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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新規實施首周:轉融券余量余額雙降

2024-03-26股票

轉融券「T+1」新規正式實施以來,A股市場轉融券余量和余額雙雙顯著下降。

Wind數據顯示,截至3月22日,A股全市場轉融券余額已降至541.50億元,較3月18日下滑34.14億元,降幅達6%。轉融券余量為37.07億股,較3月18日下降了1.2億股。

業內人士認為,轉融券由「T+0」變成「T+1」,融券資訊更加公開透明,對轉融券市場更公平,在公平糊效率之間,更為強調公平,有助於穩定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

「轉融券改為T+1,雖然也有做空的可能,但對於部份量化資金來說,相當於直接降低了交易效率。」某百億量化私募人士透露:「現在大部份管理人都在降頻,往中低頻走。」

東方財富證券分析師曲一平表示,轉融券調整為「T+1」將A股做空存量資金進一步有效控制,「監管明確禁止限售股轉融通出借及轉融券調整為T+1,共同修補了量化基金對A股流動性過度沖擊的漏洞,這是市場修復的核心支柱」。

規模縮水

中證金融官網數據顯示,3月18日新規落地後,轉融券期末余額從前一個交易日的601.46億元降至575.64億元,此前一直徘徊在600億元上下,3月19日進一步下降至562.71億元。從融券余額來看,截至3月22日,A股融券已從2月初的近600億元降至419.08億元,降幅超30%。

事實上,在證監會2月6日宣布暫停新增轉融券規模之後,A股轉融券余量便開始加速下滑。

Wind數據顯示,截至3月22日,A股轉融券余量為37.07億股,較2月6日下滑45.25%;轉融券余額為541.50億元,較2月6日下滑38.20%。

從融出股數來看,3月22日,全市場轉融券交易進行了467筆,合計融出數量為1331.58萬股,相比2月6日前單日融出數量超1億股的情況已大幅下降,轉融券融出股數下滑明顯。

此外,就轉融券期限來看,從2月6日至今,大多集中在14天、28天,出借時間變長。轉融券融出股數也在下滑。

過去,融券券源作為「稀缺資源」,存在著需求和供給不平衡的現象。不少投資者認為,量化基金憑借著規模優勢更容易釘選券源,並經常在個股漲停板附近融券做空釘選利潤,待個股回落後再擇機買進還券,這使得難以融到券的普通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

「過去A股做空機制對市場影響是相對可控的,直到量化基金蓬勃發展,利用做空機制深度參與策略交易,對於市場流動性影響越來越大。」曲一平認為,量化策略在熊市和牛市裏的換手率都是比較穩定的,因此在熊市中提供更強活躍度,同時也會放大風險,例如2024年1月末的微盤股全面暴跌。

他表示,經過2022年~2023年持續兩年的結構性熊市,明確禁止限售股轉融通出借及轉融券調整為「T+1」,共同修補了量化基金對A股流動性過度沖擊的漏洞,這是市場修復的核心支柱。

監管加碼

事實上,去年以來,監管持續最佳化融券等相關制度。

2023年10月,為調整最佳化融券相關制度,更好發揮逆周期調節作用,證監會宣布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透過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出借,並限制其他戰略投資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

同時,證監會將加大對各種不當套利行為的監管,紮緊紮牢制度籬笆,進一步加強監管執法,對各種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從嚴從重處罰。

據了解,上述新規實施以來,戰略投資者出借余額降幅近四成,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1月,證監會宣布,為貫徹以投資者為本的監管理念,加強對限售股出借的監管,證監會經充分論證評估,進一步最佳化了融券機制。具體包括:一是全面暫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將轉融券市場化約定申報由即時可用調整為次日可用,對融券效率進行限制。因涉及系統調整等因素,第一項措施自1月29日起實施,第二項措施自3月18日起實施。

2月6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答記者問時指出:「經研究決定,我會對融券業務提出三方面進一步加強監管的措施:一是暫停新增轉融券規模,以現轉融券余額為上限,依法暫停新增證券公司轉融券規模,存量逐步了結;二是要求證券公司加強對客戶交易行為的管理,嚴禁向利用融券實施日內回轉交易(變相T+0交易)的投資者提供融券;三是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我會將依法打擊利用融券交易實施不當套利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融券業務平穩執行。」

與此同時,券商、基金方面紛紛表態,積極配合。

據悉,多家券商在官網釋出修訂轉融券出借協定的通知,不少公募基金也表示將暫停新增轉融通證券出借規模,審慎穩妥推進存量轉融通證券出借規模逐步了結,確保相關業務平穩執行。例如,國信證券3月14日公告顯示,對【轉融通證券出借委托代理協定】及【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風險揭示書】部份條款進行了修訂,其中,明顯刪除的有兩項:一刪除了戰略投資者限售股的部份;二是在交易部份,刪除了多處「即時」二字。

3月15日,此前引發爭議的「限售股轉融通出借」迎來最嚴禁令,證監會釋出了【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下稱「意見」)。意見指出,禁止大股東、董事、高管參與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轉融通出借、限售股股東融券賣出,防範利用「工具」繞道,提出對分紅采取強約束措施,要求上市公司制定積極、穩定的現金分紅政策。

多位業內人士認為,監管持續加強融券等業務的監管力度,是為了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資本市場秩序,突出「以投資者為本」的理念,提升投資者回報及獲得感,有助於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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