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朱玥怡)「建議除了為數不多的有必要由國有企業專營的領域和業務外,一般不再按照所有制對企業做出分類,也就是說,不再區分國企民企,而是按照企業的規模、技術、就業等特點進行分類,並出台相應政策。」3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劉世錦在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舉辦的2024年經濟形勢與電力發展分析預測會上致辭提出。
劉世錦表示,歷史地看,按照所有制對企業分類,是傳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留下的痕跡。過去四十多年,我們已經在計劃經濟管理體制、分配體制、所有制結構等方面進行了改革,現在,在企業分類方法上做出改革和調整,既有必要,條件也是具備的。這樣的調整有利於穩固提升「兩個毫不動搖」的制度基礎,有利於促進國有和非國有經濟的相互依存、相互融合、共同發展。
劉世錦還建議,不再按照所有制對企業做出分類的同時,對投資者按照所有制進行分類,如中央國資投資者、地方國資投資者、社會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者等。所有制內容界定或分類由企業層面調整到投資者層面,有利於企業平等發展、公平競爭,投資者各具特色、各顯其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