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四川省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釋出【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最佳化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明確支持公積金代際互助購房、最佳化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公積金。
在支持公積金代際互助購房方面,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及配偶,可按規定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子女、父母在宜賓市行政區域內新購自住住房購房款,同一住房提取金額加貸款金額不超過購房總金額。
新購商品房的購房合約備案時間或新購再交易房的不動產登記時間不早於2024年8月1日,共同提取人需持關系證明及購房提取相關資料到市公積金中心各縣(區)服務大廳一次性辦理代際互助購房提取。
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指出,原政策規定,職工及配偶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提取夫妻雙方公積金。本次政策擴大了購房提取人範圍,自2024年8月1日起,購房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宜賓市範圍內新購自住住房,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可共同申請提取公積金,共同申請的提取金額與貸款金額之和不超過購房總金額,政策有效期2年。
在最佳化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公積金方面,鼓勵靈活就業人員自願繳存公積金,簡化申請條件,憑本人身份證即可申請繳存,可自2022年12月1日起申請補繳,繳存滿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貼息貸款,自願停止繳存即可申請銷戶。
上述政策自2024年8月1日起執行,期限暫定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