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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為何遍地是黃金?

2024-10-08財經

礦產資源是大自然賜予人類的珍貴財富。數千年來,人類一直夢寐以求地想要搞清楚礦產資源的分布規律,從而找到聚寶盆。

特別是金礦,這從古到今都是硬通貨呢,現在仍然是抵禦通貨膨脹、規避風險的最好資產。

對一個國家來講,黃金儲備直接關系到自己的底氣。

煙台為啥金礦多呢?

實際上呢,今年年初的時候,萊州三山島礦區的西嶺金礦,這可是個世界級的超大型單體金礦床,已經備案的金金屬量有382.58噸,估計以後還有勘查出新增儲量的可能呢。

5月17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礦產資源儲量專家評審,山東省萊州市西嶺村金礦勘查專案透過了評審。

西嶺金礦初步被認定,新增的金金屬量差不多有200噸,累計的金金屬量達到了580噸,潛在經濟價值有2000多億元。

到這個時候,西嶺金礦就成了國內所發現的最大的單體金礦床了,這可是世界級的巨型單體金礦床呢。

萊州現在已經探明的特大型礦產地,100噸以上的還有3個呢,分別是萊州市朱郭李家礦區金礦、萊州市焦家深部礦區金礦以及萊州市新立村礦區深部與外圍金礦。

萊州所在的煙台,還有整個膠東地區,這可是山東最主要的金礦區呢。就因為這些地方有金礦,山東才成了中國的金礦大省。

這兒有這麽多金礦,主要是遠古時候這一片地質活動很劇烈的緣故。

中生代的時候,太平洋板塊和歐亞板塊猛烈碰撞,這對膠東地區影響很大,那裏的地殼活動變得特別劇烈。這麽一來就出現了好多斷陷和斷裂的情況,大量巖漿熱液對巖石起了作用,然後就成礦了。

膠東地區金礦資源豐富,「經濟學家」的祖師爺管仲在他那本可能是托名之作的【管子】裏,記錄了中華文明始祖軒轅黃帝和大臣伯高的一段對話:「上有丹沙者,下有黃金。」

造山型金礦裏常常有塊狀金,這是古人最早發現的金礦類別中的一種。這種金礦大多和砷、汞之類的共生,丹砂就是硫化汞(HgS)。

後來,人們辨識金礦類別有了更多方法。

【本草綱目】參照了【本草拾遺】中的話,(陳)藏器說:「經常看到有人采金,要往地下挖一丈多深,挖到紛子石,這些石頭都是一頭黑焦的,石頭下面就有金……」。這裏說的紛子石就是伴金石。

【天工開物】裏說:「西南出金多,挖礦的人在山裏挖到十多丈深的時候,要是看到伴金石,那就離金子不遠了,這種石頭是褐色的,一頭看著像被火燒過一樣黑」、「不過在嶺南那些少數民族居住的山洞裏,金子剛挖出來的時候就像黑鐵屑,要在深挖幾丈的黑焦石下面才能找到」、「采銀的法子呢,只要石壁上有黑色的紋路,那就是銀礦脈。」

明代陸容在【菽園雜記】裏講:「五金的礦啊,都在山川重疊、高峰大嶺之間。開始發現的地方呢,只能在硬石頭裏隱隱約約看到礦脈,那礦脈就跟頭發絲兒似的細。有懂礦的人發現了,就鑿下來拿去熔煉檢驗。」

這種記載就跟「尋龍分金看纏山,一重纏是一重關」這樣的口訣差不多,到底是不是這麽回事兒,那就不清楚了。

而且,現在技術更先進了,和人用肉眼觀測比起來,肯定是儀器更可靠呀。

金礦開采歸誰管

要註意的是,宋·朱彧在【萍州可談】裏有這樣的記載:兩川那邊冶煉金屬,順著溪流取砂,用木盤來淘,得到的非常少,還特別費勁。登州、萊州那些采金的人家就只用大木頭,把木頭鋸開,留下鋸刃的痕跡。把沙放到木頭上,再用水一沖,沙沖走了,金就留在鋸紋裏了,這樣很容易得到。

