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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要嚴查退休人員?到底咋回事?「4類人」可能逃不掉

2024-10-01三農

眾所周知,每年國家都要給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今年已經實作了19連漲。同時,資料顯示,截止2023年末全國實際領取退休金的人數為1.4億人,每年新增領取養老金的人數就高達數百萬人。可見,現在中國養老金發放的壓力還是非常大的。雖然,現在養老金發放沒什麽問題,但是未來5-10年,國內養老金發放缺口將達到8-10萬億。

於是,國家為了讓有限的養老基金得到更加合理的分配,不讓一些人有機可乘,就要嚴查以下「4類人」,估計「這4類人」是逃不掉了。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第一類,已經去世的人員

一些退休人員已經去世了,但其家屬卻為了繼續領取老人的退休金,沒有通知當地社保部門。導致社保部門還在按月給老人發放退休金。而這種情況如果被當地社保部門發現,不僅要把之前多發的退休金追回,還要處罰隱瞞不報老人家屬。當然,原來老人銀行卡上的一部份沒有及時領取的退休金,死者家屬是可以全部取走的。

第二類,失蹤人員

有些老人獨自出去散步,或與家人逛街時走散,人就此失蹤了。在這種情況下,老人的家屬可以繼續領取6個月的養老金。如果第7個月老人還是沒有找到,那社保部門就要停發養老金。萬一後面老人在失蹤之後,又被找到了,那社保部門會恢復養老金的發放,並且補發前面停發的養老金。總之,老人在失蹤6個月後,如果還是沒有找到本人,那除了停發養老金之外,前面6個月發放的養老金還要讓家屬全部返還。

第三類,觸犯法律的人員

按照相關規定,退休人員如果觸犯法律,被判有期徒刑,那麽在服刑期間,是不可以領取養老金的。如果在服刑期間還在領取養老金,那養老金就要被追回的。只有等到退休人員刑滿釋放之後,才能恢復原來的養老金發放。此外,像一些被判處緩刑或在監獄外執行的人員,是可以領取養老金的。只是每年養老金的上調待遇享受不到了。

第四類,重復領取養老金的人

有些農村居民進城打工,用人單位替他繳納了職工養老保險,但是他又在老家參加了新農保。這樣一來,就是重復繳納養老保險了。等到退休之後,重復繳納養老金的人,就可以領取兩份養老金了。

不過,按照相關規定,參保人員只能選擇繳納一種養老保險,不能重復繳費。如果發現參保人員重復領取養老金,就會取消其中一份養老金,之前退休人員多拿的這部份養老金,也要被追回。所以,建議大家千萬不要重復繳納,以及重復領取養老金。

國家要嚴查退休人員?主要是現在部份地區的養老金發放存在一些問題。而在透過嚴查之後,就可以杜絕以上這4類情況的發生。此外,如果嚴查這4類退休人員,每年就能省下很大一筆養老金的費用支出,把有限的養老金發放到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手上,可以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總之,以上這4類被嚴查的退休人員,只要一經查出,除了要被社保部門罰款之外,還可能要擔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