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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透過跨境電商網購保稅模式進口食品(海關答疑)

2024-05-25財經
南京海關:
夏日促銷旺季即將來臨,作為跨境食品進口企業,我們計劃透過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模式提前備貨,故想咨詢:在企業資質、通關流程等方面有哪些規定,我們應註意什麽?
無錫某企業負責人 張女士
張女士:
您好!近幾年,因稅收優惠、免於送出食品首次進口授權證、直接面向消費者等諸多優勢,跨境電商食品行業迅猛發展。其中「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模式」(海關監管方式程式碼1210),又稱「保稅備貨模式」或「保稅倉發貨模式」,是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模式的一種。該模式下,電商企業可以將海外進口食品以批次報關方式存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保稅倉,消費者在電商平台下單付款後,食品透過快遞包裹的形式直接從保稅倉配送至消費者手中。
● 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食品的要求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需符合以下條件:食品種類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22版)】內,消費者購買的進口食品限於個人自用,不得再次銷售,滿足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規定的條件;透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交易,能夠實作交易、支付、物流電子資訊「三單」比對。
● 企業備案和資質要求
參與跨境電商業務的企業(包括跨境電商平台企業、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物流企業、支付企業等)應依據海關報關單位備案管理的相關規定,向所在地海關辦理備案手續。境外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委托境內代理人,向該代理人所在地海關辦理備案手續。
物流企業應獲得國家郵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快遞業務經營授權證】。
支付企業為銀行機構的,應具備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頒發的【金融授權證】;支付企業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授權證】,支付業務範圍應包括互聯網支付。
● 進口通關業務流程
(一)開設電子賬冊
海關對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實行賬冊管理,以倉儲企業為單元,開設網購保稅進口專用電子賬冊。
(二)繳納稅收擔保
符合海關監管規定且在海關備案的電商企業、電商平台企業、物流企業或申報企業等,作為稅款的代收代繳義務人,依法向海關送出足額有效的稅款擔保。
(三)一線進口保稅備貨
企業以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模式申報跨境電商進口食品,需向海關申報報關單(備案清單)、保稅核註清單、核放單,將進口食品批次存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保稅倉。網購保稅進口食品按照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有關食品首次進口授權批件、註冊或備案要求,但相關部門明令暫停進口的疫區食品,以及出現重大品質安全風險的食品啟動風險應急處置時除外。
(四)二線出區清單申報
消費者在跨境電商平台下單購買所需進口食品後,跨境電商平台企業或跨境電商企業境內代理人、支付企業、物流企業分別透過國際貿易「單一視窗」或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向海關傳輸訂單、支付單、物流單。「三單」比對驗核透過後,企業送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食品申報清單】,采取清單核放方式辦理出區報關手續。
(五)包裹寄遞出區
企業對放行後的申報清單匯總生成核註清單及核放單,辦理出區手續,將包裹派送出區寄遞給消費者。包裹實貨出區後,電子賬冊上的食品數量相應核減。
(六)繳納稅款
代收代繳義務人按規定向海關辦理納稅手續。
● 海關提醒
1.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食品在入境環節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範】要求規範進口申報,須申報13位檢驗檢疫編碼,並申報為涉檢產品。
2.跨境電商企業需承擔進口食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確保進口優質安全的食品供國內消費者選擇。
(南京海關所屬江陰海關查驗二科科員 王 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