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问题,本质是个人自由和公共利益的博弈
本期应该是我玩B站以来时间最长的一个视频了,长到空前绝后的那种,为了方便大家观看,我这里列出了不同的时间节点,请大家根据自身需要酌情选择,废话不多说,下面直接进入正题:
狗肉为什么能吃
关于反对吃狗肉的原因,最常见的几个理由就是「狗肉都是被偷的宠物狗」、「我国狗肉没有检疫标准」、「不吃狗肉是世界文明国家的普遍做法」等
我国的狗肉全部来自被偷的宠物狗
这句话出自2015年的【被端上餐桌的罪恶与谎言——亚洲动物基金会中国狗肉产业链深度调查系列报告】
该报告指出,中国人每年要吃掉1000万只狗,且中国不存在专门的肉狗养殖场,还认为正常来源的狗肉价格昂贵,一斤狗肉应该超过100元,因为养殖肉狗需要高超的饲养技术。之后,就被以讹传讹成了「我国的狗肉都是被偷的宠物狗」
且不说宠物狗的肉质口感不如专门的肉狗,就像野猪肉吃着不如家猪肉爽口嫩滑一样;仅靠偷狗就想满足我国庞大的狗肉市场需求简直是痴人说梦
在「天眼查」上输入关键词「狗肉」,仅安徽省这一个地区,相关结果就有1342条
而在「企查查」上,则搜索到57043条结果,共计125页,专营狗肉生意、注册时间长达20年的企业随便一搜都有几十家
吃狗肉在我国或许谈不上主流,但受众依然不可小觑。 如此大的消费量,光靠盗窃供货,对店家来说,无论是数量还是品质,都毫无保障可言,而且还违法 。
2010年,沛县出产肉狗高达100万条,假设这些全都是从别人家偷来的宠物狗,折合下来沛县这个不到2000平方公里的地方平均每天要丢2700多只狗,沛县警方估计当年啥也没干,专门上街去抓偷狗贼去了
正因因此,可能又有人质疑, 狗肉店的狗,都是街边的流浪狗
嗯,偷狗贼都这么嚣张了,整天大街小巷到处抓流浪狗了,都这样了,结果我国依然有几千万流浪狗满地跑,要是没有这些偷狗贼,那上亿的流浪狗在我国各地乱窜该是怎样的一种盛况
这么说,爱狗人士应该感谢偷狗贼才对,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使得我国的流浪狗数量不至于多到爆炸,同时,他们偷走的流浪狗被端上餐桌喂给那些「丧尽天良」的食客,给他们的身体健康埋下隐患,这明明是一件一举两得的好事,应该拍手称快才对
我国的狗肉不卫生,没有检疫标准
这句话来源于2015年6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名义印发的【关于犬类屠宰许可和监管问题的复函】
确切地说,并不是肉狗没有检疫标准,而是没有国家层面的检疫标准,地方则是根据自身状况自行制定
而从产业长线发展的角度讲,收购来路不明的狗对店家有啥好处?贪图这点小便宜,让顾客吃出了问题岂不是自己砸了自家招牌?
更何况,目前为止,有多少因为吃了不干净的狗肉而住院的新闻吗?即使有,这个数量和被每年狗咬伤的案例比起来如何呢?我不太明白,为啥一群爱狗人士会比吃狗肉的还要在意对方的身体健康
至于说 为了和世界文明接轨,所以我国也要不吃狗肉 ,这就是妥妥的文化不自信,说难听点就是崇洋媚外
东亚大部分国家,包括我国在内,都有吃狗肉的传统,越南、印度尼西亚、韩国、朝鲜都在此列;美国人爱狗如命,依然有44个州可以合法吃猫狗肉;欧洲的瑞士更是把吃狗肉的习俗保留至今
所以说,这所谓的「世界文明」指的是哪儿?除瑞士以外的西方国家吗?这些西方国家的先进和吃不吃狗肉有半毛钱关系吗?我国如果不吃狗肉,就能弥补我们和西方国家的差距吗?
还有说 狗是伴侣动物所以不能吃 的,那好,请定义一下什么是伴侣动物?那些从小在养殖场长大的肉狗,请问它们是谁的伴侣?
说句不好听的,这些肉用狗,就和咱们平时吃的猪牛羊一样,就是一群待宰的畜生罢了
我们需要旗帜鲜明反对的,是那种偷人家宠物狗的盗窃行为,而不是把肉狗强行曲解成所谓「人类最好的朋友」
狗本身,既可作为人类的宠物,也是人类的食物,这两者完全不冲突
【礼记】中记载:犬有三种,守犬;田犬;食犬。可见,犬类很早就用于食用了,而且不同的犬对应不同功能,几千年前的古人都分得清清楚楚
很多爱狗人士觉得,只要狗肉产业消失,就不会有人偷狗了,他们的宠物狗就再也不会遭受无妄之灾了,然而事实恐怕恰恰相反
咱们谈个最显而易见的问题:
我国的肉狗养殖数量至少是以千万为单位计算的,假设从明天开始全民禁食狗肉,那这么多肉狗怎么办?该如何妥善处理他们?
全部处死?爱狗人士同意吗?全部收容?这笔费用爱狗人士会出么?全部领养?爱狗人士真的会不嫌弃地抱回去好好照顾并且做到绝不遗弃吗?
