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
今天上午,有位叫「吾本微塵」的頭條作者加入到我的粉絲行列。出於禮貌,我進入到她的主頁瞧瞧。第一篇頭條是寫她的寵物貓甜甜,她稱其為寶寶。我認真看完後,心有戚戚焉,立即寫下如下評論:
根據我的親身經歷,我認為寵物不能養!
今年春節前夕,我們夫妻到兒子工作所在地蘇州,準備異地過年。到了那裏才知,他養了一只小白狗,已經長大了,有20多斤重。沒過幾天,它就同我混熟了,一旦從鐵籠裏放出來,它就跑到我身邊蹭上蹭下的,趕都趕不走。
原準備過年後,兒子用車子把我們連同這條狗運送回家。但不巧發生了意外,導致這條狗的命運發生了180度的改變。
我真的對不起這只狗。
原因是這條狗是條土狗,體形大,勁也大,我在樓下草坪中遛它時,一不小就被它拽著摔倒了,並受了點小傷,手掌幾天都不能過分動彈。沒過幾天,我又次被它拽倒。
我本來去年夏天得了一場重病,身體還未完全康復。兒子看勢頭不對,改變了主意,不再願意我把這條狗帶回老家了。而他孤身一人,又要上班,養寵物本就很不適宜。再加上這條狗越長越大,也越來越不聽話,再養下去已力不從心了。
他準備把這條心愛的狗送人。
兒子回憶起他過去的房東家養過狗,後來狗不知什麽原因走失了。於是打電話詢問,回復是樂意接受。
過了三、四天,兒子的老房東,說這只狗把她家院墻裏的菜糟蹋完了,不想繼續養下去,請我兒子把它領回去。
兒子只得在網上搜尋,看看誰需要狗。也有幾個人想要,但態度徘徊不定,遲遲不做肯定的回答。
我兒子突然記起他過去的一位鄰居,他曾養過狗。一聯系,他果然願意養。於是兒子就把這條狗了及時送到他家。
這位鄰居是位木匠,每天白天要外出幹活,晚上還要到太湖打魚。家裏只有一個從鄉下來的老母親,由於年齡較大,註意力不夠集中,有好幾次趁她開門之際,狗溜出去,不知去向。他回家後,多方尋找才找到了。
這位老鄰居很厚道,兒子只過了兩三天就去看狗,每次都帶回好幾條他辛苦打來的太湖魚。
有一天,兒子情緒低落,原來這個木匠終於不堪忍受尋找狗的煩惱,自做主張地把狗送給一位墳地看門的大叔了。
得知這一情況後,第二天上午,兒子帶些狗糧,相約與他的舊鄰居一同前往狗的新主人所在地,想看看他的寶貝。
萬萬沒想到,只一天功夫,狗的新主人就說狗跑掉了,再也找不回來了。
兒子垂頭喪氣地回家後,我也隨之心存掛念,一連好幾天茶飯無思,睡不安穩,頭腦裏總有揮之不去的狗的形象。
想必兒子更是如此,只是我們彼此心照不宣,小心翼翼不再提狗的事。
我有句話想跟兒子透露,就是這個墳地看門人很可能把狗打死然後慢慢去享受美味了。我畢竟是大人了,知道有些話不該說。如若兒子知道狗是這樣的命運,那一定會加重他的傷害!
我曾給這條狗拍了兩照照片存留,由於忍再看,就刪除了。
頭條上曾經釋出出一個話題,好像是「說說你的寵物」。由於我無法承受再揭傷疤之痛,也無法心情平靜地書寫關於它的文字,就沒有理睬這個本該有話可說有情可表的話題。
所以我真誠地認為,不能隨意養寵物,最怕感情不期而至,而最終以心靈受傷為結局,那豈不是自作自受!
此評論也算是我這個人類一份子對一只狗的深情的紀念!
今夜一定無眠!
(註:發此文時,對這則評論作了一些修改與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