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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收入!如何辦理2023個稅年度匯算?這樣操作→

2024-02-22三農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即將迎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納稅人可透過什麽渠道辦理年度匯算?需要送出什麽資料,保存多久?一起來了解下吧!

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部門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透過個稅APP及網站辦理匯算,也可以透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廣大納稅人還可選擇預約辦理服務。市稅務有關負責人介紹,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21日後透過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提供優先退稅服務。獨立完成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請,也可提供個人化便民服務。

申報資訊及資料留存

納稅人辦理匯算,適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資訊,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惠的,還應按規定一並填報相關資訊、提供佐證材料。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所填資訊真實、準確、完整。

納稅人、代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專項附加扣除、稅收優惠材料等匯算相關資料,自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權(股票)激勵(含境內企業以境外企業股權為標的對員工進行的股權激勵)、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等情況的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報告、備案。

同時,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從同一單位多次取得股權激勵的,由該單位合並計算扣繳稅款。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從不同單位取得股權激勵的,可將之前單位取得的股權激勵有關資訊提供給現單位並由其合並計算扣繳稅款,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稅務部門辦理合並申報。

上遊新聞記者 郭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