若想取缔狗肉产业,要解决的不仅是狗的问题,还有人的问题
一刀切把整个狗肉产业连根拔起,其直接后果必然是成千上万人失业乃至破产,大量失业人口势必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尤其是那些专营狗肉生意的小地方,此举无疑会导致整个地区的经济崩盘。而数万家狗肉企业的倒闭,对国家而言亦将是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
狗肉产业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有稳定的需求,即便国家以法律形式明令禁止食用狗肉,但民间这种需求并不会因此而消失,反而会因为压抑而更加旺盛
100年前,美国颁布「禁酒令」,结果不仅没能成功禁酒,反而让私酒贩子大发横财,原本一团散沙的黑帮组织借着倒卖私酒得以不断发展壮大;一个原本想要通过禁酒来维护社会稳定的法令,却崩出了一堆整天拿着芝加哥打字机在街上突突的法外狂徒
还有咱们的限塑令,这么多年过去,有啥实质性效果吗?咱身边有谁再也不用塑料袋的吗?有吗?
俗话说,亏本的买卖没人干,但杀头的生意永远有人做
当各种获取狗肉的正规渠道被彻底堵死后,专营狗肉的黑市贸易必然会日益猖獗,由于原先作为供货主力军的肉狗养殖场被关停,那么这些犯罪分子自然而然会专门挑流浪狗,甚至是宠物狗下手,偷狗、杀狗现象恐怕只会比立法前更加严重
而且,若要打击黑市狗肉贸易,还会占用我国本就不丰富的执法资源(警民比),那此处建议由反对吃狗肉的爱狗人士提供资金或资源。毕竟,想要获得一项权利,就必然要付出一定代价,承担一定的义务,这么说不过分吧?
冷知识:玉林狗肉节原本只是一个知名度低到连本地人都未必有所耳闻的小节日
再者说,吃狗残忍,那养狗难道就不残忍了?
网上一搜一大把狗狗绝育后不同反应的搞笑视频,对动物来说,生存和繁衍是它们最基本的两个需求,现在你凭空给人家砍了一个,连带着一大群吃瓜群众幸灾乐祸,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动物的痛苦之上,怎么看都很残忍吧?
肯定会有人说,绝育对狗有好处,能增加它们的寿命,降低它们的攻击性以及患上生殖方面疾病的概率等。既然这样,那给人做绝育,也能获得这些好处,男性嘎了蛋后针对女性的性侵犯会大幅降低,女性去除子宫卵巢后甚至都不用再受月经困扰
但似乎没有几个人,会为了这些好处,把自己给阉了吧?归根结底,养狗者给宠物绝育,最主要的动机还是为了自己
另外,咱们市面上常见的那些漂亮的纯种狗,几乎都是为了迎合人类审美而通过近亲交配的方式选育出来的,而近亲繁殖的代价,就是这些纯种狗往 往百病缠身,甚至,两只纯种狗诞生的后代,会被安排和父母的一方再次交配
牛头梗,以前身材壮硕比例协调,如今却大头短粗脖子,头骨严重变形不说,还有强迫症,喜欢追着咬自己的尾巴
哈巴狗,满脸褶子看起来很憨很萌,却容易影响正常呼吸,褶子里藏污纳垢难以清理
腊肠犬,身体太长腿太短,容易导致脊椎受损和椎间盘疾病
查理士王小猎犬,因为头盖骨太小包不住脑子,只要被人一摸脑袋就会痛苦难忍,满地打滚
据推测,三分之一以上的纯种狗都患有各种各样的疾病,我们在市面上看到的健康狗,是被排除三分之一病狗的幸运儿
只能说,因为近亲繁殖、绝育给狗带来的痛苦并不在大多数人的共情范围之内,所以我们主观上不仅不觉得残忍,甚至还觉得很好玩
反过来说,因为选育让动物遭受痛苦,所以我们要禁止宠物行业发展,这同样扯淡
任何产业在发展中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这并不代表整个产业都有问题。 宠物行业也好,肉狗行业也罢,我们真正该做的,是让它们早点规范起来,偷狗贼该抓就抓,黑心狗肉店该关就关,总之, 行业正规化远比一刀切更合理
无论是养狗的,还是吃狗的,本质上都是一路人,都是通过剥削狗的价值来满足自己的正当需求、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养狗的不见得多有爱心,吃狗的也未必有多残忍,谁也不比谁高贵,养狗人士大可不必非要踩对面一脚来给自己脸上贴金
我国禁止食用狗肉纯属无稽之谈
如果真的想快速地、一劳永逸地用和平方式彻底让狗肉产业消失:要么寻找狗肉的替代品,要么就开发某种能让人瞬间对狗肉反胃的药物
其中,作为替代品的动物,肉质口感必须和狗肉高度接近,而且饲养成本要低、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短期内可大量繁殖以满足市场需求,最重要的是,它必须长得非常难看,丑到惨绝人寰,即使当街被宰杀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同情
不过,这两种方法,只要任何一种奏效,似乎也没有专门立法禁食狗肉的必要,毕竟只要狗肉没了市场,自然而然就会退出历史舞台,国家再以法律形式禁止显然多此一举,就像没有哪个地方会专门立法禁止食用排泄物一样
为什么要清理流浪狗
在讨论我们为什么要处理流浪狗之前,不妨先弄明白一个问题:
我们为什么要立法保护一些动物?
大熊猫、金丝猴、扬子鳄,我们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保护它们?
仅仅是因为我们的发展侵占了本属于它们的栖息地,毁坏了它们的种群,把它们活生生整成了濒危物种,我们心怀内疚,所以要善待这些动物吗?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还是说,如果它们全灭绝了,我们的未来也会付之一炬?
