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的是【2024年第三季度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授權申請企業政策培訓會課件】 報告出品方:中國信通院
年報制度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透過管理平台向發證機關報告下列資訊:上一年度的電信業務經營情況;②網路建設、業務發展、人員及機構變動情況;③服務品質情況;④網路與資訊保安保障制度和措施執行情況;⑤執行國家和電信管理機構有關規定及經營授權證特別事項的情況; ⑥發證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訊。
雙隨機檢查
電信管理機構建立隨機抽查機制,對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年報資訊、日常經營活動、執行國家和電信管理機構有關規定的情況等進行檢查。 可以采取書面檢查、實地核查、網路監測等方式。在抽查中發現電信業務經營者有違反電信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處理。
信用管理
建立電信業務經營不良電信管理機構根據隨機抽查、日常監督檢查及行政處罰記錄等情況,名單和電信業務經營失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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