發展,獨資企業由一個人領導可能更容易集中力量幹大事。

二、不同的「有限」有什麽區別

那麽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又有什麽差別呢? 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兩個人以上五百人以下的股東才能組成,想要成為股東的人必須投資至少三萬元。

接著,這些股東會簽署協定。根據初始資金的占比不同分配原始占股比例,接著這些股東就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

如果這些股東想要轉讓自己的股份,也是需要一定條件的。

公司內部的不行想要把自己股份轉讓給另一個股東,屬於公司內部的行為,只要兩個人同意就好。

但如果想要把股票轉讓給公司外部的人,就比較麻煩了。

考慮到公司外面的人可能會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 轉讓股份的股東要在股東大會上提出自己的想法。

接著由其他股東舉手表決,最終決定是否同意這個股東把股份轉讓給其他人。 取得大家的同意後,股份才能轉讓成功。

相比之下,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會更難。 在股東人數上,同樣也是要求兩人以上五百人以下。

只不過這種類別的公司,對股東的要求會更高。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根據股份多少決定話語權,在公司裏如果有任何決策,都會召開股東大會來進行討論。

一般情況下,都是誰持有的股份最多,那就是誰擁有最大的話語權。

如果有某位股東擁有的股份足夠多,他甚至可以享受到一票決定權。

當然這兩種公司也有很大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對股東的要求就是一個,初始投入資金不能低於三萬。

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股東的初始投入資金不能少於五百萬, 這一大金額的資金就決定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都是大企業。

除此之外, 如果一家公司想要在中國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就要要求其股東名下至少一半的房產等資產都要在國內。

這也是為了防止國外企業不懷好意地入侵中國市場,打亂市場秩序。

在發展前景上,兩種公司也完全不一樣。 股份有限公司在運作一段時間後,如果公司的盈利水平達到預期,是可以發行股票上市的。

可是有限責任公司無論發展得再好,也沒有這個能力。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自己的股票後,股民就可以購買一些股票。

這些資金可以作為公司的發展資金,從而謀求更好地發展。 在這一點上,有限責任公司就享受不到這種福利。

並且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發出邀請, 吸引投資家和一些社會團體對其進行投資。

在這幾種途徑下,股份有限公司能夠拿到的資金會更多。

有時候,資金的多少其實就決定了公司的發展前景。 股份有限公司雖然對股東的要求高,可只要經營得當,獲取的收益也是很大的。

在營運模式上,兩種公司也存在不小的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涉及的資金比較少,因此營運模式也比較簡單,通常就是幾個股東坐在一起商量一下就能決定。

股份有限公司因為涉及的金額巨大,因此它承擔的責任也更大。 任何決策都要召開股東大會來決定,甚至還要向社會公開自己的收益和營運狀況。

因為買了他們股份的股民有權力監督其公司的整體發展,這也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營運機制更加完善,其各種政策也更加成熟。

三、「有限」的弊端和好處

有限責任制是一把雙刃劍,有利也有弊。 對於很多創業者來說,他們都會選擇建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這是因為他們承擔的責任十分有限, 就算經營不善破產了,也只需要承擔自己公司責任範圍內的債務。

這也就意味著,有限責任制讓這些創業者把個人財產和公司財產分割開來,也是為自己留了一條後路。

當然,股東們也不能惡意申請破產。 其中都有很多規定政策,必須符合這些條件才能享受股東責任制所帶來的福利。

這種制度的存在也大大降低了創業者的門檻, 以前的人創業,需要大量的啟動資金,而且要自負盈虧。一旦破產,就要背上巨額債務。

而現在有了有限責任制,讓更多的人放心大膽地選擇創業。 不過同樣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創業需謹慎。

有限責任制當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 比如現在的阿裏巴巴和騰訊這樣的大公司,一旦破產大股東也不會損失太多。

那是因為債權人替他們承擔了損失,有限責任制要求公司設定一位法人, 當公司出現問題時,由法人出面申請破產。

如果這些股東提前預知到公司有可能破產,那麽他們就會轉移自己的財產。 這樣一來,公司申請破產的時候,他們的私人財產就不會受到損失。

雖然有限責任制在中國十分流行,但不得不承認其還是存在一定弊端的。 債權人的權益得不到保障,一旦公司宣布破產,債權人的債務就失效了。

因此,在創業前還是要想清楚,究竟要成立哪種公司,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也要承擔起自己應有的責任。

結語

不管是有限還是無限,都有其優勢和弊端。 創業者在進行選擇時,一定要仔細對比其不同的制度,不要盲目跟風,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創業是否成功不在於公司制度的選擇,而在於創業者本身是否具有能力,是否能帶領公司不斷發展。

國家所提供的有限責任制是對創業者的一把保護傘,但並不是他們可以任性妄為的借口。

在責任變有限的同時,也要謹記自己的初心,不能依靠這種制度去損害債權人的權益。 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市場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