搞清楚我们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也就不难明白我们为什么要处理流浪动物了
我们处理流浪狗,不是因为看它们不爽,而是因为它们的存在和繁衍,切切实实地损害到了我们的正当利益,我们不想让自己的正当权益被破坏,所以我们才去清理它们
说到底,人类对待动物的态度,有且只有一个评价标准,那就是是否符合人类的利益
过去,我们普遍不了解动保的重要性,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直到我们一次次被自己飞出去的回旋镖打中,亲口品尝了自己亲手种下的恶果,我们这才逐渐意识到,每一种野生动物都在其所处的生态系统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生态系统的安危和人类社会的存亡息息相关
一旦某些物种因为我们不加节制的开发而走向灭绝,我们就不得不以更大的代价去填补这片空白以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而且还不一定能成功
正因如此,我们才决定在发展的道路上有所收敛,专门腾出时间和金钱来研究怎么恢复生态环境,给野生动物们一点喘息的空间,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免得因为发展得太过火,把自己玩没了,落得个有命赚钱没命花的悲催局面
同理,我们选择把狗当宠物,和我们决定清理流浪狗,其背后的逻辑和动机是完全一致的,即都是为了人的利益考量,一切以人为本
而说到流浪狗的危害,最直接的一个就是攻击人并传播狂犬病
根据【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中国有4000多万流浪狗、5300万流浪猫、5429万宠物狗;据2021年央视新闻报道,我国每年被猫狗咬伤人数高达4000万
我国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量占据了全球的80%,每年人用狂犬病疫苗消耗6000万支。截至目前,除了中国外,人狂犬病流行地区均为欠发达的贫穷国家,中国是唯一一个有财力、有技术、有产品,但人狂犬病依然流行的国家
而且,因为流浪狗没有主人,这就导致被流浪狗咬伤后感染的可能性更高,追责也更难:
有人说流浪狗不是有爱狗人士定期投喂吗?可以去找他们追责呀?
我去,你还真以为爱狗的就一定在乎人了?
相当一部分爱狗人士,喂狗的时候那叫一个殷勤,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狗套了个人的皮囊呢,真要出事了狗咬人了,那跑的叫一个快,狗都撵不上
你指望他们给你赔偿,还不如相信自己是转世的秦始皇
除了传播疾病和威胁人身安全,流浪狗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样触目惊心
2022年,仅2月份,大连就有十多只野生梅花鹿被流浪狗攻击致死
而在遥远的藏区,当年因消退的「藏獒热」而被大量遗弃的藏獒更是对包括雪豹在内的一众珍惜野生动物构成了严重威胁
成群结队的藏獒可以说无人能挡,它们会猎杀岩羊、野山羊等当地物种,挤占雪豹等本土掠食者的生存空间,还会把犬瘟热、狂犬病等疾病在藏区传播开来,对于牧民们辛苦养大的牲畜来讲,藏獒也是个巨大的隐患
据印度2013年统计数据,在喜马偕尔邦境内,流浪狗群导致了近65%的牲畜损失,甚至超过了雪豹、狼群所造成的损失总和
去年年底的一系列恶犬伤人事件后,各地加大了对流浪狗的清理力度,不出所料,各大社交媒体的评论区免不了一群爱狗人士集体高潮,仿佛我们要清理的不是狗,而是他们的两个肾
为了不让流浪狗被处理,一帮极端爱狗人士绞尽脑汁,憋出了一堆看似言之有理实则漏洞百出的神论:
特别常见的一个就是: 可以不爱,请别伤害?
先表明我的态度:
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我国几千万只流浪狗,即便它们满地乱跑、大量繁殖,但对人类的威胁度几乎为零,对我国的生态环境无任何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呼吁全面捕杀流浪狗,那的确反应过激了
反之,无论流浪狗看起来有多么可爱无辜,都必须处理
即使是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比如野猪,它们一方面在生态系统中起着多种作用,能传播种子、改良土壤,所以我们立法将其保护;但另一方面,它们也会糟蹋农田、袭击人类等,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人的安全,数量过多还是一样要清理
另外,那么多爱狗人士呼吁有关部门放流浪狗一把,可那么多伤人的流浪狗何尝放过无辜路人一把了?换言之,你去跟那些「通人性」的流浪狗说,你可以不爱人,但你千万不要伤害人类,你觉得它们能听懂不?
我救过你的同类,可以放过我的同类吗?
在此基础上,有人进一步认为,这种「一狗咬人,万狗遭殃」的情形无异于古代的「连坐」,并冷嘲热讽说「一个人杀人,那所有人都是杀人犯」。在甘肃发生地震,官方派遣搜救犬参与救援后,又有人阴阳怪气说,不是要全面捕杀流浪狗吗?怎么这会又想起人家的好了?
关于这个问题,一些网友已经解释的很到位了,简单来说,流浪狗和那些警犬搜救犬根本就是两码事,狗和狗不能一概而论,就像人也分好坏一样
居里夫人是人类,东条英机也是人类,请问咱们能把居里夫人的贡献安在东条英机头上并以此作为不处死他的理由吗?
流浪狗是那些被主人遗弃的宠物狗及后代的统称,而警犬、军犬等工作犬是人类万里挑一、严格训练出来的犬类精英。救人的是工作犬,被清理的是流浪犬,这俩八竿子打不着
一边用人和狗相提并论嚷嚷着众生平等,一边不准别人用鸡鸭鱼猪和狗相提并论
一边用少数工作犬以偏概全给所有狗贴金,一边说伤人的狗无法代表所有狗不能以偏概全
一边说不文明养狗行为不能映射所有养狗人,一边因为有偷狗现象就说所有被吃的狗都是被偷的
一边要求别人在被狗打扰时无条件包容,一边对不喜欢狗的人恶语相向,这真的合适吗?
有些人觉得,仅仅因为个别流浪狗伤人,就要把全体流浪狗一并处理非常不人道、不公平
那难道说,我们必须等到流浪狗真的做出伤人行为,证据确凿了,我们才能够去处理它,而且只能处理特定的、肇事的那一个个体
至于同一片区域的其他流浪狗,要想处理它们,也只有等到它们咬人了,咱们才能采取行动?是这个意思吗?
