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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永浩自曝8億「真還傳」,鄭剛給了一「錘子」!

2024-08-28科技

昔日盟友反目成仇。

作者 | 高遠山

編輯丨武麗娟

來源 | 野馬財經

8月26日,改名「羅永浩·鈕祜祿」後,錘子科技創始人羅永浩在微博連發兩篇「雄文」,一篇自曝合計債務其實有13個多億,目前已經還了8.24億;另一篇「炮轟」錘子科技早期投資人、紫輝創投創始合夥人鄭剛長期對其「造謠、誹謗、中傷」,因此決定對鄭剛提起訴訟。

鄭剛迅速在朋友圈作出回應,表示:「歡迎來告」。

繼此前鄭剛方面就【回購條款】對羅永浩方提起訴訟後,前一個官司尚無定論,二人如今又要對簿公堂。

昔日盟友發展至此不禁令人唏噓,在錘子科技困難時互相扶持的投資人和創業者,一朝羅永浩在直播領域創業成功,雙方為何不能共享榮華富貴卻反目成仇?這背後究竟有哪些不為人知的內幕?

創業者與投資人再「交戰」

文章中, 羅永浩表示其債務遠不止此前公布的6個多億,而是有大約13個多億。目前已經還了8.24億,且仍在努力賺錢還債中。

對於新增的債務,羅永浩表示,主要的原因是還債過程中,因為各種官司糾紛帶來的額外賠償,以及滯納導致的各種罰款等等,使得債務總數多了近1個億。另外,錘子科技當年融資時,獲得過國有資本的3個億投資和3個億借款,共計6個億,因為這3個億借款的合約到期是2022年的年底,所以2018年開始的「真還傳」第一季沒有計入這筆。而3個億投資原非債務,國有資本作為投資方本也應承擔投資失敗的結果,但從長遠考慮,羅永浩還是決定把這3個億投資記為債務進行現金還債。

其他投資人並不能以現金的方式拿回自己的投資款項 。不過羅永浩表示,2020年春節後,啟動 直播電商公司 ,設計公司的股權架構方案時,其與合夥人也 為錘子科技的老股東們做了5%的原始股方案 ;2022年啟動 細紅線科技公司 (羅永浩新創立的AR公司)時,因為細紅線是一開始就是拿投資啟動的公司,所以第一天就 為錘子科技的老股東們留出了5%的原始股份。

羅永浩還在文章中稱,交個朋友為錘子科技老股東做的5%原始股權方案,明年一月底落即時,將按照當年錘子科技投資比例分配給錘子科技的老股東, 但「不包括鄭剛,以及跟鄭剛沆瀣一氣,共同發起無賴訴訟的那部份錘子科技股東。」

羅永浩對前投資人鄭剛特殊的「怨氣」,源於這一年半以來鄭剛在輿論場對羅永浩的聲討, 羅永浩認為,這些言論屬於「造謠、誹謗、中傷」 。此外,鄭剛還就投資錘子科技時簽署的【回購條款】發起訴訟,要求羅永浩償還投資本金等。 羅永浩認為這是鄭剛在不滿足回購條件下的「耍無賴」,打流氓官司。

「對公司和我個人聲譽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響。」 羅永浩表示。

因此,羅永浩認為在對錘子科技老股東的補償計劃中,把鄭剛等人排除在外,屬於「以德報怨,何以報德」的考量。

另外,鄭剛此前提到,錘子科技出現資金鏈危機後,他收到了羅永浩的求助,於是透過旗下公司帳戶將1500萬元打入了錘子科技的帳戶。關於「錘子科技跟鄭剛借了1500萬到期不還」一事,羅永浩表示 錘子科技當年向鄭剛的機構借款是屬實的,到期後沒還也屬實。

但羅永浩強調,這是「公司對公司」的借款。

在「真還傳」第二季,這筆錢的還款順序被羅永浩排在了 「大結局前最後最後最最後的一筆」 ,並且表示 如果讓其本人替錘子科技還給鄭剛的公司,前提條件是鄭剛公開道歉等。 如果鄭剛不道歉,羅永浩將把這筆錢捐作公益用途。

「當鄭剛聯系錘子科技要求還款時,我覺得又好氣又好笑,就讓同事答復他:如果你要談朋友感情,那我就個人掏腰包替錘子科技公司還你們公司這筆錢,但既然談朋友感情,你就不能跟我耍無賴,在明明有白字黑字條款的情況下還打流氓官司逼我回購,也不能天天在網上辱罵我;如果你要跟我不談朋友感情,一切公事公辦,那公對公的借款,就不要讓我個人替公司還款,這才叫公事公辦。」羅永浩表示。

