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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嫂侄子車禍去世,死者弟弟發現侄子200萬保單,保險公司:不賠償

2024-10-11財經

«——【·前言·】——»

2017年,李華帶著父母去往外地, 沒想到走到廣西的高速公路上時卻不慎發生車禍,一家三口瞬間殞命,轎車也被完全壓扁

三人去世的太突然,周邊親屬只好幫他們辦葬禮, 結果李華的叔叔李春林發現李華生前竟然購買過一份價值200萬的人身意外險, 而李華及其親人也因為車禍去世,是不是意味著自己能夠得到保險金?

等李春林興高采烈的找到保險公司想要拿到保險金時,卻被工作人員告知無法賠償, 那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李春麗後來有沒有拿到保險金?

«——【·一家三口車禍喪命·】——»

2017年11月15日,李華本打算帶著父母出一趟遠門,誰能想到這次出門會讓他們失去生命, 行駛到高速公路時,李華駕駛的車輛被後面的一輛超載的半掛貨車追尾

超載貨車的沖擊力度可想而知,何況當時貨車的速度也沒有減緩的現象, 以至於李華駕駛的小轎車被擠壓變形並與前方的貨車撞上,這下小轎車被前後包圍,根本無法脫身

而車內的三人也隨著車體變形逐漸失去生命,等到救援人員將他們拯救出來時已經回天乏術了,李華一家三口就因為後車司機的不小心而失去生命, 雖然經過調查後判了貨車司機3年多的有期徒刑,可這終歸是三條生命,對其家人造成的影響可想而知

家中能幫他們料理後事的只有叔叔李春林,他幫三人辦好了喪事,只是在整理李華生前的遺物時,李春林發現一張意外險保單, 保單上顯示著保險金額為兩百萬,也就是說如果李華因為意外去世的話,那其家人就能得到兩百萬的賠償。

不過保單上受益人的名字卻是李華的母親王芳,可如今他的母親也在那場車禍中去世了 ,叔叔李春林是不是就能名正言順的拿到這筆保險金,對於這個意外驚喜,李春林決定去保險公司問個究竟。

«——【·因保險金鬧上法庭·】——»

哪曾想去了之後,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卻告訴他無法賠償,因為受益人王芳也已經去世,按照法律是不能進行賠償的, 法律上規定如果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都去世的話,那就預設是受益人去世早於被保險人,也就意味著保險金成了被保險人的遺產

但李春林不想放棄這個機會,便帶著資料四處詢問律師,想要拿到這筆賠償,可不管他怎麽做,保險公司還是不肯讓步, 因為他們覺得自己也是按照法律辦事,並沒有表現出任何違反法律的情況,並不是不願支付賠償金 ,而李春林同樣也不肯放棄,最後他決定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雙方各執一詞,保險公司表示自己也是按法律辦事, 李春林方則認為事發時李華坐在駕駛位,受到的傷害也是最大的,因此其死亡時間肯定是早於王芳的

不過死亡時間卻很難鑒定,畢竟三人坐在同一輛車上,就連救援和醫護人員也不能準確判斷到底是誰先死亡的, 案件就這樣被一拖再拖,終於到了2018年9月30日,法院做出了最終判決。

法院表示透過回放當時的監控錄像,認為李華最先死亡的可能性很大, 因此就不存在受益人死亡時間早於被保險人,李春林也能拿到那筆保險金。

最後,李春林拿到了其中100萬的賠償金,剩下的那100萬被平均分給了王芳的四個兄弟姐妹,也給這起事件畫上了句號 ,如果李華沒有因為車禍去世的話,也就不會有這麽一樁事了。

可人生就是變化無常,恐怕李華都沒想到在買下保險後的某一天,自己會和父母一起因為車禍去世, 而他本人也沒有配偶和子女,若是有的話保單和遺產應該都交於配偶或子女處理,因為他們都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然而,李華的叔叔發現了這張保單,並不斷爭取拿到保險金, 畢竟他對自己哥嫂一家去世還是很傷心的,不然也不會前後幫著操辦葬禮處理他們的後事 ,被保險公司告知無法賠償後也據理力爭,不斷尋找證據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作者想說·】——»

另外,這起事件也給那些想買保險的人敲響了警鐘,如果要買保險的話,一定要提前問清各種突發情況發生後該怎樣處理, 以免賠償的時候雙方不能保持一致意見,鬧上法庭可就不好看了。

當然,如果我們能保重身體,做到出門時小心謹慎不發生意外事故自然是最好了, 畢竟身體才是革命的本錢,與其買各種各樣的保險保障以後的生活,不如有個健康健全的身體。

況且李春林想要得到保險金也不全是為了自己,雖然100萬是個很可觀的數位,足以保障他的後半生衣食無憂, 但他還是決定拿出一部份來設立助學基金,希望不少孩子能在這筆錢的幫助下有獲取知識的機會,這應該也是李華想看到的畫面。

可以說,李春林沒有因為金錢而迷失了自己的初心,能做到這樣已經很不容易了,現在很多人為了錢能做出各種無底線的事, 李春林能據理力爭的拿到賠償,並將一部份資金拿出來當作助學基金,就可以看出他對哥嫂一家是有很深的感情的 ,拿到這筆賠償也是理所應當。

而且當初李華買下這份保險就是怕自己有一天遭遇不測後,父母會無人贍養,既然父母也隨著他一起去世,那保險公司也不應該拒絕賠償,雖然法律上對此有規定, 但法律無情人有情,保險公司理應拿出相應的賠償,不能破壞投保人的初衷。

«——【·結語·】——»

李華和父母因為一起車禍就失去生命確實叫人惋惜,明明他們什麽也沒做,只是跟在一輛大貨車後面正常行駛,結果卻被突如其來的災難奪走了生命。

幸好他們去世後,還有叔叔和保險公司爭論保險事宜,不然他們連一份賠償恐怕都得不到,而保險公司也不能一味的以法律行事,給出一定的人道主義關懷還是必要的,這樣才有助於營造一個溫情的社會。

參考資料:

今日說法:今日說法 | 車禍奪走一家三口的生命,親戚能否繼承200萬元保險金?

桂林生活網:桂林一家3口當場身亡!案情引央視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