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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期財報披露不準確,中信尼雅及時任總會計師遭監管警示

2024-06-09財經

因多期定期報告財務資訊披露不準確等原因,6月7日,中信尼雅(600084)及時任總會計師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

根據新疆證監局【關於對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3〕22號,以下簡稱【決定書】)查明的事實及相關公告,中信尼雅在規範運作、資訊披露等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如下違規:

一、多期定期報告財務資訊披露不準確

公司在財務核算中存在原酒存貨跌價準備測算依據不充分、原酒存貨可變現凈值計算中未考慮較長銷售周期相關儲存管理成本、未將相關制造費用按月度在當年生產的原酒和庫存原酒之間進行合理分攤、將制造費用分配至不同檔次原酒的比例不合理、歸集至當年生產的不同檔次原酒的葡萄原材料成本與實際投入不匹配、未按照實際情況或合理的方法將研發相關部門發生的支出在研發費用和制造費用之間進行分攤、未按照權責發生制要求計提租賃費、將自產葡萄相關成本與外購葡萄相關費用混同歸集至制造費用並在銷售時一並轉入主營業務成本、安全生產費用核算科目錯誤等問題。上述情形不符合有關規定。

2024年4月26日,公司送出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重述的公告,就【決定書】認定的公司存在研發費用列支不準確、未按規定計提租賃費及安全生產費用計提會計處理不規範等問題,對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財務數據進行差錯更正。

上述會計差錯更正後,公司2018年年報中,調減總資產23.06萬元,調減歸母凈資產22.40萬元,調減利潤總額23.06萬元,調減歸母凈利潤22.40萬元,分別占更正前對應科目絕對值的0.01%、0.01%、0.15%、0.14%;公司2019年年報中,調減總資產68.81萬元,調減歸母凈資產66.84萬元,調增利潤總額45.75萬元,調減歸母凈利潤44.44萬元,分別占更正前對應科目絕對值的0.03%、0.03%、3.09%、2.98%;公司2020年年報中,調減總資產153.80萬元,調減歸母凈資產149.40萬元,調減利潤總額84.99萬元,調減歸母凈利潤82.56萬元,分別占更正前對應科目絕對值的0.07%、0.07%、1.49%、1.46%;公司2021年年報中,調減總資產295.61萬元,調減歸母凈資產287.16萬元,調減利潤總額141.81萬元,調減歸母凈利潤137.76萬元,分別占更正前對應科目絕對值的0.13%、0.13%、7.90%、8.15%;公司2022年年報中,調增總資產85.66萬元,調減歸母凈資產334.85萬元,調減利潤總額236.35萬元,調減歸母凈利潤229.59萬元,分別占更正前對應科目絕對值的0.06%、0.26%、0.26%、0.26%。

二、存貨管理和會計檔案管理不規範

公司在存貨管理中存在商品標簽或標識不清晰、不準確、缺失等問題,在會計檔案管理中存在對重要的原始單據過磅單未有序整理歸檔並與相關財務憑證一一對應等問題。上述情形不符合【企業內部控制套用指引第8號-資產管理】第八條,【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三、高管人員薪酬和考核管理相關制度不規範

公司高管人員薪酬和考核管理相關制度中存在薪酬調整由控股股東批復後實施、考核依據控股股東有關規定執行等不規範表述,並曾出現高管人員實際應發薪資總額直接依據控股股東的指導意見和考核結果確定,與已披露的金額存在差異,亦未履行董事會審議等必要的審批程式。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六十條、第七十二條的規定。

上交所指出,公司多期定期報告財務資訊披露不準確、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不規範,上述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時任總會計師胡文全作為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任期內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有關規定及其所作出的承諾。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總會計師胡文全予以監管警示。

公開資料顯示,中信尼雅隸屬中信國安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種植、生產、貿易、科研、銷售為一體的專業化葡萄酒上市公司,擁有尼雅、西域、新天等多個國內知名葡萄酒品牌。

業績方面,中信尼雅2024年第一季度實作營業收入3737.85萬元,同比下降55.4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10.46萬元,同比下降90.59%。

來源:讀創財經

審讀:汪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