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中國銀行公告表示,將於5月16日至5月20日發行2024年總損失吸收能力(TLAC,Total Loss- Absorbing Capacity)非資本債券(第一期),本期債券基本發行規模為300億元人民幣。
兩家大行最新公告
公告顯示,本期債券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將依據適用法律和主管部門的批準用於提升發行人總損失吸收能力。
根據公告,此次中行發行的TLAC非資本債券包含兩個品種:
品種一為4年期固定利率品種,在第3年末附有條件的發行人贖回權。基本發行規模為200億元。
品種二為6年期固定利率品種,在第5年末附有條件的發行人贖回權。基本發行規模為100億元。
同時,公告還顯示,若本期債券任一品種的實際全場申購倍數(全場申購量/基本發行規模)α≥1.4,發行人有權選擇行使對應品種超額增發權,即在本期債券基本發行規模之外,增加對應品種的發行規模,品種一和品種二合計增發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00億元。
5月11日,工商銀行也公告表示將自5月15日起,發行2024年TLAC非資本債券(第一期),發行規模為300億元人民幣。
五大行第一階段TLAC合計缺口為6000億元至2.09萬億元
TLAC是指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即當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G-SIBs)進入處置階段時,可以透過減記或轉為普通股等方式吸收損失的資本和債務工具的總和。
據中國人民銀行、原銀保監會、財政部2021年釋出的【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要求,G-SIBs的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風險加權比率和杠桿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分別不得低於16%和6%,自2028年1月1日起分別不得低於18%和6.75%。
所謂TLAC非資本債券,也即G-SIBs為滿足總損失吸收能力要求而發行的、具有吸收損失功能、不屬於商業銀行資本的金融債券。
據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公布的最新G-SIBs名單,中國共5家銀行上榜,包括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和交通銀行。其中,交通銀行2023年首次入選G-SIBs,位列第一組,其余4家銀行均在第二組。
【辦法】明確,2022年1月1日之前被認定為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商業銀行,應當在本辦法規定期限內滿足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要求。2022年1月1日之後被認定為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商業銀行,應當自被認定之日起三年內滿足本辦法規定的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要求。
因此,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均需自2025年1月1日起滿足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風險加權比率和杠桿比率分別不得低於16%和6%的監管要求,而2023年首次入選G-SIBs的交通銀行則仍有三年過渡期。
今年年初,五大行就已公布各自的TLAC非資本債券發行額度,根據各銀行公告,截至目前,五大行合計將發行額度不超過4400億元的TLAC非資本債券。
其中,中國銀行表示,將分批次發行不超過15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減記型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募集資金用於補充該行TLAC。交通銀行表示,2024年在境內外市場發行總TLAC債券,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300億元(含等值外幣)。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的發行規模則分別為600億元、500億元、500億元。
中泰證券研究所所長戴誌鋒曾撰文指出,五大行第一階段的TLAC合計缺口為6000億元至2.09萬億元。
「如果不將存款保險基金納入考慮,則預期五大行2024年合計缺口在2.09萬億元,如果將存款保險基金按上限值2.5%計入,則缺口為6182億元。」戴誌鋒稱,從達標時間看,四大行需要在2025年,交通銀行需要在2027年前滿足第一階段要求。到第二階段(2028年前),平均每年缺口為1.15萬億元。
「我們判斷2025年TLAC達標問題不大。」建設銀行財務長生柳榮在2023年度業績會上表示,建設銀行目前將更多目光放在2028年達標上,已做了一些2—3年的規劃和安排。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能力要求將更高
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下稱「東方金誠」)在對中國銀行此次債券發行的信用等級通知書中指出,在「穩中求進」基調及穩健貨幣政策背景下,商業銀行整體業務營運將保持穩健,行業資產質素將保持在可控範圍內,分化態勢仍將延續。
東方金誠表示,2023年以來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發行提速,地方政府亦大力發行專項債券支持中小銀行補充資本,但受累於內源資本補充能力的減弱以及業務規模的較快增長,商業銀行整體資本充足率較年初小幅回落。預計未來,基於進一步支持實體經濟、提升信貸投放能力,以及化解風險資產等的需求,商業銀行對資本補充需求依然較大,但在監管鼓勵多渠道補充資本背景下,預計行業整體資本充足性將保持合理充裕。同時,隨著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的實施,行業資本迎來差異化管理,對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銀行2024年TLAC非資本債券(第一期)信用評級報告中指出,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設失真失吸收條款,一方面,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具有吸收損失的能力,另一方面,一旦觸發損失吸收條款,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的投資者將面臨較大的損失。但是,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減記觸發事件不易發生。
戴誌鋒認為,大行TLAC債券的安全性較好,可以為投資者提供類似二級資本債的新投資品種。從收益率上來說,TLAC工具的收益率預計處於商金債與二級資本債之間。從投資者類別來看,預計TLAC債券的主要投資者為理財、廣義基金等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