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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豐生化證券虛假陳述案一審被判賠付163名投資者1827萬元

2024-10-24股票

來源:經濟參考網

備受市場關註的藍豐生化(002513.SZ)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近日獲重要進展,公司一審被判賠付163名投資者合計1827萬元。「目前此案還在法定的15日上訴期內,藍豐生化已明確表示會上訴,但現在我們還沒有收到公司的上訴狀。」10月23日,此案的投資者代理律師——浙江方廣律師事務所律師葛宗萍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如果藍豐生化上訴,那麽案件就會進入二審,最終結果要看二審法院的判決。

藍豐生化主要從事殺菌劑原藥及制劑、殺蟲劑原藥及制劑、除草劑原藥及制劑、精細化工中間體及化工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此次集體訴訟源於藍豐生化2016年至2017年間一系列的虛假陳述違法行為。

2019年1月8日,藍豐生化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2019年12月27日,藍豐生化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蘇證監罰字[2019]8號)。

2020年4月7日,藍豐生化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1號)。

經查,2016年1月22日,王宇成為藍豐生化董事。王宇作為藍豐生化的關聯自然人,也是陜西方舟置業有限公司(簡稱「方舟置業」)、寧夏華寶枸杞產業有限公司(簡稱「寧夏華寶」)及陜西禾博生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禾博生物」)的實際控制人,自2015年12月28日起,方舟置業、寧夏華寶、禾博生物構成藍豐生化的關聯法人。

2016、2017年度,在王宇的安排下,藍豐生化全資子公司方舟制藥透過資金劃撥不入賬的方式,向王宇實際控制的方舟置業、寧夏華寶、禾博生物及王宇指定的單位或個人劃撥資金,其中2016年1-6月、2016年1-12月、2017年1-6月分別占用方舟制藥資金228,755,198.32元、357,238,261.32元、244,419,477.10元。

王宇占用方舟制藥資金的行為實質上構成藍豐生化與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該關聯交易藍豐生化未按規定在2016年半年報、2016年年報、2017年半年報進行如實披露。上述行為構成資訊披露違法行為。江蘇證監局依法對藍豐生化、王雨等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罰款等處罰。

2023年7月,藍豐生化收到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南京中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2023)蘇01民初1870號】及相關法律文書。根據【應訴通知書】顯示,12名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南京中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賠償其投資損失。隨後,又新增172名自然人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其中168人參加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式,4人未參加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式,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76,510,149.60元。

2024年10月15日,藍豐生化釋出投資者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司被判賠付投資者(合計163名)經濟損失共計1827.34萬元。

葛宗萍稱,此案反映了法院在司法環節依法堅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投資者保護的政策,對於證券維權司法實踐的進步、中小投資者保護以及震懾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等方面都有重要意義。

「在過往代理的多起投資者集體訴訟案中,我們也遇到一些困惑和難點」,她說,比如個別法院在認定違法行為的重大性以及因果關系上缺乏明確的依據和標準,存在一定的隨意性。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透過檔或指導案例的形式對證券維權案件中一些常見爭議點予以明確,盡量形成統一的、可測的標準。(來源:經濟參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