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世界 > 寵物

虐貓與愛狗,本質都是違反人性的行為

2024-04-12寵物

校尉出品,必屬精品!

本號為公眾號【校尉講堂】 在頭條的主帳號,此外別無分號。

說明: 本文說的愛狗,是指愛狗人士的極端行為,也泛指源自西方的極端動物保護主義,而非養狗看家護院或飼養寵物的正常行為。

前兩天寫了 【輿論為何不肯放過虐貓考生】 一文,有朋友在後台留言,說這個選題角度不好,容易誤解為對西方極端動物保護理念的鼓吹。

校尉重新檢視了一遍原文,確信沒有鼓吹極端動物保護的意思,因為在校尉的潛意識中,虐貓與愛狗一樣,本質都是違反人性的行為,都必須旗幟鮮明予以反對。

批評虐貓行為,不是因為殺死了小動物,而是因為虐殺的方式極度反人性。

同理,批評愛狗行為,也是因為他們打著愛狗的旗號,實際卻違背了基本的人性。

俗話說,法律不外乎人情,校尉加了兩句,人情不悖於道德,道德不違反人性。

那人性的本質是什麽呢?

是基於人類自私本能的共情之心。

人本是自私的,這是自然選擇的必然要求。但在別人遇到危難時,絕大多數人,卻都願意犧牲自己的部份利益,來救助他人的困苦。

對他人苦難的感同身受並施以援手,甚至不惜損害自己的利益,這就是人性。

兔死狐悲,只是動物之中的特例。比如過年殺豬時,多數土狗,都會傻乎乎地過來舔食地上的血跡,只有個別土狗,會夾著尾巴落荒而逃。

對於後者,人們一般都誇上一句:這狗通人性了!

狗都能通人性,自然,對於人類而言,人性就是基本標準。

所謂人性,既是共情,更是慈悲。

老子說,天地無情,以萬物為芻狗。對造物來說,人和動物,並無本質區別。但對人類來說,人性乃是最基本的要求。

人之所以成其為人,就是因為有人性。

如果世間真有神明,人性就是神明賜予人類最大的慈悲。

適度自私,有利於人類個體的生存,基於人性共情的守望相助,則有利於人類集體的繁衍。

因人性而實作的社會化,才是人類壓倒一切動物、率先走出史前時代的蒙昧、成長為萬物之靈,才是人類透過組建家庭、部落、國家,一步一步發展為現代文明的根本原因,因而也是人類與動物最大的區別。

正是在這個漫長的社會化過程中,為了調節人性沖突,人類社會才會形成道德,為了強制執行道德,人類社會才會形成法律。

這也就是「法律不外乎人情、人情不悖於道德、道德不違反人性」的根本邏輯。

說法律是底線,是因為法律是道德的強制性標準,是守住人性的最後一道防線。

法律的終極意義,就在於保護人性,而人性的基礎,就在於尊重彼此的個人利益。

因此,法律唯一正確的體現形式,也必然是公平地保護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同時對個體之間、個體與集體之間的權利沖突進行調節與仲裁。

所以法律界有不得自證其罪的基本準則,也即不允許透過刑訊逼供、誘供等方式,讓嫌疑犯提供不利於自己的證據,包括口供。

因為如果允許自證其罪,處於強勢地位的司法者的個人利益,就會與相對弱勢的嫌犯的個人利益發生根本性的沖突。為了破案立功,就必然會出現大量的冤假錯案。這樣的教訓,我們可以找到很多,比如著名的聶樹斌案、佘祥林案、呼格吉勒圖案。

不自證其罪,也就變成了公民最基本的權利。

與此同時,對於他人對嫌犯的包庇行為,法律又會做出嚴懲。

也就是說,在保護個人權利與維護社會秩序之間,法律做出了折中。

對代表社會秩序的公權力與代表個人利益的私權利的平衡,一直是法律界永恒的難題,東、西方都是如此。

相比之下,海盜文化背景下的西方文明,尤其是被歐洲國家流放到北美的移民,天生崇拜個人武力、天生反政府,因此更推崇個人自由,更傾向於約束公權力。

農耕文化背景下的東方文明,不管是面對天災還是北方遊牧民族,有組織的集體才是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因此更推崇家庭、家族、國家的集體概念,更傾向於約束私權利。

這是東西方不同文化背景帶來的客觀差異,沒有絕對的對錯。或者說,絕對的自由主義與絕對的集體主義,其實都有失偏頗。

我們既不能推崇皇權式的絕對集體主義,因為那是家天下,是借集體的名義維持個別人無限擴張的權力——比如皇權;也不能推崇以精致利己主義為代表的極端個人主義,因為那不僅是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為,更是為了自己的一根毛,不惜讓別人、讓社會付出慘痛的代價。

我死之後,哪怕洪水滔天,就是精致利己主義的忠實寫照。

虐貓與愛狗的本質,都是為了自己的一根毛——滿足自己特殊的心理需求,而不惜讓別人、讓社會付出巨大的代價——虐貓是挑戰人類最基本的人性與社會道德底線,愛狗是侵害他人財產、破壞公共秩序,同時也是另一種形式的挑戰人性。

