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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除了技術和產品 更重要是全球人工智慧治理的競爭

2024-05-06科技
央廣網北京5月6日訊息(記者 樊瑞)作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重要驅動力量,人工智慧技術發展與套用拓展正在按下「快進鍵」。為搶占新一輪發展機遇,國內外公司都在加快布局人工智慧產業。
ChatGPT自2022年11月橫空出世就在全球受到極大追捧,掀起新一輪的人工智慧產業浪潮,各類生成式人工智慧進入套用爆發階段。從文生文,到文生圖(諸如 Midjourney),再到文生視訊(Sora大模型),乃至文生音樂(Suno V3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慧套用已經迅速出圈,為未來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提供無限想象空間。
當前,人工智慧發展呈現何種趨勢?新時代人工智慧產業的發展機遇在哪裏?政策能為人工智慧發展提供怎樣的助力?就此,記者采訪相關專家。
社會發展進入新拐點
這一輪人工智慧的競賽中,Open AI憑借旗下大語言模型驅動的對話機器人ChatGPT,迅速崛起為新一輪人工智慧領域的領軍公司。Open AI能夠崛起,與微軟與其大量的資金投入、商業場景的支持密不可分。與Open AI共舞的微軟,已經成為這一輪人工智慧競賽中的贏家。
在微軟全球助理法律總顧問、微軟亞太研發集團法律事務部總經理羅立凡看來,2024年人工智慧有三大發展趨勢。其一是小語言模型,即能在裝置上離線執行,在使用高品質數據訓練執行具體任務上效能與大語言模型相當;其二是多模態人工智慧,多模態理解與生成(類似影像、視訊、音訊);其三是人工智慧助力科學研究,可整體加快科學發現速度,包括氣候變遷上精準氣候預報、碳排放預估等。此外,人工智慧也能在生命科學上發揮作用,可縮短新藥研發周期。
「生成式人工智慧不僅帶來技術變革,更是讓整個社會的發展步入新紀元。」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數位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主任張欣表示,從整個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人類已經從生成式人工智慧向通用人工智慧演進,整個社會發展已經進入新的拐點。
張欣進一步指出,在互聯網時代,資訊發展和生成是PGC(專業生產內容)模式;當進入行動網際網路時代,資訊生成模式變革成UGC(使用者生產內容);到今日人工智慧開始輔助人們進行內容生產,就意味著在未來的資訊和知識生產中人類的生產主體地位可能會受到機器和技術的沖擊與挑戰。「人工智慧帶來的將是新一輪的產業革命和時代革命」,她如此向央廣網記者總結。
在全球爭相布局人工智慧產業之時,人工智慧的競爭日益白熱化。張欣指出,發展人工智慧,不僅需要技術、產品,也需要制度的保障。作為法律人,她一直在思考的是,如何從法律制度上為中國人工智慧發展提供助力。在此契機下,她主編【智慧新紀元:生成式人工智慧的發展與治理】一書,認為秉持創新與治理雙輪驅動的理念,積極探索與之適配的治理框架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
人工智慧治理已是全球熱點
張欣指出,放眼全球,人工智慧競爭不僅僅是技術和產品的競爭,更重要的是全球人工智慧治理的競爭,這也是目前全球政策議題當中的熱點,全球的人工智慧立法也在緊鑼密鼓制定之中。
據相關數據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全球和人工智慧直接相關的立法(包括次級立法)中,已透過且生效的有68個;透過但是沒有生效的有16個;提案階段的有92個,其中政策及相關檔有73個。
中國的人工智慧相關立法也呈現加速狀態。從頂層設計到技術性法律,再到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國標和行標,皆是如此。
從2022開始,中國科技產業的立法開始采取「小快靈」的方式,「小切口立法比較靈活,能夠以較小的體量規定最為核心的事項,同時在行業發展的過程中及時發揮實效性。」張欣說。
