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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華仁藥業14億元欠款方: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2024-06-08財經

本報記者 張悅 曹學平 北京報道

近期,華仁藥業(300110.SZ)釋出了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年報問詢函回函的公告。

在此前的問詢函中,深交所對於華仁藥業營業收入變化振幅、收購標的業績承諾完成情況、市場費用等多個情況予以關註。

尤為引人註意的是,2023年年末,華仁藥業其他應收款中,按欠款方歸集的期末余額第一名余額為14億元,報告期後尚未回款。【中國經營報】記者調查發現,該欠款客戶國藥藥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藥材股份」)為中國中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藥中藥」)參股公司。2024年5月,國藥中藥在其官網中的聲明表示,藥材股份「管理混亂、多次實施侵害國藥集團及公司利益的行為,且屢禁不止」。

藥材股份近年涉及多起訴訟,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顯示,其法定代表人已被限制高消費、公司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就雙方業務款項償還細節問題,記者致函藥材股份,截至發稿時未得到回復,而藥材股份官網顯示的聯系方式為空號。在采訪過程中,藥材股份官網顯示的總部地址辦公樓工作人員表示,該公司已經搬離該辦公樓。藥材股份註冊地址物業人員亦表示,藥材股份已不在此辦公。

華仁藥業對記者的采訪也未做出任何回應。

國藥擬結束

在問詢函中,深交所關註到了華仁藥業的其他應收款。報告期末,華仁藥業其他應收款中,按欠款方歸集的期末余額第一名余額為14億元,款項性質為代墊款項,已計提壞賬準備0.70億元。

華仁藥業方面表示,自2020年起,華仁藥業子公司青島醫藥開始增加醫藥原料貿易業務,主要客戶為藥材股份。藥材股份按照訂單式合約向青島醫藥提出采購需求,青島醫藥按照合約規定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等標準,尋找合適的供應商進行采購,經驗收貨物無誤後,采購業務完成;銷售時青島醫藥將貨物轉讓給客戶藥材股份,客戶出具數量、品質均無誤並接收貨物的確認函,後續客戶按約定的賬期電匯付款。

2023年上半年,青島醫藥決定不再開展醫藥原料貿易業務。截至2023年年末,上述業務產生的其他應收款余額約為14億元,其中賬齡1年以內的其他應收款金額為6.9億元,賬齡為1—2年其他應收款金額7.2億元,報告期後尚未回款。

由於藥材股份近年流動資金周轉存在一定壓力,無法在結束業務合作後一次性還清款項,經雙方協商後約定原則上用3年時間清償完畢。

公開資訊顯示,國藥中藥是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藥集團」)子公司,擁有藥材股份25%股權。值得關註的是,自2020年起,國藥中藥多次在其官網中釋出涉及藥材股份的聲明。2020年,國藥中藥聲明顯示,公司參股藥材股份及其子公司在行銷宣傳中違規使用「國藥集團」「中國醫藥集團所屬企業」等宣傳用語,並違規使用國藥集團商標。2021年國藥中藥的聲明曾顯示,由於藥材股份業務經營方向與公司發展戰略不符,公司正在積極推動股權結束事宜。

根據國藥中藥2024年5月釋出的聲明,鑒於藥材股份管理混亂、多次實施侵害國藥集團及公司利益的行為,且屢禁不止,公司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和國藥集團的有關要求,全力推動參股股權盡快、完全結束,絕無可能對藥材股份增持股份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

國藥集團同樣在其官網釋出聲明,自2016年11月起,國藥中藥在藥材股份的持股比例持續為25%。作為參股股東,國藥中藥不參與該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國藥中藥既非該公司的控股股東,國藥集團也非藥材股份實際控制人。針對藥材股份虛構股東大會會議,偽造股東大會決議、偽造國藥中藥推薦董事簽字及偽造、變造其公司章程等違法行為,國藥中藥已依法提起訴訟並獲法院支持;就其偽造印章等涉嫌犯罪行為,已向公安機關依法舉報,將嚴厲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就藥材股份的相關情況,國藥集團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具體情況可以聯系國藥中藥,同時可以參考公司官網的通知及公告。

遍尋不著

根據藥材股份官網資訊,其總部位於北京市朝陽區環球金融中心西樓15層,記者近日前往此處時,該辦公樓物業人員向記者表示,藥材股份已經搬離,15樓目前為其他公司。此外,該工作人員表示,具體搬離時間「記不清楚,有幾個月了」。

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藥材股份2022年年報中的企業通訊地址為北京市海澱區西四環北路15號依斯特大廈8層8201、8202。國藥中藥的登記住所同為北京市海澱區西四環北路15號依斯特大廈8層。記者來到此處後,國藥中藥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藥材股份並未在此辦公。對於與藥材股份糾紛的相關情況,工作人員表示采訪事宜須經過領導審批。

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藥材股份的註冊地址為北京市海澱區北三環西路99號院1號樓10層1001,即位於西海國際中心內。記者來到此處時,工作人員同樣表示,該公司已從此處搬離。在與工作人員的交談中記者得知,原藥材股份辦公區約有300余平方米,但平時並未有太多人員在此辦公,藥材股份由於費用問題於2024年3月被強制搬離,此後該工作人員未再見過藥材股份工作人員。

藥材股份2022年年報顯示,除國藥中藥外,藥材股份的股東還包括本草利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8.6%)、國信廣盈股權投資(安徽)有限公司(持股20%)、國藥南方(海南)實業有限公司(持股16.4%)、中傳華夏雲宿旅居(深圳)有限公司[已更名為中傳華夏(深圳)實業有限公司、持股20%]。均於2021年12月實繳出資,國藥中藥實繳出資額最高。此外,2023年2月,本草利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被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吊銷執照。

無實控人

對於藥材股份實際控制人的歸屬,早在此前已出現過爭議,並涉及另一家已退市的醫藥企業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國藥兆祥(長春)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藥兆祥」)成為紫鑫藥業控股股東。2022年4月,紫鑫藥業披露公告稱,國藥中藥為藥材股份第一大股東,同時根據藥材股份股東會決議和公司章程,國藥中藥委派選舉的董事占其董事會半數以上,形成實際控制;藥材股份持有國藥兆祥100%股權,國藥集團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而後國藥集團和國藥中藥均釋出聲明,否認為藥材股份、國藥兆祥的實際控制人。由此,國藥兆祥收到深交所關註函。

藥材股份在其官網中表示,「國藥中藥既是藥材股份第一大股東,又在新一屆董事會中占3席(已經占藥材股份董事會席位半數以上),同時,相關董事兼任的高管職位對公司生產經營決策也產生重大影響,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國藥中藥已經形成對藥材股份的控制。」

此外,藥材股份的公告還顯示,經過了解,2021年12月13日藥材股份56.4%的股權被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司法拍賣,最終神州孝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最高報價成交。神州孝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依據本次法拍的價格,將其拍得藥材股份56.4%的股權分拆轉讓給國信廣盈股權投資有限公司、中傳華夏(深圳)實業有限公司、國藥南方(海南)實業有限公司。

而根據紫鑫藥業2022年6月釋出的公告,截至本回復日,無股東委派選舉的董事占藥材股份董事會半數以上,無股東對藥材股份形成實際控制。藥材股份的各股東不存在一致行動關系,藥材股份不存在單一股東持股超過30%的情況,股權較為分散且各股東持股份額較為接近,任一股東均無法單獨對藥材股份實作控制,藥材股份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國藥兆祥無實際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