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世界 > 科技

提高可辨識性,讓互聯網廣告更規範

2024-08-28科技
苑廣闊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釋出【互聯網廣告可辨識性執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結合互聯網廣告特性和行業發展趨勢,針對不同的互聯網廣告釋出場景,就廣告可辨識性的認定作出明確規定,進一步增強互聯網廣告監管規則的透明度和科學性。
在傳統的廣告釋出場景,比如電視、報紙或者是街頭廣告牌,廣告具有極強的辨識性,能夠讓人一眼分辨出來。但在互聯網領域,廣告資訊和非廣告資訊常常難以辨別。比如,開啟短視訊平台或社交平台,總能刷到各類博主的探店「種草」視訊,涵蓋餐飲、旅遊等多個領域,若是沒有明確標識,很難辨別出是收費廣告還是體驗分享。使用者的辨別能力高低不一,給互聯網廣告留下了不當操作的空間。
此前,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的一批消費者權益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中,就包括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督促整治以探店視訊形式,違規釋出涉食品安全廣告行政公益訴訟案。在該案中,檢察機關認為,「探店達人」在釋出推廣視訊時附加購物連結,卻未標註「廣告」字樣,這種故意模糊興趣分享與商業廣告邊界的行為,實則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廣告資訊和非廣告資訊難以分辨,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最直接手段,就是明確要求以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必須在顯著位置標明為「廣告」。此次釋出的【指南】,細化了標註「廣告」的義務主體、具體方式,有效解決了「誰來標註、怎麽標註」的問題,明確了相關廣告活動主體在提升互聯網廣告可辨識性方面的責任義務,讓監管規則更加清晰透明,相信此舉能夠讓互聯網廣告行業更加規範,更加有序。
免責聲明:華聲線上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文章僅是作者個人觀點,不應作為投資依據。讀者應詳細了解所有相關投資風險,並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部份文章是網路作者投稿釋出,版權歸投稿作者所有。作者應對文章及圖片的真實性及版權負責。一旦因此引發版權糾紛,權利人提出異議,華聲線上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刪除相應內容。侵權責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擔,如由此造成華聲線上損失,投稿者應承擔賠償責任。如對本文有任何異議,請聯系我們38160107#(#改成@)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