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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賣廢品需要交稅嗎?新版發票已開出,備註欄寫的很清楚!

2024-05-06財經

根據【稅務總局2024年第5號公告】規定,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向資源回收企業銷售報廢產品時,符合條件的資源回收企業可以向出售者「反向開票」,即由資源回收企業代為開具發票。

這一新政策,對資源回收企業來說,那絕對是重大利好呀!

反向開票,解決了其多年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取得合法憑證的問題。

同時,也簡化自然人銷售報廢物資的流程,並有效減輕自然人代開發票的辦稅負擔。

那麽問題來了,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後,稅前扣除的成本計畫增加了,對於賣廢品的自然人而言,是不是也同時顯性增加了其應稅收入的個稅申報義務了呢?

看看這張廢品回收反向自開的發票就清楚了。

發票右上方銷售方資訊欄清清楚楚的寫著出售廢品自然人的名字,身份證號。

此外,看到發票備註欄的那行小字了嗎?

也清清楚楚的寫到: 「自然人應在開票次年1月1日-3月31日自行辦理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和匯總申報」。

這說明什麽?當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的時候,自然人取得的這份廢品處置收入稅務端已經記錄有數據了了,並且明確了屬於經營所得。要求賣廢品必須要按照規定的時限匯繳申報或者匯總申報個稅了!

但是也別慌, 需要辦理個稅申報 ,但 不代表一定需要繳納稅款呀

具體到個人取得經營所得的個稅問題,雖然 沒有起征點 ,但是自然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還是可以減除一定的費用的。

這些減除費用包括每月5千(一年也就有6萬)的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以及其他可能的特殊扣除計畫。

因此,即使自然人需要辦理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和匯總申報,如果其收入減去上述扣除後未達到納稅標準,實際上可能並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由於反向開票是收購方開具,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免不了一些個企業會利用反向開票政策進行所謂的「節稅」籌劃,冒用個人身份證而虛開發票。

在這裏,溫馨提醒大家兩點註意事項:

1、身份證資訊一定要保護好,防止被他人冒用開票;

2、如果你處置廢舊物資取得收入對方已經反向開票的話,要記得在次年的1-3月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季,要做匯繳申報或者匯總申報哦!

最後,也提醒資源回收企業,在實施「反向開票」的同時,稅務部門將依托稅收大數據,精準篩選符合優惠政策享受條件的納稅人,加強宣傳輔導服務,確保納稅人了解相關政策並正確操作。同時,稅務部門也會持續打擊利用「反向開票」進行虛開騙稅的違法行為。所以,千萬別耍小聰明,利用反向開票做稅籌,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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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賈老師 ,財稅金牌實戰講師、稅務師講師、企業財稅顧問,二十年來一直在為企業賦能和學員服務的路上,走過坑,避過雷, 豐富實戰經驗與你分享。歡迎大家留言交流,有問題,沒問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