那为了保护小动物,以后咱们看到马蜂窝了也别声张,等到有人被咬了再报警不迟
人类的开发侵犯了它们的土地,使得它们被迫和我们共享一片栖息地,小蜜蜂们已经很不容易了,还在为咱们的小区绿化传授花粉,蜇人怎么了,我们应该多包容一点,不能因为仅仅毒死几个人就把所有蜂窝一网打尽
老鼠也是如此,人类为了测试新药物的药效,拿多少小白鼠做了实验?那我们以后可不可以善待身边的老鼠,在它们偷吃东西的时候不要那么残忍地踩死它?
同理,以后大家也都别打蚊子了,毕竟只有少数几个蚊子咬你,就把所有蚊子全拍死,会让外国人觉得我们太野蛮、未开化
更何况,只有繁殖期的母蚊子才吸血,它们这么做只是为了哺育后代,它们都是伟大的独立女性,它们咬你,你失去的只是一点鲜血,可你一巴掌拍过去,它们失去的可是生命啊!一个不尊重女性的国家,谈何文明与未来?
地球不只是人类的
大家请记好,凡是那些在网上言之凿凿,说什么「地球是所有生物」的人,潜台词都是「地球是我和猫狗的」,所谓的「所有生物」只是他们的遮羞布而已
地球确实不只是人类的,但也不是猫奴狗奴说了算的;地球的确应该有猫狗一片空间,但它也是属于梅花鹿、雪豹、岩羊这些国家保护动物的。现在一群泛滥成灾的流浪动物,一群外来入侵物种危害到我国本土动物的安全,请问该作何处理呢?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嗯,因为狗是我们的好朋友,所以我们让它们和父母做爱,以培育出更好看的后代 。这些被选育出来的纯种狗,它们和被屠刀直接杀死的肉狗、被城管乱棍打死的流浪狗相比,到底哪个更残忍,还真不好说呢
你去和那些被狗咬伤的人,或者被狗咬死的受害者亲属那里说这句话,你看人家会不会上来打你
狗是人类的朋友,严格意义上说,你的狗,只是你的朋友,不是别人的朋友,你不能代表所有人
一条狗若要成为人的朋友, 前提是这只狗必须处在人类可控的范围之内 。比如各类工作犬等,它们都经受了严格苛刻的训练,能够很好克制自己的动物本性,胜任一些连人类难以完成的工作,更别提乱叫唤乱咬人传播疾病了
但我们再怎么爱护这些工作犬,并不意味着我们和他们的地位是平等的 , 人与动物的平等是不可能存在的 。除非咱们一起回到史前时代,只有自然规律才是唯一的法则,老虎能吃了你,你也能杀了它而不用受到法律制裁
一边不让吃狗肉一边饲养近亲繁殖的狗当宠物,讽刺效果拉满
众生平等
说众生平等的,希望大家仔细思考一下它的含义,认真琢磨琢磨何谓「众生」?
用这句话当挡箭牌的,这里面,相当一部分都是教科书级别的双标怪,一提到保护流浪动物,他们就说猫狗也和人类一样是平等的生命,他们理应和我们共享一片地球;一旦流浪猫狗伤了人要被处理了,他们又说人类身为万物之灵长,为何要和一个畜生过不去
牛逼,好话坏话都让你说完了,360度立体无死角防御了属于是
如果真的众生平等,狗=人,那买卖宠物狗、绝育、切耳、关笼子、近亲繁育、把狗宝宝当礼物送人这些原本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岂不是很细思极恐了?
如果真的众生平等,那么试问那些工作犬,人类在决定安排它们担任这个岗位时,是否咨询过它们的意见?是否充分告知了它们这份职责的危险性?
如果真的众生平等,那为什么狗也要分三六九等?有些狗价值连城,有些却便宜到几乎等于白送?
咱们都是人,没必要和畜生平起平坐,除非有人自认为是畜生,那咱也不拦着
流浪狗不是自愿流浪的,它们有什么错?
动物之于人,没有对错,只看利弊
所有动物都是遵循自己的本能去活动的,它们不懂人类的伦理道德,我们也无法用人类的价值准则去衡量它们的行为
要是我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取决于这个动物有没有错,那牛为我们的祖先辛勤工作了几千年,它们有什么错?不照样被做成番茄牛肉汤成为年夜饭的点缀了吗?
流浪猫会出于非捕食目的杀死其他小动物,真要按人类的法则判断这就是妥妥的心理变态,至少无期起步,可到头来,不照样有无数人把猫供成了互联网一级保护动物么?
有用的留下,有害的处理,这便是人类对待动物的一贯做法,当然有用和有害并不绝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比如猫狗养在家里是宠物,别人不能伤害它;跑出去脱离人类控制了就是具有潜在危害的流浪动物,必须要处理;假如被收容机构救助了找到领养了就又变回宠物了,谁也不能碰
如果是猫欺负猴子,还会有人哭着闹着跳下去施以援手吗?
流浪猫狗都是很怕人的
哎,典中典,我家狗不咬人,这话听着多么讽刺
假设爱狗人士说的那一套都是事实,狗咬人一定是人有错在先,那么,我国每年6000万狂犬病疫苗的消耗量,高达千万的咬伤案例,难不成全是当事人惹了狗在先被咬的?
