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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光伏發電暗藏「致富陷阱」

2024-05-08財經

近年來,光伏發電規模不斷擴大,在一些農村地區,村民利用閑置的屋頂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站不僅能滿足自給用電,余電賣給電網公司後還能增加一定的收入,因此增長勢頭迅猛。

梓潼縣寶石鄉白馬村村民田孝軍也在自家屋頂安裝了光伏發電站,想借此致富,但他卻發現,加盟光伏發電花了4.5萬元,每天平均發電才10多度,要23年才能收回投資。

隨後,記者在全市範圍內進行調查走訪,發現不少村民為了增加收入,正熱情高漲地以多種方式加入光伏發電產業,卻不知道其中竟然暗藏著「致富陷阱」。

鹽亭縣雲溪鎮石牌村村民安裝的光伏發電裝置

實地走訪

多數村民投資光伏發電全憑「一腔熱情」

「我是在網路平台上看到陜西某能源公司的廣告,說是光伏發電產業可以幫助村民致富,我想自己先實踐,然後再帶領村民們一起致富。」作為梓潼縣寶石鄉白馬村的一名村幹部,這是田孝軍的初衷,卻沒想到一腳踏進了一個「致富陷阱」:從2023年開始發電到現在,接近8個月總共發電3336.5度電,收入1334.6元,照此計算,23年才能收回4.5萬元的投資。

田孝軍檢視屋頂的光伏發電裝置

其實很多村民在投資光伏發電站時,都是憑著「一腔熱情」,根本就沒有認真地算賬。「我沒有算過賬,到夏天發電量就應該上去了。」鹽亭縣雲溪鎮石牌村村民陳雲培,於2023年10月份投資9萬元在養豬場屋頂建了一個30千瓦的光伏發電站,近6個月總發電量12496度,以此估算,收回投資的本息也需要13年。

石牌村另一個村民李仕金,也投資9萬元在自家屋頂建了光伏發電站,當記者電話詢問執行情況時,在西藏務工的他說:「我沒有管,不清楚。」

村民安裝的逆變器

梓潼縣寶石鄉白馬村陳佳偉於2022年投資9萬元建設了20千瓦的光伏發電站,他認為收益不錯,近兩年共收到發電費16623元。但他沒有計算過,9萬元投資,按照銀行年貸款利率3.47%計算,一年就是3123元,不計裝置損耗和維修費用,按照現有收益計算,理論上最少17年才能收回投資的本息。然而,光伏發電站的維護和修理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陳佳偉近日就因為裝置發生短路,光伏發電不得不暫時中止,他花了3000元購買了一台逆變器,花800元支付了安裝維修費,才又重新恢復執行。

此外,村民投資光伏發電還可能面臨簽合約的能源公司停業或跑路,這都潛藏著無法預計的投資風險。

三台縣塔山鎮白龍村幾近廢棄的光伏發電裝置

三台縣塔山鎮白龍村13組村民任長明於2016年投資6.8萬元建了一個10千瓦的光伏發電站,第一年發了一萬多度電,第二年只發了5000多度電,後來與他簽約的公司登出了,因為無人維修,多年來他的光伏發電站幾近廢棄,如今孤零零地矗立在田間。

記者調查

「致富陷阱」和「虛假宣傳」相伴而生

「家家戶戶都在建,陰天也能發電,系統自動執行,不用人工管,廠家直接上門安裝,安裝價格直降50%,采用第6代光伏板,電力產出增加30%,功耗降低40%。」「投資4萬起,建設一個10千瓦光伏發電站,一年可以發‘大概4萬到5萬度電’。」這是某網路平台釋出的一則光伏發電廣告。

光伏發電廣告

如果按照該廣告宣傳的計算,以梓潼縣陳佳偉為例,20千瓦的發電站就應該每年至少發8萬度電,收益3.2萬元,但現在他每年實際收益僅8000多元,其宣傳的「水分」之大可見一斑。

