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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舉辦線纜行業質素問題典型案例分析研討會 推動線纜品牌發展

2024-05-09財經

5月8日,為切實推動線纜行業的品牌建設,進一步發揮中國電線電纜品牌的引領作用,在第八個「中國品牌日」到來之際,廣東省電線電纜行業協會舉辦線纜產品質素問題典型案例專題分析研討會,推動線纜行業高質素發展。

現場以一起 電線電纜產品質素問題的典型案例—— 廣東珠江線纜有限公司制售偽劣產品案為切入點展開研討。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23) 粵01刑終665號 顯示,廣東線纜公司趙某欽、趙某勝、閔某軍以不合格電線電纜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案中,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3人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趙某欽、趙某 勝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50萬元;閔 軍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20萬元 。另外,趙某 良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扣押在案的偽劣電纜 已被沒收、銷毀。

品牌的發展離不開知識產權的全方位支撐,商標保護是品牌的法律載體和主要表現形式。湖南天地人(深圳)律師事務所主任劉舟對上述典型案例的事發緣由、庭審過程和判決結果進行了介紹和剖析。

劉舟表示,制售劣質線纜產品面臨的其他可能的刑事風險包括三類:一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生產、銷售劣質線纜可能導致嚴重的安全事故,涉嫌觸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刑法規定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二是詐騙罪。如果生產、銷售劣質線纜時故意隱瞞產品質素,虛假宣傳或欺騙消費者,涉嫌觸犯詐騙罪,根據刑法規定,最高處以無期徒刑;三是非法經營罪。生產、銷售劣質線纜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有可能涉及觸犯非法經營罪的刑事風險。

結合「珠江」「南洋」商標的知識產權保護案例,廣東方圖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何俊對線纜企業的品牌保護給出了兩點建議:中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正在與世界接軌,對知名品牌的保護力度在不斷加大,企業對線纜品牌維權要有信心,及時盡早發現問題尋找解決方案;線纜品牌維權要講究方法和策略,透過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尋求行業協會和新聞媒體支持、律師事務所司法訴訟等手段,維權企業合法權益。

電線電纜行業專家、新聞媒體記者和企業代表參加研討。原中國電工技術學會電線電纜專委會委員孫兆渭、廣東產品質素監督檢驗研究院原副院長黃海坤、【中國質素萬裏行】雜誌社營運總裁王黎明、鳳凰網深圳商務總監魯俊平以及東莞市民興電纜有限公司、 廣州珠江電纜有限公司等10余家電線電纜企業代表 ,分別從線纜行業發展、企業經營、使用者和消費者維權的角度,表達了對電線電纜產品質素建設、打擊假冒偽劣線纜產品的看法和建議 。「行業協會牽頭組建線纜行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律師團隊、企業自身主動加大知識產權維權力度、提升消費者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很有必要,加強線纜企業之間在知識產權保護經驗交流和專題研討,推動線纜行業高質素發展。」

與會代表一致認為,近年來,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斷增強,監管力度持續加大,線纜產品質素的形勢有所好轉, 但傍名牌、商標和企業字號侵權、制假售假等現象時有發生。他們呼籲,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媒體、消費者等多元主體要齊心協力,強化質素監督社會共治格局,形成保護知識產權的共治合力,更好地發揮知識產權保護對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助推器」作用,共同推動電線電纜行業的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