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物
征
集
为进一步充实和丰富馆藏,补充完善藏品结构与展览内容,收藏更多与岭南状元文化相关的文物、藏品与史料,充分发挥佛山市禅城区博物馆应有的社会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佛山市禅城区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馆藏品征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藏品 。
征集范围
(一)与岭南状元人物相关
1.状元殿试卷等各类试卷,书法、绘画等状元手迹,以及状元所著书籍著作等相关的实物和史料;
2.状元相关的匾额、木雕、石刻、陶瓷等实物和史料;
3.与状元人物相关的其他人物或事件的实物和史料。
(二)与岭南古代教育和科举相关
1.与岭南古代官学和私学教育相关的实物和史料;
2.与岭南古代科举考试相关的实物和史料。
征集要求
(一)藏家须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并对藏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藏家提供的藏品信息须是未进入其他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三)有征集意向的藏家请填写征集意向信息填报表邮寄或电邮至我馆。我馆将在收到征集意向信息后30个工作日内确定征集意向,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所有投递征集意向的提供人 。所有征集意向信息资料不予退还。
(四)所有藏品征集流程应按照【佛山市禅城区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
征集方式
(一)捐赠:
鼓励社会各界本着自愿原则,积极无偿向我馆捐赠本馆所需藏品,用作收藏、展示、研究用途,由本馆颁发捐赠证书,在该捐赠品陈列展出或公开出版图录时注明捐赠者的单位名称或姓名。
(二)购买: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收藏机构和收藏者按自愿出售原则,将其合法拥有的藏品所有权转让给本馆,本馆邀请专业机构和专家进行鉴定、评估,出具意见。对符合入藏标准的藏品根据评估意见和价格,按照有关程序审批后,予以购买。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征集方式。
资料递交方式
有意向的海内外收藏机构和收藏者请点击下方链接,进入官方网站下载【佛山市禅城区博物馆藏品征集意向信息填报表】。按要求填报藏品信息,以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的方式提交征集信息表。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小姐、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81509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松风路先锋古道93号(佛山梁园)
来源 | 禅城区博物馆
祖庙微新闻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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