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物
征
集
為進一步充實和豐富館藏,補充完善藏品結構與展覽內容,收藏更多與嶺南狀元文化相關的文物、藏品與史料,充分發揮佛山市禪城區博物館應有的社會效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博物館條例】【佛山市禪城區博物館藏品征集工作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館藏品征集工作的實際情況,現特向社會公開征集相關藏品 。
征集範圍
(一)與嶺南狀元人物相關
1.狀元殿試卷等各類試卷,書法、繪畫等狀元手跡,以及狀元所著書籍著作等相關的實物和史料;
2.狀元相關的匾額、木雕、石刻、陶瓷等實物和史料;
3.與狀元人物相關的其他人物或事件的實物和史料。
(二)與嶺南古代教育和科舉相關
1.與嶺南古代官學和私學教育相關的實物和史料;
2.與嶺南古代科舉考試相關的實物和史料。
征集要求
(一)藏家須保證藏品來源的合法性,並對藏品的合法性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藏家提供的藏品資訊須是未進入其他單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館征集結果前不得將該批次藏品資訊提供給第三方。
(三)有征集意向的藏家請填寫征集意向資訊填報表郵寄或電郵至我館。我館將在收到征集意向資訊後30個工作日內確定征集意向,並以電話方式通知所有投遞征集意向的提供人 。所有征集意向資訊資料不予退還。
(四)所有藏品征集流程應按照【佛山市禪城區博物館藏品征集工作管理規定】的程式進行,所有確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規定完成所有流程後,方可簽訂相關協定 。
征集方式
(一)捐贈:
鼓勵社會各界本著自願原則,積極無償向我館捐贈本館所需藏品,用作收藏、展示、研究用途,由本館頒發捐贈證書,在該捐贈品陳列展出或公開出版圖錄時註明捐贈者的單位名稱或姓名。
(二)購買:
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收藏機構和收藏者按自願出售原則,將其合法擁有的藏品所有權轉讓給本館,本館邀請專業機構和專家進行鑒定、評估,出具意見。對符合入藏標準的藏品根據評估意見和價格,按照有關程式審批後,予以購買。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征集方式。
資料遞交方式
有意向的海內外收藏機構和收藏者請點選下方連結,進入官方網站下載【佛山市禪城區博物館藏品征集意向資訊填報表】。按要求填報藏品資訊,以發送電子郵件或郵寄快遞的方式送出征集資訊表。
聯系方式
聯系人:羅小姐、楊先生
聯系電話:0757-82281509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松風路先鋒古道93號(佛山梁園)
來源 | 禪城區博物館
祖廟微新聞編輯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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