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世界 > 財經

洛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 2021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據 2024 年付息 本期應償付利息 3208 萬元

2024-10-14財經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海清算所網站披露公告,為保證洛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據(債券簡稱:21 洛陽城投 MTN003,債券程式碼:102102115)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付息資金,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發行人名稱:洛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債項名稱:洛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據

3、債項簡稱:21 洛陽城投 MTN003

4、債項程式碼:102102115

5、發行金額:80,000 萬元

6、起息時間:2021 年 10 月 22 日

7、發行期限:5 年

8、債項余額:80,000 萬元

9、償還類別:利息支付

10、本計息期債項利率:4.01%

11、利息兌付日:2024 年 10 月 22 日

12、本期應償付利息金額:3,208 萬元

13、主承銷商: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存續期管理機構: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登記托管機構: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6、受托管理人(如有):無

17、評級情況(如有): 主體評級 AA+;債項評級 AAA

18、信用增進安排(如有):中債信用增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相關事宜

托管在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債券,其付息資金由發行人在規定時間之前劃付至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帳戶後,由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劃付至債券持有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債券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劃付資金的時間相應順延。債券持有人資金匯劃路徑變更,應在付息日前將新的資金匯劃路徑及時通知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債券持有人資金匯劃路徑變更未及時通知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時收到資金的,發行人及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