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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鳥太多導致農作物減產等損失,上海崇明「人鳥之爭」有何解

2024-05-18三農

2024年2月6日在上海崇明東灘自然保育區拍攝的羅紋鴨。 新華社 發(袁曉 攝)

上海崇明島擁有廣袤的濕地,透過十多年的生態島建設已成為「鳥類的天堂」,每年有大批候鳥來此越冬。鳥兒們的光臨固然可喜,但當地農民卻有些發愁——成群結隊的候鳥將崇明廣泛分布的農田、果林、魚(蟹、蝦、鱉)塘當成「天然食堂」,造成稻米、水果、蔬菜、水產等持續減產。

這樣的「人鳥」矛盾,實際上已存在多年。2014年7月5日,崇明報刊登 【誰該為「人鳥爭食」埋單】 ,記錄下鳥類和農業難以調和的矛盾。十年之後的2024年2月27日,「新聞透視」微信公眾號刊登【 東灘鳥類保護區:暗藏的「奪命線」! 】繼續講述農戶們的「防護線」與鳥兒們的「致命線」的無解。近日,新民晚報也聚焦該話題,報紙兩個整版刊登【 候鳥田間覓食頻喪命 農民驅鳥無策嘆苦經 】。

2024年1月,上海市人大代表王愫怡送出了一份【關於建立崇明生態島農業受損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議】。他提到,由於不能捕捉野生鳥類,農民通常采取覆膜套袋、紮稻草人等無害化方式保護農業成果,但收效甚微,特別是對於農業合作社來說,損失更大,基層群眾意見很大。

對此,王愫怡提出,根據生態環境補償原則,建議市農業農村、財政、生態環境等部門聯合制定崇明生態島農業受損生態補償機制,出台相應法規政策,設立生態補償專項資金,以此平衡野生鳥類保育的公共利益與土地承包者合法權益之間的關系。

5月15日,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官網公開了對王愫怡代表建議的答復。答復稱,近年來,上海市綠化市容局已采取多種措施,開展致害防護,但效果有限。根據走訪調研,隨著候鳥和留鳥族群擴大,它們對農業的危害情況逐年嚴重。

答復還稱,野鳥保護和農業生產之間的矛盾已陷入困局,農戶對鳥類的物理驅趕收效甚微,補償機制有法可依卻無法執行,上海生態補償政策尚未覆蓋,不過, 為保護野鳥而導致的財產損失不應由農民承擔。 上海將落實致害監測預警措施,盡快建立損害評估機制,制定野生動物致害補償程式。

野生鳥類眾多,農業生產長期受損

上海市崇明區生態環境優異、生物多樣性頗高,野生鳥類是崇明野生動物主要類群。根據調查和研究,截至目前,在崇明三島共記錄到野生動物鳥類21目70科388種,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23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69種,其中水鳥有170種。

上海市綠化市容局在答復中稱,結合上海市野生鳥類群落的時空分布規律及歷年觀察結果,雁形目、鵜形目、鷗形目等棲息於沿海濕地的水鳥和棲息於內陸農林復合生態系的雀形目林鳥,是最有可能引發致害問題的類群。

根據代表建議,上海市農業農村委組織對崇明區、光明集團在崇基地、上實農業公司、地產集團在崇基地開展了走訪調研。調研中,各單位均向市農業農村委反映了農業生產長期受到野生鳥類危害的情況。

田裏飛行的鳥群 新民晚報記者 曹博文 攝

經初步統計,2023年,崇明生態島農業生產受野生鳥類危害總面積為2.5萬畝次,其中麥子0.8萬畝、油菜0.7萬畝、水稻0.6萬畝、果樹0.3萬畝、蔬菜0.1萬畝、水產330畝,直接經濟損失達1900萬元。

在鳥害來源上,野鴨主要危害秋播麥苗、越冬油菜、大田蔬菜,麻雀主要危害成熟期水稻,而林果成熟期持續受到各類鳥害危害。

在區域分布上,上海崇明東灘鳥類國家級自然保育區附近農業生產地塊受災最重,地塊歸屬是上實農業公司、光明前哨和東旺基地、地產農投公司、崇明區陳家鎮,作為候鳥過境補給站,受災作物以秋糧、越冬大田糧食、蔬菜作物為主。此外,崇明區廟鎮、豎新鎮、堡鎮等地林果生產長期遭受野生鳥類危害,影響林果產量和農民收益。

近年來,隨著候鳥和留鳥族群擴大,危害農業情況逐年嚴重。據上實農業公司報告,離保護區最近的上實農業公司全年農作物總播種面積8萬畝次左右,野生鳥類危害面積從2021年的600畝次、2022年的2500畝次,激增至2023年的11466畝次,受災面積占播種總面積近15%;直接經濟損失從2021年的98萬元增至2023年的679萬元,據初步統計,2024年在田麥子和蔬菜已受災面積6138畝。

