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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台灣家用儲能系統和儲能變流器計劃納入強制檢驗

2024-10-21財經

台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BSMI)行政組於2024年5月22日召開專案會議,會議討論了將家用儲能系統納入強制的必要性,最終,會議確定將 小型家用鋰系儲能系統列入BSMI規劃的強制檢驗範圍

小型家用鋰系儲能系統計劃列入固定型鋰儲能裝置,暫定適用範圍為其鋰系電池能量在20kWh以內且儲能變流器的功率不超過20kW的系統。

同時考慮到儲能變流器(PCS)是儲能系統的關鍵組成部份,BSMI也建議將 儲能變流器納入強制性檢驗範圍。

適用 範圍

固定 型鋰儲能裝置 其電池 能量不超過 20kWh,且 儲能 變流器的功率不超過20kW的系統,如一體型儲能系統或分離型儲能系統。

儲能變流器 其功率不超過 20kW

執行標準要求

零部件要求

鋰系電芯/電池檢驗標準:

  • 符合CNS 62619(109年版或 112年版 CNS 63056(110年版),其中電池需執行熱擴散試驗,並取得 自願性產品驗證 證書 (VPC)。

  • 電池系統功能性安全檢驗標準:

  • IEC/UL 60730-1:2013附錄H( class B或C)

  • IEC 61508(SIL 2以上)

  • ISO 13849-1/2(performance level 「C」)

  • UL 991或UL 1998

  • 儲能變流器 檢驗 要求和標準:

  • 安全要求:

  • 具有光伏模組輸入:CNS 15426-1(100年版)及CNS 15426-2(102年版);

    不具有光伏模組輸入:CNS 62477-1(112年版)

  • EMC要求:

  • 僅用於工業環境:CNS 14674-2(112年版)及CNS 14674-4(112年版)

    非僅用於工業環境:CNS 14674-1(112年版)及CNS 14674-3(111年版)

  • 並網要求:CNS 15382(107年版)或 並網 型儲能系統電力轉換系統並網要求技術規範(113年版)

  • 化學要求:CNS 15663第5 「含有 標識 」(102年版)

  • 系統要求

    儲能系統檢驗要求和標準:

  • 安全要求:

  • 具有光伏模組輸入 CNS 15426-1(100年版)及CNS 15426-2(102年版)

    不具有光伏模組輸入:CNS 62477-1(112年版)

  • EMC要求:

  • 僅用於工業環境:CNS 14674-2(112年版)及CNS 14674-4(112年版)

    非僅用於工業環境:CNS 14674-1(112年版)及CNS 14674-3(111年版)

  • 並網要求:CNS 15382(107年版)或 並網 型儲能系統電力轉換系統並網要求技術規範(113年版)

  • 技術規範要求:儲能電力轉換系統之資安檢測技術規範(113年版)

  • 化學要求:CNS 15663第5 「含有 標識 」(102年版)

  • 認證模式

    小型家用鋰系儲能系統和儲能變流器預計強制時間為2026年7月1日 ,凡進口到台灣或在當地生產的適用產品,需要執行 型式認可逐批檢驗 驗證登入 的方式,兩者二選一。

    比起我們熟知的 CNS 15364電池 認證 流程,家儲系統的流程預計還會增加審廠的要求,核發證書的部門同樣是BSMI。同時,預計證書將在執行日後才能由BSMI簽發,證書有效期為3年,3年後可執行延展1次。在強制執行日之前完成進口或生產的產品,可以在執行日後銷售商品完畢。

    MCM提示

    除了本文提及的家用儲能系統和儲能變流器計劃納入強制性檢驗外, 其他相關產品如UPS等,也預計會在之後有相關檢驗變化或納入強制檢驗名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