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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寧科:因金融借款合約糾紛涉訴債務規模為16.59億元,公司及子公司所有銀行帳戶被凍結

2024-07-19財經

7月18日晚間,寧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寧科」或「公司」)釋出關於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稱,因金融借款合約糾紛,公司及子公司寧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新材」)經歷了多起訴訟,涉及的債務總規模為27.49億元,其中逾期債務總規模為19.40億元,涉訴債務規模為16.59億元。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所有銀行帳戶已被凍結,且重要子公司中科新材處於臨時停產狀態,明顯缺乏償債能力,具備破產原因。公告還指出,公司持有的黃河銀行股份以4051.66萬股作價1.22億元,已被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法院裁定用於償還債務。

▲*ST寧科公告截圖

公告稱,因金融借款合約糾紛,寧夏石嘴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石嘴山農商行)、寧夏平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羅農商行)、寧夏惠農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農農商行)作為原告分別向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法院、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人民法院、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法院送出了【民事起訴狀】,對公司、中科新材提起訴訟。

公司分別收到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法院、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人民法院、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調解書】(2024)寧0221民初1163號、(2024)寧0221民初1164號、(2024)寧0205民初918號、(2024)寧0202民初1012號;【執行裁定書】(2024)寧0221執1108號、(2024)寧0221執1109號、(2024)寧0205執714號、(2024)寧0202執915號、(2024)寧0202執915號之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法院、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人民法院、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法院分別對上述資金借款合約糾紛作出判決。

關於本次訴訟的進展情況,公告透露,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法院已於2024年5月6日透過網路司法拍賣被執行人寧科生物持有的黃河銀行40,516,614股的股份,一拍因無人競買而流拍。公司於2024年7月17日收到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法院送達的【執行裁定書】(2024)寧0205執714號之二,經申請,確定處置參考價為122,238,625元,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2024)寧0205執714號案以一拍流拍價格122,238,625元以物抵債。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法院對上述資金借款合約糾紛裁定如下:

(一)將被執行人寧科生物持有的黃河銀行40,516,614股股權作價122,238,625元,交付申請執行人惠農農商行抵償案款32,854,264元(含支付的執行費94,772元,對應股權10,889,713股)、交付寧夏靈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靈武農商行)抵償案款73,647,783元(對應股權24,410,932股)、交付石嘴山農商行抵償案款10,526,495元(對應股權3,489,060股)、交付平羅農商行抵償案款5,210,083元(對應股權1,726,909股)。以上股權所有權自裁定送達申請執行人(各成員行)時起轉移;

(二)申請執行人惠農農商行、成員行靈武農商行、石嘴山農商行、平羅農商行可持本裁定書到登記機構辦理相關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公告還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對黃河銀行股權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列報,並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不會對公司利潤產生新的影響,最終會計處理及影響金額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公司將持續關註上述案件的進展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註意投資風險。

公告透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整體債務規模為27.49億元、其中逾期債務總規模為19.40億元,涉訴債務規模為16.59億元,除子公司華輝環保的銀行帳戶外,公司及子公司所有銀行帳戶被凍結,嚴重缺乏用於償債的資金和流動資產,並且,重要子公司中科新材目前處於臨時停產狀態,試產的產量較低,結合公司目前債務風險巨大的情況,公司持續經營能力面臨嚴重的負面影響,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具備破產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約糾紛、資金借款合約糾紛、股權轉讓合約糾紛、買賣合約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約糾紛等產生的多起訴訟,鑒於部份訴訟案件處於審結未履行階段、審結未履行完畢階段、未審結階段、立案受理尚未開庭階段,目前無法準確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因各類訴訟案件導致公司及中科新材所有銀行帳戶被凍結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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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讀:孫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