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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專項債資金產生金融風險,法院如何能動履職?

2024-05-24財經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田

「法官,我們聽你的調解意見,就這麽辦!」聊著聊著不知不覺已經八點了……夜晚的法院燈火通明,調解大廳中,辦案法官與雙方當事人十余名代表經過多輪斡旋,將保全措施以及最終賠付數額確定,成功化解了一起標的額高達3.7億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約糾紛。

申請財產保全的背後

2008年至2017年,某國企航道公司承攬地方港口建設計畫,合約相對方在數次發生變化後最終變更為地方政府投資公司。

2020年,該計畫最終完成審計的建設款項達2.6億余元。然而,航道公司一直未收到建設款項,於是向青島海事法院就本金和利息以及相關費用共3.7億余元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凍結了地方政府投資公司銀行帳戶。

帳戶被凍結後,投資公司立即向辦案法官提出異議,稱被凍結銀行帳戶包含為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所開立的專項帳戶,帳戶中的2億余元資金為專項債資金,專款不可挪用,凍結此類帳戶不僅影響企業的經營周轉,甚至可能產生金融風險。

一招利好於雙方的妙計

一邊是港口大型國有企業建設資金被長期拖欠,需解決款項賠付到位的實際問題,一邊是地方政府國有企業作為重要融資平台,發債專用資金帳戶被凍結後可能影響金融市場秩序的客觀現狀。

若以判決結案,訴訟周期漫長,且成本極大。在積極溝通雙方當事人的基礎上,法院最終提出了切實公平的解決措施。

「我們一開始凍結了投資公司名下的20多個帳戶,但為了盡可能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又將已凍結資金集中到該公司的6個專項帳戶上,這樣其它帳戶得到解封,保障了投資公司正常經營。」辦案法官說。對於資金集中後的6個專項帳戶,法院則采取「一匯一解」的方式,給予投資公司相應籌集款項時間,公司籌集款項並匯至法院指定帳戶後,法院將與匯款數額相同的凍結帳戶解封,實作匯入一筆解凍一戶的動態效果,有效保障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在本案審理過程中,青島海事法院以「強主業,優服務」為理念,既充分考慮了防範金融風險的大局,維護了地方金融秩序的穩定,又靈活運用各種措施,保證了國企債權的有效實作。

目前,投資公司付款義務已全部履行,此案辦理過程得到雙方當事人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