說虐貓挑戰人性,估計無人反駁,說愛狗挑戰人性,就需要說道說道。

人性本私,因而天然帶有範圍內容,因而人類的道德、法律也有範圍內容,尤其是作為人性、道德強制性標準的法律,對範圍的界定更為嚴格——只限於保護人的利益。

因為道德是為了調節人與人的關系建立的,法律是為了強制執行道德約束而形成的。

因此,立法的根本出發點,就是保護人的正當利益。

再說直白點,法律是調節人與人的利益沖突的,不是調節人與動物的利益沖突的。

之所以出現保護動物的法律條文,本質上還是為了保護人的利益。

所有與保護動物相關的法律,無非兩種情況。

一種涉及家養動物包括寵物,這是作為人的私產來保護的。

因此,如果有人傷害他人的寵物或者飼養的牲畜,一般也就是賠錢加道歉,情節惡劣、損失慘重的,才可能觸動行政處罰和刑事責任。

另一種針對珍惜動物,這是作為人類的共有財產來保護的。

道理很簡單,所謂的保護弓境、保護珍惜物種,無非就是保護人類的共同利益。

按照這個邏輯,捕殺給人類生活造成困擾的流浪貓狗,包括某些地方以貓、狗為食材的風俗,都屬於人類的正常行為、正當權力,談不上違法,更談不上反人性。

食肉動物以食草動物為生,食草動物以各種植物為生,人類以幾乎所有可食用的動植物為生,這是漫長自然前進演化過程中形成的結果,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

所有以獵食為目的而進行的捕殺,所以以保護人類生活環境而進行的必要的捕殺,只要物件不是珍稀動物,就都是合法的。

但即便是最為兇猛的食肉動物,也從來沒有單純出於心理發泄的虐殺行為。

也就是說,所謂虐殺,不單違反人性,甚至違反獸性乃至一切生物本能。

這是人類才有的惡行,也是人性最為黑暗的一面。

不管你虐的是貓、是狗,亦或是其他任何一種能夠引發人性共鳴的小動物。

你可以吃它、也可以殺它,但不能虐殺它!

相比虐貓,愛狗人士的極端行為同樣反人性。

人性也罷、道德也罷、法律也罷,都是以自我為中心向外發散的。

因為愛己、所以愛人,因為愛人、所以才會對萬物生靈產生共情,並且形態、行為越接近於人,人類的共情越強烈。

比如貓、狗、牛、羊,如果虐殺,必然招致道德譴責甚至法律懲罰,但對於清蒸大閘蟹和煮活蝦,卻沒人會感到任何心理不適。

這也就是前面提到的,人性、道德、法律,都有範圍內容。

講個歷史故事。

管仲臨終前,曾經告誡齊桓公,一定要疏遠易牙、豎刁、衛公子開方等人,因為易牙曾經殺了自己的幼子蒸熟後獻給桓公品嘗,豎刁為了入宮伺候齊桓公,自己給自己做了閹割手術,衛公子開方為了追隨齊桓公,不單放棄了衛國的繼承權,甚至父母死了都不肯回去奔喪。

管仲的話很直白,連自己的身體、兒子、父母都不愛的人,不可能真心愛齊桓公。

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當你們揮舞著道德大旗砸向別人的時候,首先問問自己:你天天給狗洗澡,是否給自己的父母打過一次洗腳水、洗過一次腳;你動不動就收留流浪狗,是否給孤兒院送過一次食品。

不愛父母、不愛人類,卻把所有感情都投射到狗的身上,甚至不惜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這不是超越物種的大愛,而是赤裸裸的自私,是為了滿足自己特殊的心理需求而不惜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規則與秩序。

你要愛狗不要愛人,可以,關起門來做啥都行、怎麽愛都行,但請不要道德綁架別人,更不要幹擾和破壞別人的正常生活。

人性屬於本能,因此天然以自我為中心向外發散,道德、法律屬於人類社會化的產物,因而它們的中心不是個人而是人類某種形態的社會組織。

所以孔子說,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什麽意思?就是老夫子認為,社會的道德體系,不能壓制家庭內部的父子人倫,因為人倫才是更底層的人性。

但在人類的社會活動中,又不能允許個人對社會造成巨大的傷害,所以又有包庇罪。

換言之,對於小的錯誤,家人可以互相掩護,但對於違法犯罪尤其是嚴重的罪行,家人也不能包庇。

因為法律服務的中心,是平等化的人類集體。

人性天然優先保護自己,為了抵制人性自私的一面,法律必須人為優先保護群體。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君子不以私害公,說的就是這種價值理念與立法精神。

盡管在司法實踐中,因為人性本私、因為人性自私一面對公權力的幹擾,經常出現千金之子、不死於市的狀況,但司法實踐的錯誤,不會也不能改變正確的價值理念與立法精神。

這也是法律有國界的根本原因,我們不能用中國的法,來懲處發生在中國之外的惡行。

同理,我們也不能把在外國合法、在中國違法的爭議性行為,堂而皇之地搬到中國。

與打著自由、民主、自由旗號,在國內大肆推行LGBT、女權、廢除死刑等西方極端個人中心主義虛偽價值觀一樣,源自西方極端動物保護主義的愛狗極端行為,就是犯了類似的錯誤。

如果你們認同西方的極端動物保護理念,認為愛狗壓倒一切,可以上高速公路攔截車輛、可以打砸售賣狗肉的飯店、可以在小區飼養流浪狗,那你們最好是去允許這種行為發生的國家,而不要試圖用外國的理念,來改變中國的法律體系、道德體系。

在中國,就要守中國的規矩。

說個好訊息,【校尉講堂】公眾號有留言功能了,歡迎朋友們留言討論,校尉會及時回復。

作者簡介:非著名戰略分析人員,自幹五宏大敘事者,用邏輯打磨毒舌的中年大叔,喜歡紙上談兵的退休大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