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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資現金管理「始於利」更應「止乎禮」

2024-01-29股票

張敏

近日,華蘭疫苗等多家上市公司因存在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不規範行為被監管部門出示警示函。

募集資金管理無小事,規範管理是上市公司誠信契約精神所在,一旦管理不善,會對上市公司信譽、日常經營甚至是長遠發展產生影響。上市公司將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主要是為了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這本無可厚非。

但部份上市公司將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的合規意識亟待提升。例如,部份上市公司將募集資金開展現金管理時金額超過董事會授權額度,使用閑置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式,未將募集資金存放於專項賬戶集中管理使用,未準確披露募集資金賬戶及資金實際使用情況等。

筆者認為,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始於利」,更要堅守「止乎禮」,要堅守底線,不能逾越紅線。

交易所釋出的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對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有明確的規定。在上市公司出現違規動作時,監管部門會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等措施,以約束和規範上市公司行為。

在筆者看來,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出現不規範行為,反映出公司治理缺陷,公司關鍵少數沒有履行好其把關人職責。

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上市公司首先應當建立並完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明確募集資金使用的分級審批許可權、決策程式、風險控制措施。

其次,上市公司應加強資訊披露,提高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的資訊透明度。包括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使用情況、募集資金閑置的原因;明確閑置募集資金投資產品的額度及期限;尤為重要的是,上市公司應披露投資產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資範圍、產品發行主體提供的安全性分析,以及公司為確保資金安全所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等。

此外,加強問責也尤為關鍵。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牢記底線,督促公司規範使用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在關鍵時刻要起到把關人的角色,防範違規使用。同時,監管部門及上市公司應加強對導致違規行為出現的關鍵人問責。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上市公司將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必須抵禦高收益率的誘惑,防範風險,約束關鍵人的行為,守住底線,才能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