這兒不光記錄了淘金的方法,還專門講到登州、萊州這一帶的黃金特別容易獲取,這就說明,在宋代的時候,煙台這些地方已經是重要的金礦開采地了。

宋真宗景德四年的時候,大臣潘美跑到招遠督辦中國第一個官辦金礦,就是羅山玲瓏金礦。潘美在招遠辦礦的那段時間,頭一回把火藥爆破用到采礦上,還搞了「先碎後淘」的工藝,這工藝被寫進【宋史】了,讓工效和產量都大大提高了。

【宋史·食貨誌】記載,公元1023 - 1032年的時候,登州和萊州每年采金能增加好幾千兩。

【宋史】裏有記載,元豐元年的時候,全國有25個州產金,總產量是一萬多兩。這裏面呢,有89%的金是這25個州產的。登萊這兩個州總共能產9500兩,占了很大一部份,差不多是這25個州總產量的十之八九。而羅峰鎮產的金,又占了登萊兩州總產量的大部份,在全國來說都是排第一的。

明初的時候特別看重采金,可就是沒能一直發展下去。

1596年,明神宗讓太監陳增到山東督辦金礦開采的事兒,那時候,招遠的金礦開采也一下子變得特別興旺。【明史·宦官列傳】裏說:「陳增呢,是神宗時候負責礦稅的太監。」

熹宗在天啟元年,也就是公元1621年的時候,又派太監魏忠賢到玲瓏這兒監督采黃金的事兒。【招遠縣誌·藝文】裏記載了清朝毛贊寫的一首名叫【金華山】的七言古詩,詩裏說:「明季的時候有千百處金礦,砍柴的人拿著斧子對著秦松祈禱。」

但朝廷一介入,相關法度就產生了。

通常來說,礦產地的所有權都歸朝廷掌握,開采的話要麽官府自己幹,要麽讓民間買了開采權來幹,絕對不許私人非法開采冶煉,要是發現誰這麽幹了,那肯定會受到嚴厲處罰。

可在宋代的時候,朝廷是鼓勵民間勘測礦脈的。南宋那會兒,宰相陳康伯等人都提出過這樣的建議。

寺廟、宮觀還有東嶽泰山這種有特殊意義的地方,朝廷不讓勘測。

一邊是鼓勵,另一邊又不提倡濫采,要是在百姓的家宅、私有地上發現金礦或者其他礦產,那該咋處理呢?

產地如果被地主占有守護,就委派知州派人淘沙取金,不管淘到多少金子,都要立即交給官府,不會給錢。要是地主缺少人工淘取金子,可以私下商量地段租給別人淘沙取金,讓淘到金的人到官府設定的場所售賣。

就是說私人的土地要是被發現產金,那就不能再搞別的生產了;原來的地主能自己淘金或者轉租給別人淘金,不過淘到的金必須全都賣給官府;要是原來的地主占著地卻不采金,那這塊土地就歸國家所有了。

宋代在古代來說已經算是最文明的時期了,所以也沒太多參照的意義。

大多數時候,朝廷對待民間的態度那是很強硬的,基本沒有對等商量的可能。

這就是明代因為開礦而產生沖突的緣由,不管是徐階、張居正,還是海瑞,都覺得與其開礦打擾民眾,不如放開海禁,讓對外貿易活躍起來,好給朝廷增加收入。

到了大清的時候,做法就更簡單粗暴了。「腳要是有病,直接就把腳給剁了」。開礦會出問題是吧,那行,幹脆就不許開礦了唄!

康熙年間處於清代初期,那時候對金、銀的開采是封禁的。1723年雍正登基,好多大臣都提到開礦能得利益,一個接一個地上奏請求開金銀礦,可雍正都沒答應,有的還被他嚴厲斥責了。

這金礦的歸屬權也不會存在問題。

開礦的時候得留意環境。

大清當初禁止開礦,這事兒很可能是得到百姓支持的呢。

古代一有像地震這種大的自然災害,就都會認為是開礦導致的。

現代當然不用特別考慮這個事兒了,得註意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問題。

說到這兒,華晨宇大家都知道吧,你們肯定都想讓看鑒君來點評一下他呢。他大伯華福奎是開礦的,開的是銀礦。那礦上好多工人都得了肺病。你們好好想想,這就叫物質基礎決定那啥,你們仔細琢磨琢磨。

洲際礦山有【原來古人是這樣開礦的】;還有【山東招遠古代金礦開發史】。

這篇文章的創作團隊。

策劃 | 趙希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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