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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一张照片获奖5000元,25年后却说:钱给少了,我要280万

2024-10-25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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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鹿留云

编辑|鹿留云

很难想象,在89年,那个人均工资仅有几十上百的年代,居然有一位叫做潘鸿忠的农民凭借一张照片,获利了5000元。

就算是在现在,这对于普通务农的农民来说也算是一笔巨款了。

奖励了5000元,大家都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了。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25年后,他居然又向政府索要了280万的巨额赔款。

这场纷争究竟从何而起呢?

版权争执

实际上,潘鸿忠向乐山政府索赔的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1992年,他就由于版权问题将乐山政府告上了法庭。

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一介布衣的他究竟为什么要与势力庞大的乐山政府对上的呢?

这一切还得从1991年,潘鸿忠去乐山政府领那5000元奖金说起。

当时正在等待领奖的他,再次拜访了乐山大佛景区,闲逛之中他发现自己的照片在景区里可以买到。

而且这些照片大多也就四五元一张,由于价格不算是非常昂贵,不少游客都购买了一些权当纪念。

买它的人当然没有恶意,但是潘鸿忠自己却觉得被严重冒犯了。

尤其是经过他暗中搜寻后,发现这些照片其中居然还有自己的私人照。

非常不满的他在领奖时向有关部门申诉,希望可以停止对于自己照片的宣传。

但是当时的版权法并不算完善,最终当地政府没有接受他的诉求。

潘鸿忠怀着怒气回了家乡,在1992年,在北京的版权检查部门巡查到顺德之际,他将乐山政府告上了法庭。

潘鸿忠还要求乐山政府,赔偿他的损失12万元。

这件事证据确凿,确实是乐山政府的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了潘鸿忠的肖像和照片。

在多方周转下,最终以乐山政府赔偿潘鸿忠1.7万元,双方和解而告终。

这件事在当时全国都非常有名。

许多人第一次注意到了自己的版权受到了侵害,普通民众也提高了对于保护自己肖像的认知。

潘鸿忠还因此被许多人称为「版权维护先锋」。

居然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这张照片究竟有什么特殊的,是拍的技巧很好吗?还是说是他拍的内容别有洞天呢?

无意发现的奇迹

这个照片中到底拍到了什么呢?

难不成是什么对科研方面有所帮助的生物物种?

不是,大家可能想不到,他拍的其实是一张风景照,照片里也只是一处连绵的山岭。

这处山岭又有什么特殊的呢?