當人工智慧與行業碰撞,在中國發生的一個強烈的化學反應就是湧現出諸多行業大模型,這些大模型在不斷進行升級和叠代。張欣表示,截至2023年11月,國內大模型廠商已經全部完成交卷,釋出公司的大模型平均完成3輪更新。她觀察到,公司的競爭的重點也在悄然發生變化,已從模型參數量的比拼轉變成模型更新能力的較量。此外,公司也在套用層深化探索,開始進入到具體場景的發掘和套用階段。
張欣指出,大模型的確有很多優秀的效能、令人驚艷的表現,但從治理的視角來看,技術專家也對大模型帶來的風險和挑戰表示擔憂。這些風險可能出現在數據層、演算法層和套用層等各個層級當中。
「風險並不可怕,只要我們能夠建立與之相配適的框架,讓人工智慧得以在可控的軌域上發展。」張欣表示,當國內的科技企業投身於生成式人工智慧的開發浪潮時,應該秉持著創新和治理雙輪驅動的理念,探索一個與之配適的治理理念。
北京師範大學網路法治國際中心執行主任吳沈括認為,當前全球有關人工智慧的相關立法都呈現綜合治理的思路,歐盟、美國和中國各有差異。歐盟更加側重的是組織管理層面的風險治理,即歐盟根據不同程度、不同等級的人工智慧風險,就特定的主體設定不同程度的合規義務。美國的人工智慧治理相對而言更側重於對技術本身的關註,是一種強調技術要素治理的思路,對於技術相關的產業鏈、供應鏈關註更為密切。
「中國體現的是一種生態式的治理」,吳沈括向央廣網記者介紹,即圍繞人工智慧的套用,從技術要素、組織管理到資訊內容、特定的主體資質要求等,是一種生態式的治理思路。
吳沈括認為,中國在人工智慧領域的治理具有先進性,其一是在治理層面的監管落地場景更加豐富多元,系因中國的人工智慧產業套用較為豐富;其二是治理使用的落地工具較為多樣,諸如風險評估、安全審查等各項機制。
從演算法備案到監管機構的創新
按照中國的相關法律,生成式人工智慧實施「備案制」,需向國家網信辦履行相關備案手續。
據國家網信辦4月2日釋出的訊息,按照【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截至2024年3月,中國共有117個大模型完成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備案。這些大模型包括百度文心一言、抖音雲雀、阿裏巴巴通義千問、華為雲盤古、騰訊混元助手、OPPO安第斯、vivo藍心等。
中國資訊通訊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高級工程師程瑩長期從事人工智慧和演算法治理研究工作。她指出,從國際視角來看,在對人工智慧的治理上,中國引領推動建立人工智慧備案制度,與歐美有所差異。「在對人工智慧的治理中,透明度是全球普遍認可的倫理價值追求,中國透過備案制度,一定程度已走在世界前列。」
程瑩表示,中國的備案法規依據,從【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至【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都有相關相關規定。
歐盟【人工智慧法案】對大模型確立雙層監管義務要求。一般的通用人工智慧需披露模型的技術檔、測試過程和評估結果;具有系統性風險的通用人工智慧(浮點運算值、使用者數等超過一定界限)還要披露重大事故、能源消耗等資訊。
美國在2023年10月出台的【安全、穩定、可信的人工智慧】行政令中,也關註透明度要求,要求關涉國家安全的基礎模型向聯邦政府共享紅隊安全測試結果、模型權重等資訊。
除了監管內容的創新,各國也還在探索探索人工智慧監管機構創新。
程瑩介紹,歐盟將成立專門的人工智慧監管機構。根據【人工智慧法案】,歐盟各成員國將建立獨立的人工智慧監管機構,例如,西班牙率先成立西班牙人工智慧監管局(AESIA)。
同時,將在歐盟委員會內設立人工智慧辦公案,負責監督GP人工智慧模型風險、制定標準等,並由獨立專家組成的科學小組協助評估GP人工智慧能力、選定系統性風險GP人工智慧等。
美國在現有機構體系下推進監管協調。白宮人工智慧委員會主要功能是協調聯邦政府機構的活動,以確保有效制定、發展、溝通、行業參與和及時實施人工智慧相關政策。英國【支持創新的人工智慧監管方案】白皮書,強調應加強中央層面的監管協調。
在實踐中,強化不同監管機構的協調配合,已是國際的共識。為此程瑩建議,未來,國內可進一步建立完善大模型監管的工作協調機制,銜接協調不同部門監管措施,以協同提升監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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