就像我前面提到的,狗与狗不能一概而论,我相信大部分流浪狗确实是怕人的,甚至会主动对人示好的,伤人的流浪动物只是少数,但原则上,我们不可能等到他们伤人了再处理,这是对人的安全不负责,人权远远高于任何动物,流浪动物的行为本身就有不可预测性,咬人的狗在咬人前,都是不咬人的,为了人的权益,我们必须默认流浪动物都有潜在伤人的可能性,必须予以处理
因为人类灭绝的物种比猫狗多得多,所以人类无权处理流浪猫狗
那既然如今满大街的流浪猫狗都是被爱猫狗人士遗弃的宠物及其后代,所以这些猫奴狗奴也无权对非爱猫狗人士的处理行为指手画脚
别忘了,这些可怜的猫狗都是因为你们养宠的个人需求才被造出来的,也是因为你们不负责任的行为才沦落到街头流浪的
现在国家每年要掏钱治理这些因你们的过失而四处泛滥的流浪动物,都没让你们花钱来善后、没追究你们的责任,已经是给了天大的面子了,还这不服那不服的
见过纵火的,也见过纵火了抵赖不承认的,就是没见过纵了火抵赖不承认还死活不让别人灭火的,自己不擦屁股就算了,还嫌别人擦屁股不够文雅, 经典的「我可以制造麻烦但你不能解决」,真的是让我见识到什么叫「类人群星闪耀」
毒狗粮
就在「全面捕杀流浪狗」后不久,各地有陆续爆出了「毒狗粮」事件,套路清一色都是猫粮狗粮的包装袋上出现了针孔,疑似「被人下毒」
姑且不论短时间内爆出几十条狗粮投毒事件的可能性有多低,拜托,这可是投毒啊,这么严重的事,你居然只是拍个视频发到网上就算了?
口口声声说狗是你亲儿子亲闺女,任何一个正常父母,自家孩子被人下毒了,第一反应居然不是报警吗?别跟我说什么吓坏了六神无主手足无措了,你都有时间剪辑出这么具有煽动性的视频了,还不够你冷静下来么?
这当中最6的还要数现场表演吃狗粮的,说什么猫狗有危险警察不理,人死了看他们还管不管
想证明自己不是人的方式千千万,但以身试毒真的大可不必:
假如这个毒药对人类无害,只针对猫狗,你就算一口气炫一百包也没用啊。。。
假如这个毒药一视同仁,对人也有害,你把自己吃死了,那你家狗谁来照料?你的父母怎么办?考虑过他们失去亲人的感受吗?还是说,在你看来,只要能保证狗的安全,父母的感受无所谓?
为了体现自己爱狗,就非得把自己变成狗是吗?
我现在都有点担心,养狗圈子里那些不敢「以身试毒」的人,会不会被圈子里其他人定性成「异类」「叛徒」,甚至开除「人籍」?
一袋网购的狗粮,从产品发货到被买家接收,这期间都有哪些人接手,查询相关信息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事,报警后警方一抓一个准 。恨狗人士有这功夫,冒着几乎百分百被抓的风险卧底到物流公司就为了给狗粮投毒,还不如去小区打死几个流浪狗呢,起码不犯法
为了保住狗命,都不惜碰瓷我国的快递行业,看来这帮狗奴是真的需要加大力度监管了
当然,假如你怀疑自己买的狗粮猫粮被投毒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处理。投毒属于行为罪,无论是否造成后果都会受到处罚 。真想发视频,不妨拍下警方介入调查的证据,后续补上警方的调查结果,肯定比单纯发个带洞洞的包装袋更有震慑力,可信度也高得多
西方国家的爱狗文化
在这场人权狗权的大辩论中,西方国家的种种爱狗行为经常被拿出来说事,并以此作为「文明国家」的标杆
而在今天,尽管我国的爱狗人士的数量大有与日俱增的态势,但不可否认的是,「爱狗」本身并未在我国的主流文化中形成共识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狗的地位更是十分低下,咱们的日常用语中,「狼心狗肺」「猪狗不如」「狗仗人势」等跟狗有关的,几乎全是贬义词,就算是某些极端爱狗人士,你指着他鼻子说他是狗估计他也不乐意
我国古代长期以小农经济为主,种植业是农业发展的大头,所以耕牛的地位一直很高,而狗发挥的作用小,在肉类相对不足的那个年代被拿来吃理所应当
西方国家的农业以畜牧业为主,没有吃狗肉的习惯,养狗还能起到保护牲畜的作用;到了近代,经济水平的提高使得养狗不再只是专属贵族的特权,宠物文化开始向社会中下层蔓延,狗的作用也从原先的看家护院转变为精神伴侣
同时,西方国家不像咱们有那么强的家庭观念,而更强调独立分居,此时以猫狗为代表的宠物自然就弥补了这片空白,狗的地位高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因此,西方国家爱狗,就和咱们历史上轻视狗一样,都是由社会经济发展决定的,爱不爱狗,跟本身文明与否没有直接关系
而且,真要按照某些群体的诉求,参照「文明」的西方国家动物管理,他们可能是跳脚跳的最凶的那一批,因为他们会发现,理想中的反虐待动物法和实际的差距有一点大
以德国为例,德国人口8400万,狗1060万,平均每8个人就有1个人养狗
德国民法典第90条a项指出,动物不是物品,而是受到特殊法律保护的;德国动保法第17条规定,在没有合理理由情况下,消灭脊椎动物,或恶意对脊椎动物造成重大痛苦或折磨的人,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监禁或罚款。收容所的动物若一直没人领养,则养老送终,除非患有不治之症,否则保护站不得将动物安乐。养狗者能享受带狗出入公共场所的权利,以及交通、旅游等
听起来很不错是不是?咱们接着往下看
在德国,如果想获得一只宠物狗,通常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去从专业饲养员处获得,但价格较贵;另一种,也是最常见的,即去收容所领养,一只小狗205欧(1640人民币);小猫65-85欧(520-680人民币),附赠绝育、疫苗和芯片,按照德国法律规定,所有狗都必须皮下植入识别芯片
领养者需要提供很多基本信息以通过审核,包括养狗动机、居住面积、经济收入、是否有经验等,如果是租房,还要征询房东意见;收容所每隔一段时间会派人上门检查宠物生活环境和状态
