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山东省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的通知】,包括土地供应、规划设计、金融支持、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取消限制转让和物业服务费优惠7条政策。
一是提高住宅产品品质。根据地理位置、配套情况确定优质地块优先实施土地出让,新出让的优质地块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开发建设。
二是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标准。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两个阶段缴纳,即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50%,在竣工验收前缴纳其余50%。
三是推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在继续实施个人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通过出售二手住房购买新房的给予购买房屋成交价格0.5%的财政补贴。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由按城市认定调整为按县区认定。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住房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如非首套房,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
五是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由按城市认定调整为按县区认定,全面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范围,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时间限制,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省内购房。
六是 取消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撤销限制条件。购房人与开发企业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网签合同备案手续。
七是统一空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优惠政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空置非普通住宅执行空置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优惠政策,即闲置6个月以上的,按物业费标准的60%缴纳物业费。
今年2月6日,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延长购房补贴政策,购房补贴政策为在中心城区(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和备案时间均须于此时间段),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房屋成交价格1%的购房补贴。
在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购房补贴方面,在东营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和备案时间均须于此时间段),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房屋成交价格0.5%的购房补贴。该政策与购房补贴可同时享受,但补贴总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购买房屋所缴纳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