此外,羅永浩還提到, 「稍後將對鄭剛長期的造謠、誹謗、中傷行為進行正式起訴。」

面對羅永浩的「請戰宣言」, 鄭剛迅速在朋友圈作出回應,表示:「歡迎來告」。

來源:鄭剛朋友圈截圖

鄭剛在朋友圈寫道,「一整個上市公司、一整個公關團隊、一整個嚴密策劃,用了一周,忙壞了吧。你們覺得我需要準備多長時間?」「此外,公關團隊火力全開表現很不錯,團隊集中了全國最佳媒體人、最佳危機公關人還拿了不少獎,預算沒少給吧?欠錢的來告借錢給他救他的,你牛得不行了。歡迎來告,告了以後更多真相能夠出來,是不是?」

交個朋友的確有公關行業知名人士加盟。據豆瓣顯示,交個朋友公關副總裁吳加錄,先後在新浪網、奧美、聯想集團、華夏幸福和美團就職。分別以乙方和甲方的身份,操作過多個傳播量在百萬級別以上的經典的公關案例,同時也收獲了艾菲獎(EFFIE AWARDS)、坎城國際創意節公關獎等一系列「公關奧斯級」的獎項。他還曾出版過【成為公關高手】一書,豆瓣評分8.2。

來源:豆瓣

不過在被問到這筆借款是否還有可能要得回來時,鄭剛表示,「說實話我根本不去考慮這些。」

昔日盟友反目

鄭剛曾為羅永浩「炮轟」阿裏

作為錘子科技的早期投資人, 鄭剛曾經是羅永浩堅定的盟友,不惜為之「炮轟」阿裏。

2017年8月,鄭剛在朋友圈裏說道:「(錘子)差點被阿裏巴巴害死!!明知道創業公司拖不起,前前後後弄了半年,最後說不!要是不是紫輝的堅持,你怎麽在陌陌上賺了10億美元!!」

而且,鄭剛還幫創業者總結出了找阿裏投資的幾點經驗:

1:沒有錢、缺錢的情況下千萬不要找他們,他們是大怪獸,對創業公司無法、不可能憐憫和雪中送炭;

2:對待這類公司不能區別對待,就是一個投資,沒啥BAT不BAT的,在陌陌上也沒幫屁忙,白給了;

3:他們天生就是接盤俠,不到企業發展的成熟期,千萬不要讓他們投!」

4:他們永遠關心的是自己的利益,你能給他帶來多少增值,不是創業的你;

5:他們的投資人員都是打工的,一沒資源,二沒興趣幫你增值,三沒動力、沒獎勵幫你成功,你的死活和他無關!

6:到關鍵時刻他會按合約來執行,沒有商量的余地。

彼時, 阿裏巴巴市場公關委員會主席王帥以「投資不是公益,更不是慈善和借款」隔空回應了鄭剛 ,並稱「很多計畫,投與不投,都是雙方深入交流理解共識的過程,都是再正常不過的商業行為。任何的投資都需要規範和嚴格的流程,這是一個基本的常識」。

作為中國互聯網行業的重要玩家,2017年前後阿裏巴巴有著大量對外投資,IT桔子統計,僅2017年一年,阿裏巴巴投資並購金額便達到898.54億元。

對身處創投圈的鄭剛來說,對陣阿裏巴巴,顯然需要承受巨大的壓力,甚至對公司業務產生影響。

有意思的是, 在鄭剛為錘子科技「炮轟」阿裏的同時,羅永浩自己與阿裏的合作並沒有停下。

2022年10月20日,羅永浩釋出朋友圈,顯示入駐淘寶直播。隨後,交個朋友與淘寶的合作逐漸升溫,不僅推動旗下多名主播入駐淘寶直播,還頻繁與淘寶官方互動。2023年618期間,羅永浩甚至在淘寶直播間賣出了一個價值200萬元的國產商用衛星。

來源:羅永浩淘寶直播截圖

此外,交個朋友已在2023年7月透過借殼世紀睿科曲線上市,其曾在當年半年報中提及,抖音、淘寶和京東三平台的跨平台營運,是推動新媒體服務業務板塊收入同比大幅增加640.7%的重要原因之一。

羅永浩本人並未直接持有交個朋友公司股份,但雙方依然顯示出賓主盡歡的景象。

並且,羅永浩新創立的AR公司 細紅線科技此番天使投資人之一的吳泳銘,正是阿裏巴巴「十八羅漢」之一。

沒有永遠的朋友

只有永遠的利益?