宠物狗必须注册登记,注册时需证明缴纳狗税、附带芯片、已购买责任险,以及标明狗的品种。每位狗主人所饲养的每只狗每年都要交税,税额根据养狗数量和品种决定;责任险类似于汽车的交强险,每年75-270欧不等,这样若狗造成损失可由保险赔付
以柏林为例,养第一只狗,每年交120欧狗税;养第二条,每年多缴180欧;若是管制名单的危险犬(斗牛、罗威纳、獒犬),则是每年840欧
无论狗的品种大小,均强制第三方责任险,承保金额不低于100万欧。按一年保费150欧计算,加上120欧狗税,也就是说:在柏林,养一只狗,每年耗费270欧;如果两条狗,则每年600欧
除了这些杂七杂八的花费外,具体到养狗本身,德国人那也是绝不含糊:
不遛狗违法;把狗拴在一个地方单独待着违法;随地大小便不及时处理违法;把狗丢在阳台、地下室违法;狗窝看不到户外窗景违法;每天和幼犬相处时间低于4小时违法
德国2022年新动保法规定,每天必须遛狗2次,总时长不少于1小时
虽然德国的大部分公共场所都允许带狗,但诸如超市、面包店、儿童乐园等,基于卫生和安全原因不准出现狗的身影
德国大多数交通都允许带狗,是否需要买票依据狗的体型而定,如果狗子体型不超过家猫,就免除车票;反之,就需要购买儿童票,但一般都要求栓绳
比如柏林,带狗出门必须牵绳,公共场所的狗绳不准超过2米,室内则不准超过1米,但要是宠主有「驾狗证」,很多地方则可以不用牵
驾狗证是德国部分地区出门遛狗的必备品,类似于咱们国内的驾照,无证驾狗罚款1万欧,考试分为科目一理论测试和科目二实践操作,要求宠主熟练掌握关于狗的基本知识和一些驯养技能
如果饲养的是管制名单上的狗,如斗牛、罗威纳、獒犬,就要有 养狗能力证书
至于遗弃宠物狗,那更是违法行为,罚款25000欧起步,最高9万欧(约合68万人民币),附赠3年牢狱之灾并吊销养狗许可,而德国人的月均收入才不过2000欧,相当于你丢个狗,一年直接白干了
一旦发生狗咬人的事件,狗主人全责,赔偿金额通常在100欧到10000欧以上;肇事狗主人必须如实报告,倘若有关部门认定该狗还有咬人的风险,将会对狗主人添加限定条件,如牵引绳、嘴套、要求特定的人遛狗等;情节严重的,会将狗送进收容所;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才会把狗安乐死
流浪动物方面,行人在路上碰到流浪动物,需联系警察或动物收容所,视情况可先行照看,但不能占有,若6个月后无人认领,方可带走。德国有200万流浪猫,占了所有猫数量的1/8;为了保护鸟类,德国猎人在猎场看到猫会开枪射杀,流浪狗也是如此
然而,即便德国对人和狗管理到了如此严苛的地步,但狗伤人事件依然屡见不鲜:按德国2010年估计,每年不同程度狗伤人事件有35000起,而当时全德国狗的数量才不过480万左右
其他的西方国家,如美国,每年收容猫狗数量超过600万,绝育比例约十分之一,每年有120万狗、140万猫被安乐死,俄亥俄州规定,不给自家狗办狗证的,第一次抓到罚款150美元;再被抓到,罚款250美元+坐牢30天
在加拿大,如果饲养烈犬需要在门口贴上「家有猛犬,请勿靠近」的告示
在法国,每只狗必须挂上写有主人姓名住址的铭牌,在外游荡的无牌狗将被视为无主犬收容;遗弃宠物、不给宠物做免疫处理的将面临51周监禁
在荷兰,如果遗弃流浪狗,最高处以1.8万美元罚款,判处3年监禁。从2013年开始,荷兰规定,出生或进口的狗必须植入芯片并在官方数据库记录在案;2020年,荷兰要求所有狗必须配备护照,上面标明狗的来源、主人以及接种疫苗等信息
在澳大利亚,假如狗被认定为危险犬类,则主人必须进行危险犬注册、绝育,并植入用于永久识别的ISO芯片,遛狗出门必须带嘴套、金属链条、特制红黄色反光条纹项圈三件套,若狗主人没有遵守而导致狗伤人,主人或将面临5-10年监禁
可见,哪怕是爱狗如命的西方国家,也绝不可能让狗凌驾于人权之上
而实际上,最先被养狗问题困扰的,恰恰就是百年前的西方国家
工业革命以来,西方国家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化与大众生活水平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养狗当宠物,但由于缺乏对应的监管措施,遗弃现象严重,最终成功地在19世纪中期引爆了狂犬病,那会儿的医学技术可没今天发达,西方人根本不知道这是个啥玩意,更别提打疫苗了,狂犬病甚至一度和鼠疫、女巫并列为「古往今来三大害」
在意识到无良养狗的恶果后,西方国家这才开始出台各种举措进行监管,比如登记、收税、罚款、捕杀等,但这些条例遭到了养狗人士的强烈反对,认为这是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践踏,从而引发了不少社会冲突
西方国家健全完善的动保机制,是建立在大量死伤和不计其数的财产损失的基础上的,从政府的强制性措施,到民众普遍的心理上认同对养宠进行监管的必要性,时间跨度更是长达数十年甚至百年之久,即使到了今天,极端动保依然是让西方政府头疼不已的存在
某些爱狗人士所以为的反虐待动物法,是可以随意遗弃宠物猫狗、尽情投喂流浪猫狗而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即使流浪猫狗泛滥了,伤人了,破坏公共财产了也不用担心被处理,自己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但实际上的动物保护法,其核心就是对养宠人进行严格限制,无论养猫养狗,都必须接受评估审核资质,必须缴纳高额保险,必须定期给宠物打疫苗和体检,一旦宠物逃逸出去,轻则罚款,重则判刑
总之,别只看到西方国家对宠物的保护,却选择性无视了对养宠人的约束,想要一份权利,就得承担相应的义务
致一些爱狗人士
对于绝大多数爱狗人士来说,他们反对吃狗肉和清理流浪狗的理由千千万,但几乎都经不起仔细推敲,反而会让人觉得虚伪和双标,那么,为什么呢?