确实特殊,这处山岭中坐落着乐山大佛造像,而这座山岭的形态又恰好如同一尊「卧佛」一般。

这样明显的特征,肯定有人奇怪,难不成一直生活在当地的居民都是瞎子不成,竟然是一个外地人最先发现。

其实最开始潘鸿忠也没有多想,他随手拍下这张照片后就返回了家乡广东顺德。

回家之后,他整理自己全程拍下的照片时,才无意间注意到这张照片的特殊。

而且,这位叫作潘鸿忠的老人可不是一般的农民,他喜爱书法、考古、摄影,对于古代典籍与佛学知识更是尤为热爱。

不得不说,这位农民在当时可以说是「野外遗贤」了。

89年时潘鸿忠已经62岁了,几十年的文化学习与艺术眼光赐予了他对于景色特点抓捕非凡的敏感。

也是因此他才能立马断定这绝对就是一尊非常稀有的「天然卧佛」。

潘鸿忠立马将自己的发现附上照片,写成信件寄给了乐山的有关部门。

寄出信件后,他又继续欣赏自己这张无意之作,一时感慨的他,还为这尊佛写了个「山是心中佛,佛是心中山」的对联。

后来,这副对联成为了乐山大佛最广为人知的宣传语。

经过有关部门的仔细检查,最终确定这确实是一尊卧佛。

甚至可以说最初乐山大佛选址在此处,可能就是因为这座山岭的奇妙形态。

至于他的形态为何如此完好,主要是山体形态本身的变化速度就比较慢。

再加上古代工匠们又通过精心选择山岭上的树种,寺庙选址以及各种排水设施等多番手段来维护山岭造型。

这才让这尊「卧佛」即使经历千年岁月变迁,形态也没有大的改变和扭曲。

确认了这件事的四川政府立刻将这件事广而告之,那段时间里,乐山大佛的游览量几乎算得上是几倍几倍的增长。

而远在广东的潘鸿忠自然也收到了消息,对此事非常得意的他还写了一篇短文纪录自己发现卧佛的经过。

这篇游记确实写得非常精彩,为了纪念,乐山市相关部门还特意把它雕刻在了景区的石碑之上。

这个石碑就是现在的「三绝碑」。

不仅如此,投桃报李的乐山市政府还给潘鸿忠颁发了「荣誉市民」的称号,并一次性奖励了他5000元。

看起来此时的潘鸿忠与乐山政府相处似乎非常愉快,彼此之间其乐融融的。

这使得他们或许万万不会想到,25年后,他们会因潘鸿忠突然要求政府赔偿280万而闹得不可开交。

潘鸿忠发现卧佛已经25年,距离他第一场官司的结束也已经22年了。

当时已经87岁的潘鸿忠,为什么在这么久之后,突然又要乐山政府赔偿呢?

纷争起

这得从潘鸿忠的个人生活说起。

1929年出生在一个小村子里的农民家庭的他,生活并不富裕,从小就热爱学习的他,只能在农闲的时候偷偷在学堂外认识几个字。

十几岁的他就离开村子外出打工,终于有钱的他,在那时就开始买书学习。

由于爱好花费不少,潘鸿忠的钱总是攒不下来,家庭也一直没有得到改善。

因此他直到33岁时才娶上妻子,但好景不长,很快他的妻子又生病去世了。

妻子的病花费不少,他又开始了还债的生活,还完债后,他也没有再娶。

直到现在,依旧无儿无女、生活贫穷的他晚景逐渐凄凉。

出于对金钱的需求与渴望,潘鸿忠想起了在1992年那场版权维护案后,他获得的赔偿。

再加上他一直认为乐山大佛景区能有今天的热度全凭当年自己那一张照片。

毕竟乐山大佛本质上与其他的佛窟没什么不同,但是他们的热度却都比不上乐山大佛。

他当年的写的那篇短文石碑现在也还在景区内宣传,还成为了景区里有名的景点。

因此,他觉得乐山大佛景区这么多年的盈利应该有自己的一份。

再加上,他曾经在景区中购买的邮票图案与他过去所拍摄的那张旧照片极为相似,这让他认为自己的版权受到了侵害。

2014年,他再次将乐山市政府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自己200万的盈利和版权损失和80万的精神损失。

但是,其实不少明眼人都很清楚,这次潘鸿忠的诉讼理由其实是根本就站不住脚的。

毕竟发现文物古迹上报国家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而国家给不给奖励是它的自由,理论上讲,就算是不给奖励也没什么好说的。

况且乐山政府也不是没给奖励,他们甚至考虑的很周到,不仅给了5000元现金奖励,还给了潘鸿忠荣誉上的表彰。

在这方面,乐山政府已经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

可是后来接受采访时,潘鸿忠却秉承着「5000元只是红包,并不能算是物质奖励」的强词夺理。

这样的话让当时不少觉得他只是年纪大了有些拗不过来弯的的人大失所望。

最终结果也确实大多数人所想,法院以诉讼不合理为由驳回了潘鸿忠的申请。

结语

潘鸿忠在2014年的风波中的所作所为,甚至波及了他的过去。

不仅让不少人怀疑他在1992年的诉讼是否同样怀揣私心。

就连他在家乡的自号「屯金老人」,也有人怀疑是否就是他爱财的写照。

一次错误让潘鸿忠多年清名付之东流。

这样的结局,不得不说,古语中「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这句话还是相当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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