而在昔日盟友終於創業成功之時,鄭剛卻與羅永浩反目,如今雙方爭議的焦點之一是, 當創業者創業成功,對此前計畫的投資人是否,以及應該給予多少補償?

鄭剛此前多次提及羅永浩在創業細紅線科技時,曾希望以價值約3500萬元左右的新公司股權,抵消此前錘子科技接受的15億元投資款。 鄭剛覺得這一「補償」太少了,希望事業成功的羅永浩能回購錘子科技的投資款。而羅永浩認為,投資不是借款,給是情分,不給是本分。

其實對「投資不是公益,更不是慈善和借款」的觀點,羅永浩和鄭剛都表示認同,但雙方又有各自不同的理解。在近日的紛爭中,二人也都對此觀點作出了自己的闡釋。

羅永浩認為, 「投資不是借款,自己決策的風險投資失敗的時候,就得認。」 「 創業者拿基金的投資,只要盡了全力,虧錢後,並沒有法律和商業倫理方面的責任。當然, 從情感和道義上,如果創業者願意在下一創業計畫啟動時,為前一個計畫虧了錢的投資者做一些補償,是非常重情義的做法。但這不是創業者的義務和本分,也不是常規做法。

鄭剛也曾表示,其投了100多個行動網際網路計畫,失敗了80%,目前為止一個都沒有發起回購請求。

至於如今一定要羅永浩發起回購,鄭剛此前的說法是「這個人:人設做好了,但是裏面一套、外面一套。」此前,鄭剛曾在朋友圈轉發文章並內涵: 「造完了你的投資款後,把投資協定中簽了字的責任和義務丟一邊,再造條船‘財富自由了’,反過來嘲笑投資人是‘阿貓阿狗’的,投資人不會放過你的。」

來源:鄭剛朋友圈截圖

鄭剛朋友圈轉發的是啟明創投創始主管合夥人鄺子平的文章,其中提到, 「投資10年了,投資人給企業發出贖回的請求合情合理,企業有能力的理應配合。」

而從2013年的第一筆投資款來計算, 鄭剛公司對於錘子科技的投資也已經超過十年。不同的是,被投公司錘子科技尚在茍延殘喘,但創始人羅永浩已經東山再起。

鄭剛此前在接受「光子星球」專訪時提到,錘子科技2017年9月簽署的D輪融資協定中,明確提及公司如果5年內沒有實作IPO,需要進行回購,並按照年化5%收取股息,如公司無法支付贖回款項,創始人應承擔連帶贖回義務。

羅永浩方面並未對此條款作出回應,不過據其本次「雄文」中描述,「盡管當年的風險投資協定上有白紙黑字的清晰條款註明,錘子科技的投資股東如果要強制我回購錘子科技的股份(這個‘強制回購’的意思就是投資失敗後,投資方逼創始人償還投資本金),必須有超過50%的投資人股東簽字同意才能觸發回購。 但鄭剛折騰了半天,也只拉攏了20%多的投資人一起逼我回購,離法律協定明文約定的50%相去甚遠。

香頌資本董事沈萌認為, 如果投資失敗能贖回,將損失轉嫁給創業者,那和銀行有什麽區別?那麽投資者是按照銀行貸款利率取得收益、還是投資報酬?而且除非雙方投資協定明確規定,無論什麽情況創業者個人都要承擔回購擔保的義務,否則創業者沒有任何補償或回購的責任。不過若有條款就沒什麽可爭執的。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認為,首先,創業人在多次創業並成功後,是否需要對最初創業中投資人的款項進行贖回,這主要 取決於投資協定中的具體條款以及雙方之前的約定 。如果投資協定中明確規定了贖回條款,且創業人在成功後有能力履行這一義務,那麽從【合約法】的角度來看,創業人應當遵守協定,進行贖回;其次, 如果投資協定中沒有明確的贖回條款,或者創業人當前的經濟狀況不允許進行贖回,那麽這並非創業人的法律義務。 然而,從道德和情義的角度出發,如果創業人願意並能夠給予投資人一定的補償或報酬,以感謝他們早期的支持和信任,這無疑是一種積極和正面的行為;最後,需要強調的是,創業過程中的風險是雙方共同承擔的,投資人應當對自己的投資決策負責,而創業人則應當全力以赴地經營企業,爭取為投資人創造最大的價值。

鄭剛方面與羅永浩方面針對【回購條款】的官司還在進行中,如今,二人又在「真還傳」第二季打起了「口水戰」。對於這對昔日盟友鬧到如此地步,你怎麽看?評論區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