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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復活」興起,套用的邊界在哪

2024-03-26科技

近日,網路上興起了一股AI「復活」已故明星的熱潮,李玟、高以翔、喬任梁等已故明星透過AI技術再次出現在公眾視野,引起了社會廣泛關註和熱議。

目前,這項備受爭議的AI「復活」技術已被逐漸商業化,形成付費即可客製的新興生意。一方面,面對AI「復活」這類換臉技術套用須出台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規範新興業態;另一方面,社會也需在考量倫理道德下,培育AI技術的套用環境。

律師:未經權利人同意就構成侵權

近年來,隨著人工智慧技術的蓬勃發展,生成式AI方興未艾。

今年1月,知名音樂人包小柏在個人社交平台分享了AI生成的逝去女兒的視訊,並寫道:親愛的Feli,歡迎從數位世界回來!

此後,不斷有明星被AI技術「復活」,比如,AI生成的「李玟」暖心回應粉絲關切:「我知道你們可能會感到驚訝甚至有些不真實,但請相信我,這是一個充滿著愛和感激的時刻,因為我有機會透過這段視訊與你們相聚。」「高以翔」稱:「你們的每一個留言、每一份關懷我都感受到了。」「喬任梁」也親切地與粉絲問好:「大家好,我是Kimi喬任梁,其實我並沒有真的離開,只是選擇隱退……」

栩栩如生的「明星們」變成數位永生人,在螢幕上向粉絲親切打招呼,這一幕激起粉絲的熱情回應。但與此同時,也引發很多網友的質疑,認為未經家屬授權,就擅自利用AI技術「復活」明星的做法,並不妥當。擅自被「復活」的明星家屬們也不「領情」。喬任梁父親曾公開回應,稱自己對網友「AI復活」喬任梁的做法不能接受,感到不舒適,並希望對方盡快下架相關視訊,並坦言:「他們未征求我們同意,是我侄女刷到視訊發給我的,這是在揭傷疤。」高以翔生前經紀人也曾轉達過高以翔家人的意見,稱不希望高以翔肖像被他人任意使用,嚴厲地譴責並堅決抵制該行為,若不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家人會采取法律行動。

這也讓AI技術「復活」已逝明星或普通人的視訊是否涉及侵權成為輿論焦點。對此,中國城市報記者采訪了北京至普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聖。「民法典第1019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資訊科技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他人肖像。那麽未經權利人同意就構成侵權。又根據民法典第994條規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私密、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或其他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復活’明星或普通人的如涉及侵權,其家屬可以當然有權利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李聖告訴記者,從客觀行為上,AI換臉技術並非新鮮事,換臉風波屢見不鮮,但如未經權利人同意使用肖像從事經營、盈利有關的活動,無論是否使用AI或換臉技術,只要存在制作、使用、公開、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均可能被認定為侵權行為。

AI「復活」技術尚存局限性

哪裏有需求,哪裏就有生意。

AI「復活」的興起,讓其逐漸形成一門生意。中國城市報記者在電商平台發現,只需輸入「AI復活」等關鍵詞進行搜尋,下方即可彈出格式各樣的商品套餐,包括給黑白照片上色、讓照片動起來、開口說話、客製方言視訊,甚至客製可即時對話的數位人等等,價格在10元至上萬元不等。

以現在的科技水平,能夠支撐讓AI「復活」形成成熟的產業鏈嗎?

「目前,AI技術在影像和語音合成方面已經取得了顯著的進步,比如透過訓練大量的數據集,AI可以學習特定人物的外觀和聲音特征,從而生成逼真的視訊影像和語音片段等。」資深人工智慧專家郭濤在接受中國城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AI「復活」技術成為成熟的產業鏈不僅需要高度逼真的影像和語音合成,還需要連續的互動能力、情感辨識和響應、個人化客製以及即時數據處理等復雜功能。

郭濤進一步表示,目前,上述技術仍在開發中,尚未達到完全成熟。因此,雖然在某些特定的套用場景下,如簡短的視訊紀念或娛樂內容制作,AI「復活」技術可能已經足夠使用,但要形成一個完整的產業鏈,還需要更多的技術創新和突破。例如,在情感理解、自然語言處理、個人化反應等方面仍然存在局限性。

此外,中關村物聯網產業聯盟副秘書長、專精特新企業高品質發展促進工程執行主任袁帥在接受中國城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電商平台上從簡單的照片動起來到復雜的可即時對話的數位人等服務已經存在並具備一定的市場需求。不過,要形成成熟的產業鏈,還需要考慮技術成本、使用者體驗、數據私密、政策法規等多個方面的問題。袁帥舉例:「比如要讓AI更逼真地模擬逝者的言行舉止,需要大量的數據作為支撐,這可能會涉及到數據私密和倫理問題。同時,AI‘復活’的效果也會受到技術水平的限制,可能無法達到完全真實的效果。」

市場雖具備想象空間但須保持理性與審慎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AI「復活」的概念仍在持續升級,這樣技術在爭議中也被不少人所期待。

對於包小柏而言,AI「復活」還原了愛女的音容笑貌,成為他與妻子的一絲慰藉。而對於部份人來說,他們的目的是用逝者的臉和聲音與老人通話,編織一個「善意的謊言」。

「從市場角度觀察,AI‘復活’服務在未來確實具有一定的市場發展潛力。」中國數實融合50人論壇智庫專家洪勇在接受中國城市報記者采訪時坦言,尤其是在娛樂、教育、虛擬陪伴、甚至是遺產傳承等方面,市場需求逐漸顯現。

矽基智慧在數位人領域深耕多年,其創始人兼CEO司馬華鵬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候稱,在探索AI「復生」的計畫上,矽基智慧團隊也曾經歷不少拒絕,在國內數位永生可能是一個天花板不高的產業,但在數位人領域,無論是短視訊、直播,還是大模型加持下的互動套用都有很大的想象空間。

不過,「AI」復活背後隱藏的私密安全問題同樣不可忽視。記者註意到,電商平台上一些提供「AI」復活服務的店鋪特別註明了「只做懷念,人臉辨識請繞道」的字樣。那麽,電商平台上所出售的AI「復活」產品究竟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李聖表示:「中國於2023年最新透過的【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均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權和個人資訊。對此,提供者更是應當依法承擔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責任,履行網路資訊保安義務。此外,民法典第1197條也規定,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路使用者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使用者承擔連帶責任,包括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

李聖進一步建議,對於AI「復活」這類換臉技術套用的規制應當從套用、傳播等多方面立法,避免給個人、社會造成風險。同時,社會還需要探索法律和科技倫理道德,用以培育該技術的套用環境,保護和鼓勵其創新。

除了法律層面的界定,洪勇認為,AI「復活」商業化還涉及了商業倫理和社會公共情緒的考量,只有在妥善解決這些潛在問題的基礎上,確保各方權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才能為AI「復活」產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基石。「相關部門可能需要出台專門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引導和規範這一新興業態健康有序地拓展市場。」洪勇說。

在袁帥看來,AI「復活」商業化還需要在技術、市場、法規等多個方面進行深入探索和完善,需要保持理性和審慎的態度對待這項新興技術所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中國城市報記者張亞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