我想,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他们不约而同地掩盖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
即他们选择保护猫狗的最根本动因,就是因为这些动物长得可爱,长得合乎人类的审美,可爱的动物是百利无一害的
所以,他们不忍心看到猫狗被伤害。因此,对猫狗的伤害行为本质上是伤害了他们的情感,和所谓的「猫能控制鼠害」「狗能救人性命」「伤害猫狗的都是潜在杀人犯」这些理由不能说完全没有关系,但至少关系不大
爱狗人士之所以饱受诟病,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极度的双标
我知道我这话说的很难听,但这就是事实,如果你有疑问,那不妨做几个假设:
假设猫不会抓老鼠,狗也没法被培育成工作犬,那扑杀流浪猫狗的行为就没人拦着了吗?
不伤害猫狗的,残害其他动物的多了去了,往老鼠窝里塞鞭炮的,把蟑螂拿去喂鱼的,给水蛭身上插满了针的,怎么这会不见爱猫人士爱狗人士发声了呢?无缘无故折磨这些动物的,难道就不是未来的罪犯,就不需要制止了?
再比如,假设猫狗全部长成异形的样子,就算它们再怎么性格温顺,就算不传播疾病,就算是我国原生物种, 试问还会有多少人喜欢它们?会有多少人说它们是人类的好朋友?会有多少人把保护它们上升到人格、民族乃至国家的高度?
爱狗人士总是一味渲染狗被捕杀的惨状博取大众同情,却对它们被捕杀的原因只字不提或轻描淡写,这本质上是把动物权利凌驾于人之上,或者说,是借着保护动物的由头,形成了自己凌驾于其他人的特权
清理流浪动物的根本原因是为了保护人的利益,只要人的利益被侵犯,哪怕是数量稀少的保护动物来了也不惯病,更何况只是一群无主且多到爆表的猫狗呢
写到这里我看了一下,骂人的部分已经不知不觉码到一万多字了,再不提点解决方案那我恐怕真成喷子了,现在就说说我认为可行的思路吧:
最核心、最基本的还是楼长反复提的九字方针: 不遗弃、不散养、不投喂
不遗弃
不遗弃 是遏制一切问题的源头,只有把这个万恶之源堵死了,才能从根本上控制流浪猫狗的数量,否则,单纯靠爱心救助,充其量只是事后诸葛亮,永远处于被动地位
把狗养活很简单,每天给一口吃的它也饿不死,但把狗养好就很难,既然爱狗人士反复强调狗是一条生命,狗有灵性,那更应该明确,养狗是一个认真严肃的承诺
由于我国目前缺乏强有力的规范养宠的相关法律,所以真正的爱狗人士完全有必要做好和狗有关的科普工作,内容不一定要有多么专业高深,但力求面面俱到,好的方面坏的方面都要提到,包括向大家介绍各种有趣的狗狗,仔细说明人类应该如何与狗正确相处,在面对疯狗时该如何应对,以及养狗的注意事项(牵绳 嘴套 疫苗 绝育)等
不散养
不是总喜欢说狗是自己亲儿子吗?没有哪个正常的父母会放任自家小孩在外面乱跑还没人看着,无论如何,不要打着自由的名义让自家毛孩子在外面放养了,说好听点叫培养野性,往难听了讲就是不负责懒得管
散养宠物的不确定因素很多 ,被车撞死、被人打死、被其他狗咬死都有可能,严重点可能还会伤害其他人给自己惹麻烦,与其等到掉钱掉泪吃官司的那天到来,不如现在就牵紧手中的绳子。反之,对自家毛孩子管理不到位,导致它们出去搞事情,不是更给恨狗人士虐待它们的借口吗?
不投喂
投喂流浪动物的危害咱之前也说过了,它会让动物将人类和食物联系起来,主动接近人类,进而增加伤害人或被人伤害的概率
即使这俩都没发生,那流浪狗嚎叫、流浪猫叫春、随地大小便翻垃圾桶破坏社区环境的糟心事儿大家也都经历过。说到底,投喂是把宠物养在了公共场所,等于让集体为个人的行为买单
别跟我说什么人类活动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我们有权利决定给动物吃什么,既然如此,那人清理有害动物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我们同样有权利决定它们的生死
我知道会有人替自己辩护,说自己投喂流浪动物纯粹是出自一片好心,但有时候,这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恰恰源自无知的善意
投喂者通过这种自以为是的爱心,强行延续了流浪动物的生命,却不肯带回家养和给他们绝育,导致数量越来越多,进而超出了自己的管理能力和社区的承载能力,最后的结果要么是流浪狗活不下去饿死冻死,要么是城管物业迫于压力直接把狗打死,这其中,不乏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狗,它们本可以不用来到这个悲惨世界受苦受难
如果这还不能打消爱狗人士投喂的念头,那请听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2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由于原饲养人一般难以锁定,那么投喂者就可能被认定为目前管理人;若长期经常性在特定区域喂养,就可认为形成依赖关系以及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可要求投喂人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真爱流浪动物,那就给它一个家。收养流浪狗,对爱狗人士来说,获得了一个和狗零距离接触的机会;对流浪狗来说,它彻底告别了朝不保夕的流浪生活;对其他居民来讲,他们再也不用忍受流浪狗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这是一件一举三得的事
有人会说凭什么爱狗就要把流浪狗带回家?难道施舍了流浪汉,也得把人带回家才算有爱心吗?
