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
浈江区教育局发布一则
关于韶关市浈江区培育幼儿园等
4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
自然废止的公告。
关于韶关市浈江区培育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韶关市浈江区培育幼儿园 、 韶关市浈江区升平路幼儿园 、韶 关市浈江区启明幼儿园 、 韶关市浈江区新村茶山幼儿园 办学许可证到期,并且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证号:244020460000061;244020460000091;244020460000271;244020460000541)自然废止。
特此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
来源: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