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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2023個稅年度匯算退稅、補稅如何辦?收好這篇文章

2024-02-20財經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們將迎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稅務總局近日釋出【關於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號),明確相關辦理事項。

納稅人如何辦理退(補)稅?一起了解一下吧↓

辦理退稅

納稅人申請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帳戶。稅務機關按規定稽核後,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帳戶,或者提供的資訊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後依法辦理退稅。

為方便辦理退稅,2023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APP或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匯算退稅。

申請2023年度匯算退稅及其他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後依法申請退稅。

辦理補稅

納稅人辦理匯算補稅的,可以透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櫃台、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並補稅的,納稅人需透過個稅APP及網站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註申報進度並繳納稅款。

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後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的,一經發現,稅務機關將依法責令限期改正並向納稅人送達有關稅務文書,對已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透過個稅APP及網站等渠道進行電子文書送達;對未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以其他方式送達。同時,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註。

納稅人因申報資訊填寫錯誤造成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後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編輯:胡夢元

校對:徐焱

稽核:夏祥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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