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近日,廣東省商務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廣東省進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力度的專項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給予符合條件的外企1年最高5000萬元的獎勵。
外企1年最高可獲5000萬元獎勵
【方案】提出,對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6市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年新增實際外資金額合計達5000萬美元及以上的,高技術制造業企業按不高於新增實際外資金額3%的比例予以獎勵,其他制造業、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按不高於新增實際外資金額2%的比例予以獎勵,其他行業企業按不高於新增實際外資金額1%的比例予以獎勵。
對在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等15市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年新增實際外資金額合計達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高技術制造業企業按不高於新增實際外資金額3%的比例予以獎勵,其他制造業、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按不高於新增實際外資金額2%的比例予以獎勵,其他行業企業按不高於新增實際外資金額1%的比例予以獎勵。
上述投資獎勵中,高技術制造業、其他制造業單個企業在當年度最高獎勵人民幣5000萬元,實施方案執行期內累計最高獎勵人民幣15000萬元;高技術服務業、其他行業單個企業在當年度最高獎勵人民幣2000萬元,實施方案執行期內累計最高獎勵人民幣8000萬元。
對外資跨國公司總部進行獎勵
廣東還對外資跨國公司總部進行獎勵。【方案】提出,對經廣東認定的外資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註冊地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6市且年新增實際外資金額合計達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以及註冊地在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等15市且年新增實際外資金額合計達500萬美元及以上的,每家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在實施方案執行期內僅可申請一次總部獎勵。
【方案】的執行期限為2023年—2027年;獎勵主體為在廣東省內各市依法設立並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含港澳台資企業),不含金融業、房地產企業。【方案】還明確了相關認定的具體要求。
采寫:新快報記者 陸妍思 通訊員 粵商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