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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觀財報|*ST莫高采購金額等披露錯誤被責令改正

2024-06-29三農

中新經緯6月29日電 6月28日,甘肅莫高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莫高」)釋出公告稱,公司被甘肅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具體來看,甘肅證監局下發的【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經查,*ST莫高資訊披露存在以下問題:

2024年3月6日披露的【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2023年度業績預告事項問詢函的回復公告】中,對葡萄酒業務第一大客戶銷售金額,第二至第五大客戶的認定及銷售金額披露錯誤;對第一、第二大供應商采購金額,第三至第五大供應商的認定及采購金額披露錯誤。降解材料業務第一、第二大供應商采購金額披露錯誤。藥品業務第三大供應商采購金額披露錯誤。

3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第三節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前五名客戶銷售額、前五名供應商采購額均披露錯誤。

5月18日披露的【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2023年年報問詢函的回復公告】中,葡萄酒業務第十大客戶銷售金額披露錯誤;第一、第三、第四、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大供應商采購金額披露錯誤。降解材料業務第一、第二、第十大供應商采購金額披露錯誤。

甘肅證監局表示,上述事項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相關規定, 甘肅證監局決定對*ST莫高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要求公司認真汲取教訓,切實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並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甘肅證監局送出書面報告。

杜廣真作為公司董事長,趙小玲作為公司總經理,金寶山作為公司財務總監,何文天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 ,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根據相關規定, 甘肅證監局決定對上述四人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外,同樣因為上述問題,上交所6月28日對*ST莫高以及杜廣真、趙小玲、金寶山、何文天予以監管警示。

公司官網資訊顯示,*ST莫高成立於1995年12月,2004年3月24日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要有葡萄酒、環保新材料和藥品三大產業,葡萄酒為主業。環保新材料產業主要產品有澱粉基吹膜母粒、片材和聚對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PBAT)等,藥品以復方甘草片為主。

業績方面,*ST莫高2024年一季度實作營收8103.71萬元,同比增長56.49%;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80.68萬元,去年同期為-359.06萬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