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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檢查力度、實質性處罰更多?IPO監管強度有望加碼

2024-02-21財經

首例IPO撤單後仍因欺詐發行被重罰的訊息,引發市場高度關註。新春上班伊始,在證監會召開的座談會上,也有參會代表建議嚴把IPO準入關。這是否意味著未來IPO監管將會更加嚴格?

多位受訪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以後IPO監管會更嚴,一方面現場檢查覆蓋面可能更廣、檢查力度更大,另一方面處罰會更嚴格,相較以前出具警示函,未來可能實質性處罰會更多。

記者獲悉,後續很可能進一步加大擬上市企業的督導檢查力度,大力整治財務造假,對「帶病闖關」形成更有力的震懾,倒逼發行人提高申報品質、中介機構提高執業水平。

就配套制度而言,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認為,需要進一步完善退市制度、投資者保護制度等相關制度,為市場健康發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業內:IPO監管將會更嚴

2月9日,兔年的最後一個工作日,證監會釋出公告稱,對上海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國微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思爾芯」)申請科創板先發上市過程中欺詐發行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思爾芯及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沒1650萬元。

該案系新【證券法】實施以來,發行人在送出申報材料後、未獲註冊前,證監會查辦的首例欺詐發行案件。

這一訊息釋出後,引發市場高度關註和熱議。田利輝認為,思爾芯被處罰這一案例向市場釋放了非常明確的訊號,即證監會對於欺詐發行行為是零容忍的。不合格企業不要試圖蒙混過關。這不僅是對思爾芯一家公司的處罰,更是對所有正在或準備申請上市的公司的警示。企業不應有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而應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資訊。

有報道稱,目前針對上市失敗企業的嚴懲主要針對公司本身,接下來為其提供包裝的投行、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也將受到監管警示函以外的實質性重罰。與此同時,目前交易所正在倒查IPO企業十年財務數據,一些已經撤回材料的企業也在倒查範圍。

對於交易所倒查IPO企業十年財務數據一事,有接近監管的人士稱,尚未聽說此事,不過以後IPO監管會更嚴,監管視窗已前移至IPO受理階段。

「目前我們部門好像沒有接到這樣的倒查通知。」一位IPO律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

一位券商投行高管認為:「大的方向可能是這樣,但方法和範圍不一定,目前監管在調研階段,可能還沒那麽快實施。」

思爾芯是因為現場檢查被發現存在違法違規事項的。思爾芯的IPO申請於2021年8月24日獲得受理,同年9月22日進入已問詢環節。證監會於2021年12月對其實施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涉嫌存在虛增收入等違法違規事項。2022年7月,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證監會對其涉嫌欺詐發行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和審理。經查,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檔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存在財務造假。

2014年以來,證監會持續對先發企業開展現場檢查,查處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2021年1月29日,證監會正式釋出了【先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下稱【檢查規定】),將註冊制板塊納入現場檢查範圍,現場檢查物件確定包括問題導向和隨機抽取兩種方式。

此後,常態化現場檢查被作為IPO全鏈條監管的重要手段,以及書面稽核問詢的補充。2023年11月,證監會對【檢查規定】進行了修訂,強化「申報即擔責」,檢查物件確定後,檢查物件撤回發行申請不影響檢查工作的實施,也不影響證監會和交易所依法依規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

此前,根據現場檢查和稽核情況,監管也對一些存在違規行為的擬IPO企業予以監管警示、紀律處分等。

「在現有舉措之外,還需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對於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懲不貸,讓違法者付出沈重的代價。同時,還需要推動監管市場化,鼓勵和保護投資者參與違法違規行為的督查和打擊。此外,還需要加強投資者教育,提高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田利輝稱。

將「嚴」在哪些方面?

繼思爾芯因欺詐發行被行政處罰之後,2月18日至19日,新春上班伊始,證監會召開系列座談會「問計」市場各方。其中,與會代表建議嚴把IPO準入關。

其實,近年來IPO也處於強監管的狀態。有多家IPO企業撤單或者終止稽核。據第一財經統計,在全面註冊制下,2023年A股市場共有271單IPO終止稽核,其中上交所終止92單、深交所終止140單、北交所終止39單。另外,上交所有4家企業終止註冊,深交所有5家企業終止註冊。

2024年以來僅新增受理1家公開發行申請,但已有45家擬IPO或擬公開發行的企業終止稽核。其中,43家因撤單而終止稽核,占比95.56%;剩下的2家中,1家因為上會被否而被終止稽核,另1家則因為中止稽核後未能在三個月內消除中止稽核情形或補充送出有效檔,而被終止稽核。

再看現有排隊的IPO企業情況,根據Wind數據,截至2月20日,有逾700家IPO企業處於排隊狀態。

那麽,未來若IPO更加趨嚴,將可能嚴在哪些方面?

有參會代表提出,IPO應該首先重視品質,為投資者提供優質投資標的,對於新股上市後業績變臉應當加強遏制。

據記者了解,證監會正評估總結近年來發行監管工作實踐,更加聚焦嚴把IPO準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品質等方面,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機制。重點是更加突出發行上市稽核監管全鏈條的把關。證監會、交易所、派出機構都會加強發行上市監管,壓實發行人第一責任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另外,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前期已經在滬深交易所設立了駐點小組,也會進一步加強監督。

上述IPO律師認為,未來現場檢查覆蓋面更廣、檢查力度更大是重要的一方面,另外處罰會更加嚴格,相較以前出具警示函,未來可能實質性處罰會更多。

「未來IPO監管需要落實穿透式監管,提升信披品質,開展財務核查,質詢內部控制。在加大監管力度的同時,也需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配套制度,為高品質監管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田利輝稱。

就應對舉措而言,上述IPO律師稱,目前新政策尚未出來,待後續看看是否有具體措施再做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