那麽,綿陽到底應該如何看待和發展光伏發電計畫?綿陽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綿陽市地處四川盆地,屬於中國太陽能資源Ⅳ類地區,年日照小時數偏少,總放射線量偏低,太陽能資源稟賦相對於西北地方及省內「三州一市」(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攀枝花市)處於明顯劣勢,原則上不支持開發全額上網地面分布式光伏電站,可因地制宜發展「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分布式屋頂光伏,實作綠色電力就地開發和消納利用。換句話說,在綿陽,村民建設光伏發電站的主要目的如果不是自用,而是投資,那麽,就會面臨不少風險,甚至踩入「陷阱」。

四川盛豪(綿陽)律師事務所茍峨峰律師分析,光伏發電主要「原料」是太陽光,並非人為努力就能取得好的收益,而是「看天吃飯」,綿陽市地處盆地,年日照小時數偏少,發電收益收回建設成本非常緩慢,達不到村民投資致富的初衷。

「能源公司作為專業的商業經營者,在推廣宣傳時,往往更多地介紹光伏板生產時設計的發電功率,忽略或者弱化光伏板設計的發電功率實作必須具備的條件(如日照時長),故意誇大購買者所處的地理位置預期的發電效果。」茍峨峰律師說,簡單的投資和毫不費力的經營,可能吸引大量農村投資者,他們往往聽信商家推廣時的吹噓之詞,有的是拿出多年省吃儉用的積蓄,有的是舉全家之力東借西貸投資光伏發電,但建成之後,若一年半載才發現發電量遠遠低於預期,且推銷時口頭的發電效果承諾並未寫入合約,如果向法院訴訟,法院將以合約為依據進行審理判決,村民難以勝訴,不得不承受「致富陷阱」帶來的損失。

重點關註

租賃村民屋頂搞光伏發電「山雨欲來」

在此次采訪中,記者發現以租賃村民屋頂來建設光伏發電站的模式,在江油、涪城、安州、遊仙等地均已出現,因為這種模式不用村民自己投資,能源公司宣傳「躺著賺錢」,致使許多村民熱衷於出租屋頂,大有「山雨欲來」之勢,而村民們只關心自己能夠收多少錢,對於合約漠不關心,對方在合約中埋下了什麽「雷」,也是渾然不知,留下了很多隱憂。

記者在江油市西屏鎮長青村9組見到村民晏先生時,他家出租屋頂建光伏電站的工程已接近尾聲,對於即將收取租金,他的高興溢於言表。「你仔細看過租賃合約嗎?」晏先生說:「合約沒有看。」記者驚訝對於租賃時間長達25年的合約,他竟然看都沒看。

合約局部

四川蜀仁律師事務所侯姝蔓律師認真查閱了晏先生簽訂的租賃合約,她認為該合約埋了很多「雷」:

一是租期變相為25年,法律規定租期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部份沒有法律效力,村民的權利無法受到法律保護;

二是村民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合約約定能源公司有收益時才支付租金,還要村民承擔看管義務,如果電站毀損滅失,還要承擔違約責任;

三是該協定部份內容不合理地加重屋頂出租人的責任、限制其主要權利,從事實上看,光伏電站所涉及房屋絕大部份是村民自建房,均是村民用於居住生活賴以生存的物質條件,依法翻新、改擴建通常是為了改善、提高居住生活的安全感和舒適感,而合約第三條第7款:「出租人在合約期內需翻新、擴建房屋或搬遷的,應提供新的符合安裝條件的屋頂安裝電站,並且必須在6個月內完成翻新擴建。」該約定對村民改善、提高賴以生存的環境條件設定了不合理限制,同時,中國對土地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村民必須遵守「一戶一宅」規定,如對原房屋進行翻新、改擴建(合約期限長達25年,翻新和改擴建極有可能發生),很難再提供符合安裝條件的屋頂供承租人遷建電站,使得村民違約成為大機率事件。

