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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塑股份上市即「變臉」!卻又要融資2億!募投計畫變更兩次還沒完成!

2024-10-17財經

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IPO日報

一家剛上市不到三年、業績卻連年下滑的公司,又擬在A股市場融資2億元。

近期,安徽華塑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塑股份」)在上交所更新了再融資的募集說明書,公司本次向特定物件發行募集資金總額預計不超過 2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擬用於償還國撥資金專項應付款和補充流動資金。

2021年年底,華塑股份在上交所主機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凈額14.02億元,除了用於2*300MW熱電機組節能提效綜合改造等計畫外,還有一部份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三年過去了,公司先發募投計畫經過兩次變更,至今尚有部份沒有完成。同時,業績方面,上市後的幾年,華塑股份出現了營收雙降的情況。在此情況下,華塑股份又欲向關聯頗多的股東再融資2億元緩解資金壓力,與控股股東的關聯進一步加深......

上市即「變臉」

據悉,華塑股份主要從事以PVC和燒堿為核心的氯堿化工產品生產與銷售。2021年11月26日,華塑股份在上交所主機板上市,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為3.86億股,發行價格為3.94元/股。截至2024年10月14日收盤,其股價為2.51元/股(後復權狀態),跌破發行價。

回顧其先發募投計畫,截至2024年上半年,計畫幾經變更,尚未完全完成。

據公告,2021年,華塑股份先發募得資金,擬用於2*300MW 熱電機組節能提效綜合改造計畫、年產3萬噸CPVC計畫、年產20萬噸固堿及燒堿深加工計畫、償還銀行貸款計畫。

2022年4月,華塑股份對「年產20萬噸固堿及燒堿深加工計畫」進行變動,調整為年產10萬噸固堿,並對剩余產能和燒堿深加工計畫不再進行建設。與此同時,新增「29.99984MW光伏發電計畫」為公司主營業務提供生產所必需的動力能源。

原定「年產3萬噸CPVC計畫」因為國內市場飽和,國外市場反傾銷終裁銷量受限而被取消。2023年,其被華塑股份終止,未使用的募集資金3.99億元投資至「年產6萬噸的三氯氫矽計畫」。

另一方面,2022年,在其上市的第二年,公司業績開始變臉,出現營收、凈利潤雙降的情況。

2021年—2023年,其營業收入分別為67.39億元、67.36億元及56.63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7.86億元、4.22億元及3.02億元,營收、凈利潤逐年下跌。

頹勢仍在繼續,據最新半年報,2024年上半年營業收入同比下降了8.13%,歸母凈利潤虧損1.52億元。

業績不佳之下,公司對業務戰略也有所調整,據公告,其計劃建成以氯堿為基礎的新材料產業和以高純化學品為基礎的精細化工產業,實作由傳統產業向新產業轉型,由基礎化工向精細化工產品轉型。

此次再募資,從募資用途來看,華塑股份也有緩解資金壓力的考慮,這或為其業務轉型帶來一定的「喘息空間」。

關聯交易

值得註意的是,本次向特定物件發行股票的發行物件為淮礦集團,淮礦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淮礦集團為公司關聯方。公司向淮礦集團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

據悉,華塑股份是淮礦集團旗下持股約53%的公司,而淮礦集團由安徽省國資委持有100%股權。

華塑股份與淮礦集團關系密切。

淮礦集團是公司最大的客戶,也是最大的供應商。

據此前財報,2017年,華塑股份一度向淮礦集團采購超過11億元,占公司采購總額的46%,關聯交易巨大。

2017年—2019年,華塑股份對淮礦集團的銷售金額分別為1.67億元、1.53億元和1.75億元,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23%、3.49%和3.83%。

據2023年年報,華塑股份向淮礦集團采購混煤等產品金額超3.74億元。同時,華塑股份也向淮礦集團銷售產品。

此次華塑股份又向淮礦集團募集2億元資金救急,發行後,淮礦集團對華塑股份的控制權進一步加深。淮礦集團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從47.12%變為48.41%。淮礦集團仍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安徽省國資委仍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曾遭罰數千萬

就產品而言,華塑股份主要生產PVC等,俗稱塑膠。其所在行業為化工行業,生產過程涉及危險化學品。

近年來,華塑股份及其下屬公司近年來受到多起安全生產、環保等方面的行政處罰。

2022年,華塑股份收到安徽省滁州市應急管理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滁應急罰〔2022〕2-16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本次事故該公司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該公司自備電廠安全管理不到位,對電石渣脫硫工藝和裝置的危險性及安全技術特性了解掌握不夠,危險因素辨識存在疏漏,該公司動火作業安全管理不到位,被處以8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除此之前,自2017年1月1日以來,華塑股份及其子公司受到其他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共5起、受到環保行政處罰共7起、受到其他方面行政處罰共2起。

其中,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方面,華塑股份涉及3起,合計處罰金額達10.9萬元;全資子公司無為華塑涉及2起,合計處罰金額達2.9萬元。環保處罰方面,華塑股份涉及4起,合計處罰金額達40萬元;無為華塑涉及3起,合計處罰金額達25萬元。

同時,華塑股份還因欲串聯壟斷,操縱市場價格,遭安徽發改委重罰。

2017年9月25日,華塑股份因在2016年銷售聚氯乙烯樹脂過程中,存在與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並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壟斷協定的違法事實,受到安徽發改委相應【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華塑股份立即停止上述違法行為,並處以2016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1%的罰款,即2022.66萬元。這也是當年招股書披露的最大一筆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