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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侵占征收補償款這種事都幹得出來!?做人的底線在哪裏呢?

2024-01-03三農

文章導讀:老百姓遇到征收拆遷時,都想得到合理的補償,使一家老小的長遠生活有保障。但是有些人打起了歪心思,對征收補償款起了貪念。侵占征收拆遷補償款,詐騙補償款這種事都幹得出來!做人的底線在哪裏呢?

第一部份:案例故事

案例1

某地的村幹部李某5年前領取了全村的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款,這筆錢本來也是農民重建家園、維持生計的救命錢,李某卻找各種理由拖延支付,直到現在也沒有把錢發放給村民!村民的孩子窮的上不起學,小小年紀外出打工。李某的孩子卻被送到國外留學,穿名牌,泡洋妞,發朋友圈炫富。李某不僅花費200多萬把子女送到國外留學,他參與賭博一次就輸了30萬。他自己哪有這麽多錢?

忍無可忍的村民對李某進行實名舉報。後來經過有關部門調查,證明村民的征地補償款被他貪汙了!李某最後不僅丟掉烏紗帽,被沒收全部財產,還將在監獄裏反省一輩子。

案例2

聽說要征地了,某村的村幹部的大哥王某趕緊夥同親戚們搶建養殖場,又臨時拉來了幾百頭生豬湊數。王某領到300萬元補償款之後逃跑了。後來有村民舉報,此事被曝光,王某一夥人也被逮捕歸案。

根據中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對以搶建違法建築為手段,阻礙破壞新區城市建設,非法騙取國家經濟補償的當事人,將移交規劃國土、建設、工商、稅務、公安、檢察等行政司法部門立案調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如果王某與其同夥被追究刑事責任,可能會涉及哪些刑事罪名呢?根據中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這些人可能涉及詐騙罪、職務侵占罪、貪汙罪、受賄罪、瀆職等罪名。我們看看這些罪名的相關規定。

第二部份:主要涉及哪些罪名?

一、職務侵占罪和貪汙罪

根據【刑法】第271條規定,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根據【刑法】第382條的規定,貪汙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汙罪論。

李某如果是正式編制的國家工作人員(公務員),侵吞了合法的征地拆遷補償款,可能會涉嫌犯有貪汙罪。貪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詐騙罪

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是有預謀的,故意與其他人勾結,團伙作案的,可根據每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來認定主犯、從犯、脅從犯,以此來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案例2中的被征收拆除的養殖場如果確實存在搶修情形,所獲的補償款屬於違法所得。根據【刑法】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其他9種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案例2中的嫌疑人王某騙取數百萬元補償款,已經達到刑法中「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情形。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