笑话,流浪汉地位再怎么低下,那也是个人,是受法律保护的人;流浪猫狗再怎么可爱,那也是动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流浪动物,人跟动物是不可能平等的。再者,真要救助流浪汉,相比投币施舍,联系派出所或慈善机构不是更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吗?
相比投喂,把流浪动物带回家才是更有效、更负责的做法
除了个人的收养外,建立救助机构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措施
尽管全面捕杀效率很高,成本较低,但因为场面过于血腥而容易引起争议,起码现阶段相当多的人都难以接受
因此,协调各方意见, 由爱心人士出资建立专门收容流浪动物的救助机构,再给它们安排领养,长时间无人领养的则批量安乐死,或许是现阶段最明智的做法
爱狗人士可以集合其他志同道合的爱好者,对城区的流浪狗进行捕捉安置,实在找不到领养又不忍心安乐死的,可以在完成体检、绝育、疫苗等工作后再放归,根据世卫组织调查,一个地区若能持续几年保证70%的狗免疫狂犬病,就能在狗的种群里阻断传播链
当然,人道救助也并非完美无瑕,因为这是个技术活,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撑,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遗弃的不良风气 。而一个更扎心的现实是,当前,真正愿意去救助站领养的人少之又少,绝大多数流浪动物最终只能走向安乐死的结局
根据美国1038个收容所报告,大约九成进入收容所的狗会被安乐死,收容所的安乐死受限于成本,执行方式非常简单粗暴,把一堆老弱病残的猫狗集中到一块,一波毒气直接带走,几分钟后不管死活一律扔去焚烧
每年美国动物收容所的开支高达20亿美元,然而即使是这么大一笔钱,对于流浪动物保护而言,依旧是杯水车薪; 更叫人喷饭的是,因为美国救助机构数量太多,反倒使得更多不负责的宠主没了后顾之忧,丢了就丢了呗,反正有人替我兜底, 完善的动保体系,反而增大了宠物被遗弃的概率
我个人虽不反对全面捕杀,但我同样赞成爱狗人士站出来收拾残局
对于那些质疑为什么要自己出钱的爱狗人士,毕竟你都自诩「爱狗人士」了,那只有你实打实付出了真金白银或流血流汗的努力,才配得上「爱」这个字,而不是只会网上口嗨,像个巨婴似的逼着所有人为自己的个人喜好买单,道德绑架不爱狗的人让出自己的权利
当所谓的动保和有爱心变得仅针对个别动物且建立在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基础上时,这已然偏离了动保初衷,只爱动物而不在乎人,根本谈不上真正的有爱心
总之,有钱的收养或建立救助站,没钱的就做做科普、当志愿者
作为一个非养狗和不爱狗人士,我不介意狗在我国法律地位中是高一点还是低一点,只要养狗群体不影响到我的日常生活,咋整都行
就算我住的地方只有我一个人不养狗,但如果其他邻居都能看好他们家的宠物,做到不扰民,或扰民后不推诿责任主动认错,即使我再不喜欢狗,我也愿意表现出足够的尊重,因为他们尊重了我不喜欢狗的权利,那我自然也要尊重他们养狗的权利,尊重,从来都是相互的,这是咱们小学就学过的道理
一个悲哀的事实是,大多数人只喜欢用他们喜欢的方式,去捍卫那些他们喜欢的动物,即便这些动物可能具有不小的破坏性,他们照样乐此不疲
而那些外形不上道的动物,即便再濒危、再怎么需要保护,也很难引起足够的共鸣,甚至沦为可以被他们眼中的可爱动物随意玩弄、虐杀的存在
本质上,这是用主观的感性驱逐了客观的理性
我们可以因为感性而决定去保护动物,但必须要由理性规范自己的行为,且当感性和理性发生冲突时,感性必须服从于理性
我们挑选宠物时,因为可爱选中猫狗,这没啥大问题;但一旦涉及动保这么严肃的话题,仅仅以颜值论英雄显然有些肤浅
养狗的本质,是为了人能更好的生活和社会更好的发展,而不是平白无故整了个祖宗骑在我们头上,打不得骂不得,伤人了也处理不得,保护动物都没这待遇
这种把狗强行抬高到和人平等,甚至比人更高地位的行径,若是任由其发展,势必会导致经济下行、失业率犯罪率上升、占用执法资源、影响生态环境等一系列严重恶果,可以说,将以狗为代表的可爱动物供起来,除了满足某些人的情感需求外,没有任何的好处
养狗者有义务保证自己的养宠行为不干涉其他人的正常生活
人权永远高于任何动物,这是一个亘古不变、颠扑不破的真理
没有一个正常人会讨厌被圈养在家里、被绳牵住、主人无时无刻陪伴在身边的狗
但也绝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喜欢散养满地跑、不套绳不牵着、大声乱叫扰民的狗
每个人都向往自由,但自由只有接受了规则的约束才是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真正的自由,唯有规则才能让自由更加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