光明崇明農場地塊近三年野生鳥類危害也日趨嚴重,2022年油菜絕收500畝,2023年麥子、油菜受災面積擴大至9093畝(3087畝油菜絕收),2024年在田麥子、油菜受災面積9588畝(948畝麥子絕收),直接經濟損失983萬元。野生鳥類危害預計造成麥子、油選單產損失100公斤-400公斤甚至絕收,嚴重威脅糧食、油料等主要農產品生產安全。

現有措施收效甚微,人鳥矛盾難解

「保護野生鳥類體現的是社會效益,是公益行為,因此,為保護野鳥而導致的財產損失不應由農民承擔。」答復稱,「多年來,保護區周圍農民采取多種措施防鳥,減少產量損失,避免絕收,但在當前背景下,已陷入無法破解的困局。」

崇明東灘的田間,掛在尼龍線上的鳥類遺骸。「新聞透視」微信公眾號 圖

近年來,上海市綠化市容局采取多種致害防護的措施,包括推廣生態防鳥技術,嘗試野生動物致害補償保險機制,並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補償研究等。其中,2017年,市綠化市容局曾引入上海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金山、青浦等區的果園開展致害保險試點業務。結果表明,在農業生產方面,野生動物致害賠償存在定損難、保障面單一、生態防護措施不足等較多難題,大規模推廣保險業務時機仍不成熟。

上海市綠化市容局在答復中分析了三方面難點:

一是物理驅趕收效甚微。 果園設施防護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林果損失,但大田作物無法得到有效防護。種植主體已采取多種措施減少大田損失,比如在茬口安排上避開鳥類頻繁活動區,在已種植區域透過化控等技術手段促進嫩葉轉化,對受害作物及時補苗移栽、施肥促生長,並透過安裝反光彩帶、人工驅趕、布置驅鳥器等方式驅趕鳥群等。但是,受鳥類遷飛和島上留鳥族群擴大等因素影響,總體來說防護效果不理想。

二是補償機制有法可依卻無法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因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動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業務。」該法對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損失的情況作了規定。目前,上海相關的補償制度正在研究制定中。

三是上海市生態補償政策尚未覆蓋。 根據【市對區生態補償轉移支付辦法】規定,上海市的生態補償包括基本農田、林地、水源地和濕地等4個方面,尚未涉及對野生動物危害農作物生態補償。

答復提到,2017年-2023年,上海市對崇明生態補償轉移支付由4.6億元逐年增加至7.8億元,累計安排45.2億元,年均增長9.1%。該資金由崇明區財政統籌,用於生態建設和保護,以及生態保護區域內的民生保障。

探索建立野生動物致害補償和保險機制

上海市綠化市容局稱,今年1月,國家林草局等15個部(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野豬等陸生野生動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上海將按照國家的工作方案做好相關工作:

一是落實致害監測預警措施。由市綠化部門會同市農業農村委要按照上述檔的要求,制定監測預警工作方案,科學確定致害的重點區域、重點種類和防控措施;在此基礎上,探索建立野生鳥類為害分級補償機制。

二是盡快建立損害評估機制,制定野生動物致害補償程式。 針對難以控制的或者偶發的鳥類致害,支持有資質的第三方團隊進行相關的野生動物致害鑒定與損失評估工作 ;協助所在區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預防、控制野生動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並對因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給予補償;同時,要探索野生動物致害保險機制,利用保險推動野生動物致害問題的解決。

三是進一步加強防治鳥類致害措施的宣傳推廣。進一步加強入侵物種治理和退化濕地修復, 積極營造候鳥棲息地,減少鳥類對農田的依賴 ;同時,針對不同農業業態可能招致的各種致害風險,以動態提醒、培訓指導和分發防鳥防害宣傳品等方式, 強化種養戶防鳥意識,采取綠色防鳥種植養殖方式 ,降低因鳥致害風險。

四是繼續大力開展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科普宣教工作。借助「濕地日」「愛鳥周」「保護野生動物宣傳月」等主題日廣泛宣傳,提高公眾對野生動物的關註和愛護,做到保護與防範兩不誤; 嘗試推薦農戶引入對野生動物友好的生態種植養殖模式 ,主動利用剩余農產品為野生動物創造覓食地以幫助其度過食物貧乏期,同時協助其打造綠色生態農產品品牌,提高產品價值,從而彌補原本因野生動物侵入所造成的損失。

今年4月,【生態保護補償條例】面向社會公布,並將於6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首部專門針對生態保護補償的法律。【條例】指出,生態保護補償是指透過財政縱向補償、地區間橫向補償、市場機制補償等機制,對按照規定或者約定開展生態保護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補償的激勵性制度安排。生態保護補償可以采取資金補償、對口協作、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購買生態產品和服務等多種補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