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居民理應享有城市居民的待遇,也就是說,要有公園,要有健身場所,要有籃球場,要有餐廳,有旅店,然後農村居民還要一個大院子曬谷子,一個空置兩層的三層小洋樓居住,一個小池塘用來釣魚和豐富農村景觀,然後還要有垃圾桶、垃圾房,還要有通公交車,還要有快遞派送員,最後,這樣的農村,基本沒有農田,全部是鋼筋水泥建築迷宮,有幾個真的農民。農村城中村化,是福,是禍?
二、以公園為例,農村修一個大公園,是造福農民,還是曲線撂荒,以便占地等開發,難說。農村居民理應享有城市居民的待遇,但是這不應該以直接或間接犧牲農田為代價,否則,就是砸子孫的飯碗。或許,農村仿照現在的大型商場的建築形態,集中到一棟樓,然後底下幾層是倉庫、醫療、衛生和教育設施,上面十到二十層住人,將土地騰出來種田,會不會更好呢?
改造前
改造後
改造前
改造後
三、總之,聚焦主業,是不是就不如搞民宿等其他方式,歡迎大家見仁見智,各抒己見。