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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5万元,你愿意退出农村的宅基地吗?

2024-06-26三农

近日,安徽省某县出台新政,明确农民自愿退出自家宅基地将给予奖励,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的(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在此前,全国其他一些地方也出台过类似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

不得不说,这一政策的初衷是很好的。

首先,从农村层面来说,一是可以有效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提高农村建用地的利用率,有助于消除日益增多的「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减少集体土地的浪费;二是通过奖励或者补贴的形式,鼓励农民推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能够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为疲软的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三是将农民退出的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或者其他农用地,流转出去能提高农民收入;四是有利于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将闲置破败,甚至倒塌多年的宅基地退出整理,极大的改善了村容村貌。

其次,从地方政 府层面来说,通过农村宅基地退出整理成耕地可以置换大量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指标,用于地方房地产、工业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为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提供一个新的路径,这一点也是极为重要的。

大家都知道,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土地征收,尤其是对农用地的征收有着严格的限制,地方在报征农用地之前必须先拿到农转用指标(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但上级每年下达到各地的农转用指标是极为有限的,这样就出现了有限的农转用指标和经济发展需要大量征收农用地的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2008年国土资源部出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办法第二条规定:「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法条很绕口,用简单的一句话来概括就是:通过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是宅基地)拆除复垦,地方能整理出多少耕地(经验收合格),地 方政府就可以在异地报征相同数量的农用地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从上面可以看出,推行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从理论上无论对农民,还是地方发展都有好处,但现实是,农民对自家宅基地有偿退出并不积极。

原因主要有:

1、农民对宅基地的深厚情结,认为老家宅基地才是自己的根,老家宅基地才是最浓的乡愁。就是自己在外发展的再好,再成功,还是愿意在老家留一处宅基地,有些是为落叶归根,更多是留个念想;

2、农村宅基地「含金量」越来越高。

随着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部分地区已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市场,可以挂牌出让卖出更高的价格,也让作为农村建设用地一种的农民宅基地的潜在价值增高;另外,近年,因城市发展和工业项目建设部分农民宅基地被拆迁,农民得到不菲的补偿和安置房,相较有限的有偿退出补偿金,农民更希望被类似的项目拆迁;

3、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生活的适应能力较弱。

受生活习惯和教育水平等影响,许多农民短时间内很难适应城市的「市民化」生活,更喜欢鸡犬相闻,炊烟袅袅的田园场景。

4、拆迁补偿金和放弃宅基地安置进城购房奖励不足以打动农民。

当前,农村宅基地退出一般仅限于对宅基地上房屋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因为退出宅基地上的房屋普遍比较破旧,每平方米补偿大都在400-700元之间,按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300平米计算,最高也就是20万元左右,加上进城购房奖励和其他一些补偿,最多也不过30万元,这30万元即使在小县城买个毛坯房,也要负上沉重的房贷,更不要提房屋装修以及使用过程中杂七毛八的这费那费了,这些对没有固定收入的农民来说绝对是很大的负担。

友们,对以上这些你赞同吗?如果给你5万元,你愿意退出农村的宅基地吗?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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