江油市西屏鎮桃源村村民屋頂安裝有光伏發電裝置

在江油市西屏鎮桃源村、涪城區楊家鎮新堰村等多地,都有村民出租屋頂建光伏發電站,記者收集了多份租賃合約,都和晏子平的協定一樣埋有不少類似的「雷」。

記者在采訪中,還發現一家新能源發電公司,註冊資金僅為1萬元,卻在涪城區、遊仙區等多地開展租賃村民屋頂建設光伏發電站業務。對此,侯姝蔓律師形象地說:「1萬元的公司與眾多農民簽合約,杠桿原理,一根竹竿毫不費力地撬動地球,註冊資本與所要經營的規模嚴重不對稱,雖然法律不禁止註冊資本的金額,但實在是能力與規模不匹配,村民的合約權利難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有關部門

「防詐宣傳」和「風險提示」已發出

記者將調查到的情況反饋給了市發改委,發改委隨後發出了「防詐宣傳」和「風險提示」:「近期有部份光伏企業(代理商)和個人以‘利用農戶屋頂建設屋頂光伏發電計畫’為名,與農戶(戶主)簽訂屋頂租賃、經營租賃、合作開發等相關協定,出現虛假宣傳計畫收益、轉嫁風險、未備先建等違規亂象。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將常見詐騙手法及風險作相應提示,請各鄉鎮村社積極配合做好風險提示,切實抓好農房品質安全。」

涪城區楊家鎮新堰村村民安裝的光伏發電裝置

同時,風險提示還指出,光伏發電裝置安裝不當會破壞房屋結構,產生漏水、倒塌、遇大風飛板等危及生命財產安全的風險。一些光伏公司和農戶透過搭支架或以雨棚等形式建設屋頂光伏,超高超寬,安裝不當,容易發生安全風險。

記者了解到,全市許多鄉鎮村社的微信群目前都收到了上述資訊。安州區雎水鎮村民高先生在收到風險提示的第一時間,經過審慎考慮,取消了和江西某光伏科技公司綿陽分公司簽訂的屋頂租賃合約。

政協委員

建議有關部門依法嚴把合約關 保護農民「錢袋子」

涪城區政協委員袁桂茹了解到投資光伏發電已在部份農村可能成為「致富陷阱」之後,向涪城區政協送出了【關於加強光伏發電站建設合約行政監督力度、築牢百姓錢袋子防線的建議】,為了更好地保護村民的權益,建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大對光伏電站建設計畫合約的行政監督力度,重點審查合約的以下內容:

1.須載明安裝區域年平均日照時數;

2.建成後在正常情況下日均最低發電量;

3.光伏電站功率衰減時間和比例;

4.前述三方面實質性內容不得以補充協定或者其他合約形式變更,以免因補充協定「埋雷」而給群眾造成經濟損失。

建設光伏發電站凡未明確上述4項內容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知修改重新送出,不予修改的,有關部門和單位不予備案,也不予辦理入網。

袁桂茹介紹,進行監督的積極意義在於促使光伏板生產者、經營者履行如實告知產品效能義務,同時村民能夠在充分了解光伏板效能,對風險作出較為準確的評估之後作出選擇,減少村民因缺乏商業經營經驗、審慎意識和法律知識進行盲目投資而遭受損失的機率。

記者將袁桂茹委員的建議反饋給綿陽市市場監管局,該局相關科室負責人表示,根據【合約行政監督管理辦法】,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針對特定行業或者領域,聯合有關部門制定合約示範文本,為加強對光伏發電站建設合約的行政監督力度,下一步,綿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提請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建議聯合相關部門出台光伏發電站建設合約的相關示範文本。

記者手記

光伏發電本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但必須因地制宜。在日照條件好的地方,發展農村光伏發電產業,肯定是一大助農的有力舉措,而在日照條件差,不適宜大規模發展光伏發電產業的地區,個別企業透過利用資訊不對稱甚至虛假宣傳和合約陷阱,誘導村民花數萬資金投資光伏發電,導致致富夢碎,或者利用租賃屋頂給村民「埋雷」,兩者都是「坑農」行為。所以,如何透過有關部門依法把好合約關,做好風險提示,為村民們來之不易的「錢袋子」,設下一道堅實的「防火墻」,則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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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1度報道組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